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买的保险,下午出车祸,找保险公司,说你保单没生效,要第二天凌晨才生效,怎办?

顺其自然142944000



车险的承保方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即可生效制:

车险购买后马上生效。这种情况一般是交强险比较多。针对验车的客户、同一家正常续保客户也可以即可承保;

2、次日零时生效制:

是目前各类保险中最为常见的方式之一。主要是为了防止骗保的情形出险,同时也是为方便计算保险周期。

举个例子,今天买份车险,选择不同的生效制:

如果是零时生效制:计算周期就很明显2019年5月22日0时到2020年5月21日24时整是标准的一周年的时间。

而即可承保制的保单就会变成是2019年5月21日下午17点40分生效,保单有效期至2020年5月20日24时整,客户感觉少了半天或者多半天也不划算。

3、指定生效日

未来避免出险保险断档期,所以也可以提前投保,但是指定在某一天的0时生效。也是目前车险业务中最为常见的方式。因为大家多数都会被保险公司提前提醒续保。


题主的问题实际上客户自己和保险业务员都存在过错。

客户说下午要用车,可能也就马上生效了,业务员多问问客户,可能也就避免这种尴尬了。

但是这个案子据说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必须赔也有道理的,毕竟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对客户权益的提醒和说明义务。


霍说险途


这个事一点都不是问题,现在是有些人没事故意找事,所以才成为问题。

中午买的保险,下午出车祸,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保单没有生效,要第二天凌晨生效,保险公司说的没错,今天买的的保险确实需要等到明天凌晨生效,这个是买保险等我基本常识,没啥问题。

我也是司机,也遵循这个原则,所以我们回答也要客观公正,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蛮不讲理,你不知道,不等于政策有错误,有多少人犯罪之后说,我也不知道这是犯罪呀,这没关系,进监狱里去学习就知道了,像保险这个事,这次没记住,赔偿了就知道了。

我们新买车的时候,根本不会差一天,基本就是把车多放4S店一天,包括包牌,办手续,这类工作,也基本是他们工作人员开车,这样出问题,才能找到人,否则,自己就要承担责任了。

以上说的,如果还不明白,保险合同上有明确的合同生效时间,只要认识字的都会知道,这点你要是说,我也没看合同呀,这个回答跟你说你也不懂法呀,没啥区别,一个性质。

关于保险的短信也会提醒你,合同生效的日期的,这些都是保险公司免责的证据的。


韩东言


这样情况没办法!这里就有一个人,买车40万,4S店说,过完中午,2点后再把车开走!保险生效!客户不听,自己要开走!出了4S店,客户从包里,拿出一盘一万响的鞭炮放了!车没关车窗,燃放的鞭炮蹭车里了,把车烧的只剩车架子了!车主欲哭无泪!保险还不能赔!因为,距离保险生效时间,还差2小时!


蒙毅榛果


中午买的保险,下午出车祸,你真的挺倒霉的,那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分两种情况看。

第一、如果你是新车,第一次买保险,而你的保险合同写着“投保次日零时生效”,出了车祸车行不会管你,保险公司也可以拒保。不过呢,也有在这种情况下打赢了官司的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问题就在于法院怎么判断合同的生效时间。如果法院认定合同应该在双方签章的时候生效,你就赢了,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如果法院认为合同生效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那没办法,你只能自认倒霉。

第二、如果你是老车续保,旧保和新保应该是能衔接上的。新保单未生效,但是旧保单还在有效期内的话,可以用旧保险去理赔。

万一旧保单已经过期,新保单还没生效,那你可以尝试和保险公司协商,对方愿意通融就好办了,对方要是不愿意,你也没辙,毕竟理亏的是你自己,或者赌一赌,通过法院来判决。不过呢,走司法途径也是下下策,打赢了还好,打不赢白白浪费时间和金钱,真是吃力不讨好。

事实上,车险的生效时间是可以选择的。

1.选择投保后第二天零点生效。这种最常见,但是比较适合续保车,并且旧险还在有效期内的。

2.实时生效,也就是投保后2个小时左右生效。这种就很适合于新车、刚过户二手车或者脱保车。

所以,买车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险生效时间,跟保险公司沟通好,尽量选择实时生效的。如果合同确实已经签了第二天零点生效那种,又没办法改,建议你在保险还没生效之前不要开车,停在车行最保险。小刮小蹭也就算了,要是碰到大车祸,可就得不偿失了。

老车也要注意保险的失效时间,及时续保,切忌买了车险之后就不闻不问了。


50计划


问:中午买的保险,下午发生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报案,说保单未生效,第二天凌晨才生效,怎么办?

