事關“房貸”的大事

房貸利率大事!銀行最新通知來了,“換錨”有望享受這一紅利

事關“房貸”的大事!

中國人民銀行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

這意味著,有些“房貸族”需要重籤貸款合同。

今日,建行、工行、中行、農行、交行、郵儲等多家銀行發佈了存量浮動利率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公告。

貸款應該如何改?選哪種定價方式更合適?

事關“房貸”的大事

哪些貸款需要轉換?

你的貸款需同時滿足以下三要素:

1、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或者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貸款;

2、參考的是貸款基準利率定價;

3、貸款本來是浮動利率定價的。

哪些貸款暫時不需要轉換?

1、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2、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個人住房貸款;

3、政策類貸款,如國家助學貸款、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等。

什麼時間完成轉換?

轉換時間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部分銀行將從3月底或4月上旬開始轉換,還有些銀行尚未確定轉換啟動時間,後續將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通知客戶。

轉換規則

經銀行與客戶協商一致實施定價基準轉換的,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相應期限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

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貸款期限確定,原合同貸款期限在5年(含)以內的,參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1年期LPR;原合同貸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參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5年期以上LPR。

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加點數值及利率水平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上一年12月發佈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

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外的其他個人貸款,參照個人住房貸款規則進行定價基準轉換;其中,存在分次提款、循環情形的,對尚未提款的部分,轉換後的當期執行利率水平不高於轉換前利率。

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去哪裡申請轉換?

各家銀行情況不一,部分銀行可以通過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或短信銀行或網點智能進行辦理。

轉自: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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