答:你所提出的问题没有描述清楚,涉及到以下方面情形,供参考:

在实务操作中,中国保险行业的惯例是投保后次日凌晨开始生效。

一,涉及到车辆简易损失的交通事故,在损失不大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处理,这样第二年优惠折扣率依旧下浮,这样优惠的保费应该和保险理赔的的资金数额相差不大;

二,涉及到双方责任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较大:这种情况按照国内的惯例,不在保险责任内,是不能赔付的。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只要交易成立就意味着双方责任的开始,保险公司的合同属于格式合同,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处理,人民法院会做出倾向于被保险人的诉求。

假如出险车辆是新购置车辆,这种情况在提取车辆投保时选择【即时生效】,也就是说在车辆开出4S店时车辆险即生效,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什么是即时生效?

答:即时生效是指在购置新车时,指定保险生效不是在常规的凌晨24:00生效,而是指定车辆驶出购车地点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车辆只要行驶出购车地点便有了保障。

即时生效有利有弊,好处是车辆即可可以有保障,坏处是在第二年续保时会形成数个小时的真空期。

即时生效仅限于新购置车辆,续保车辆不适用于续保车辆。


职业保险经纪人廉为民


你可真够点儿背的,一般情况来说,这个基本上没有任何办法。

仔细看看保险合同,在我国的大部分的保险都是实行次日零时起保制,车险一般采取的都是次日零时起保制。

如果是新车,一般来说,即使所有手续都办完了,也不要急于提车,等保险生效之后再提车,否则出现问题比较麻烦。

如果是二手车交易,在办理完毕车辆的贾姐手续之后,一定要一起把保险的手续也办理了,要不然,车险的被保险人和车辆的所有人不是一个人,发生问题也比较麻烦。

我的一个亲戚,在买了一个二手的面包车,所有车的手续都办理完毕了,保险的手续一直没有办理,后来发生车祸,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一个追尾出租车,车里面坐的一个孕妇。人家有点儿赖的意思,本来正常情况走保险就行,但是由于车辆所有人和保险单上的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中间倒腾了挺长时间,光跑保险公司就跑了好几趟,还需要约上上一任车主一起办理,比较繁琐。

正常续保一般不会存在这种问题,现在各家保险公司都知道你的信息,一般提前一个月就会有保险公司开始给你打电话,催促你上保险的事情了,一般都选择提前上,中间无缝衔接就行。

对于保险千万不要掉以轻心,有时候小事儿我们自己承担也无所谓,但是遇到比较大的事情,自己真的不一定能够承担的起,所以千万不要让自己的车子脱保了。

个人建议如下:

第一、如果事情不是很大,能够自己处理的,就自己处理了吧,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遇到这种情况不会主动承担责任的,毕竟从理论上来说你的保单只是成立,而不是生效,因为生效日在合同里面已经明确列明了。

第二、如果数额比较巨大,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毕竟在我们现在的环境下,维权的成本还是蛮高的,主要是时间成本。


老炮说财经


请问题主是新车上保吗?如果是新车的话一般会在4S店就买好了,而且不会让你当天就开车的呀。

车险都是第二天零点生效的。

如果你是老车续保,问题来了,老保和新保应该是能够衔接上的。你这份新保单未生效,但是老保是能保障你这部车的,你可以拿老保险去理赔。

如果是因为自己疏忽,老保过期了没有及时续上,那现在你只有一种处理方法:和保险公司协商,但是你态度要强硬,明确提出对方在卖你车险时没有明确说到第二天零点生效,你并不知情,这点很关键,一般可用协商获得通融赔付。

如果对方是电销,有录音为证,对方也明确提了是第二天零点生效,你可能很难获得赔付了。

所以也要注意,购买任何保险,都要注意及时将保障续上,不要过期了,风险是没法知道啥时候发生的。


保险观察


这种事情,实际上经常遇到。

客户买保险了,然后不长时间出了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结果人家说,sorry,保单生效在明天某时某分,这个事故不在在保险范围,所以不能理赔。

这也就是保险公司广为群众诟病的“这不赔、那不赔”情形之一。

这种事情要是协商,至少有百分之八十是拒赔的,但是如果牵扯理赔数额较大,双方闹上法庭,则多数情况法院会判保险公司理赔。

为什么呢?

保险合同缴款签字后某某小时生效,是保险公司惯用的所谓业内惯例。但是这样做实际上是保险公司利用格式合同,减少自己理赔责任,加重对方义务,限制对方依法理赔权利的情形,依法属于无效条款,除非签订合同的时候,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明确申明并且得到对方签字确认。明明款已经交了,单子已经开了,合同已经签字,却非要玩文字游戏,把合同生效时间延后,从本质上讲,就是保险公司故意规避从合同签字到实际生效这段时间的理赔义务。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要据理力争。延后生效的约定是否明确告知并得到本人同意签字,否则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淮北日月升


碰到题中的情况,最合适的解决办法只能求助保险公司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请求协调处理。车险是见费出单,暂且不清楚题主的保单具体情况,但是中午既然是买了保险的,那保险费应该已经入账。

从保险合同来说,保险期间是写的明明白白的。所以不能简单的说保险公司的拒赔无理。

这个案例涉及到的关键是保险的生效时间。

投保时间和生效时间一样吗?在目前实务操作中,保险中的保单是怎么确定生效时间的呢?我们分以下情况了解一下。

新车

  • 拿到合格证和车主证件,第一时间就会去办保险,支付完成后保险是即时生效的,拿着这个已生效的保险单才可以去开临牌。

旧车:正常续保

  • 如果是正常续保的车子,比如8月17日到期的保单,那我昨天中午买的保险单,最新保单显示的有效期是从2018年8月18日0时起至2019年8月17日24时止。保险不允许重复投保,所以虽然我是7月26日买的保险,但保险日期是延续上年保单的。
  • 这个时候,万一出险,理赔的保单依据是2017买的那份保单,不是这份新保单。

旧车:脱保车

  • 脱保车,顾名思义就是上年的保险单已经到期,没有及时投保新一年的保单。这个时候发生保险事故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予承担保险责任的。
  • 脱保车办理保险的时候,可以选择即时生效,也可以选择0时生效。这两种的选择,不额外增加保险费。相比次日零时生效,保险时间是长了几个小时的。

  • 保险公司系统默认规则是这种次日零时生效。即时生效的话,是需要出单员手动修改的。如果没有特别的要求,那很多时候会默认零时生效。
  • 所以题中的尴尬最大的可能就是保险中间有脱保。

建议车主:

  •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车主朋友们尽量把自己车子的保险时间记在小本本上。或者把保单随车携带,方便查看。
  • 虽然快到期的时候,会有很多的电话来推销保险,但不是每个车主都会接到这个推销电话。货车,单位车,都不会有。即使是私家车,也是经过筛选的才会拨打的。

保险生效日也是需要车主牢牢抓住的纪念日哦!


岸芷汀兰正郁青


缴费成功后,保险公司核保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进一步核保和顺利承保。核保没有顺利通过,此时需要进一步核保,由于前期投保时如实告知中填写了以往病例等原因,保险公司会进一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以审核后的时间为保单生效日期。



第二种情况,保险公司核保顺利通过,保险合同开始生效,但是,并不意味着保单条款已经开始生效了,不同的保险责任都有不同的等待期,只有过了等待期后,投保的保险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生效,即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时,保险公司才会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不同的保险类型,保险的等待期也是不同的,也是千差万别的,一般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意外保险的等待期是第二天的零时起开始生效,所以,有时说意外保险买了马上生效的说法是不严谨的;寿险一般只有过了一年才可以全额理赔,一年内身故的,是按照保单约定的比例赔付;住院医疗保险的等待期,不同的保险公司有所差异:平安保险30天,人寿保险90天,太平洋保险90天,新华保险60天等;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不同的保险公司也有所差异:平安保险90天,人寿保险180天,太平洋保险180天,新华保险360天等。


不同的等待期代表着不同的保单生效日期,同样是健康体,您享受的享受的待遇不同。投保时当然是保险越早生效对客户越有利,即保险等待期越短对客户越划算!遇到这种等待期内出险真的很无奈,也很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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