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不僅僅是讓孩子把自己的東西給別人這麼簡單

分享,不僅僅是讓孩子把自己的東西給別人這麼簡單

不少家長常常感嘆孩子不懂事。尤其在二孩家庭裡,當父母要求兩個孩子共同分享同一件玩具時,就會因為他們的互相爭搶,引發兩個孩子之間的不停哭鬧。

孩子這樣的行為,算自私嗎?父母需要怎樣認識和處理孩子的分享行為呢?

其實,我們不能指望幾歲的孩子會自覺分享,或者理解什麼是分享。而且教孩子分享,也不是讓他們把自己的玩具讓給別人這麼簡單。

父母可以先了解孩子各年齡段認知發展的一些特點,然後按孩子的成長規律來啟發他們去觀察、思考,做出決定(比如是否分享、怎樣分享)。

別忽略孩子的社會認知發展

0—3歲以內的孩子往往不能理解什麼是分享,他們通常以自我為中心。他們還不能從別人的角度去理解別人的心情。所以,如果強行讓這個階段的孩子把正在玩的東西給別人,他們往往不能理解,並且不喜歡這樣強行“被分享”。

3—4歲的孩子能夠開始從別人的角度看問題。如果讓孩子想一想:別人這樣對待你(比如一言不發就把你正在玩的玩具拿走),你是什麼心情(比如你會生氣嗎)?現在你這樣對待別人(比如把全部玩具拿到你這邊,不讓別人碰),別人會是什麼心情?他們往往能開始理解自己的行為可能對別人產生什麼影響。但他們剋制情緒的能力還是很差,所以即使孩子理解需要輪流玩玩具,仍常常會在等待時不耐煩,甚至哭鬧,或上去拿別人手上的玩具,這些都很正常。父母不要給孩子貼“標籤”,說他們小氣。

4—7歲的孩子能夠理解什麼是分享,經過成人的指點,也能理解自己的行為會產生什麼後果。但是,他們還是經常忍不住以自己的想法為重,看問題時習慣從自我角度出發。父母要理解孩子的發展特點,對他們的分享行為要有現實的期待,不能要求過高,特別是不要隨便評價他們,說他們小氣或不懂事,這對孩子培養分享的意識和行為沒有益處。

從被分享到主動分享,父母能為孩子做什麼

孩子生活在這個社會里,就要遵循一定的社會規則。對於孩子來說,要交朋友,要和別人一起玩,分享也是一種必要的社會技能。

父母以身作則。在生活中,觀察和模仿是孩子的一個重要學習方式。父母有時把好吃的東西分給孩子吃,把好玩的東西分給孩子玩。孩子都看在眼裡。如果孩子把吃的東西分給我們,我們就欣然接受。有些父母在孩子分給自己東西時,接過來以後又還給他;或者和孩子逗著玩,向孩子要東西,然後又還給他。這些做法讓孩子很困惑,他們會認為:我給別人的東西,都要還給我。

幫孩子分清“你的東西,我的東西”。在群體裡,孩子必須要學會用“我的”這個詞。這時父母要幫助孩子弄明白什麼是我的東西,什麼是別人的東西。並且尊重他們對這些物品的所有權,允許他們有自己的東西,並且能夠對自己的東西做主。如果他們自己決定不分享,那就聽他們的。同樣的道理,別人的東西,因為所有權是別人的,不能隨便拿,需要得到別人的許可。

交換或者輪流。在孩子能夠主動分享之前,我們可以鼓勵他們交換玩具或者輪流玩。和別的小朋友一起玩,如果你想玩別人的玩具,不能一聲不吭就上前去拿。可以先問問別人願意不願意給你玩,或者拿著你自己喜歡的一個玩具,問他願不願意和你換著玩。這些都是在幫助孩子用語言或者一些辦法去解決社交中所遇到的問題。他們需要學會以己度人,以及理解別人的愛好和感受,需要選擇什麼玩具去說服別人來交換。輪流是另一種辦法。

解決問題。在生活中,孩子會碰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我們應該讓他們自己去分析,思考,並且做出決定。比如,我看到別人在用積木蓋一個城堡,我也在蓋一個城堡,但是我現在非常需要他手裡的一塊積木。我應該怎麼做呢?可以觀察一下,對方可能需要什麼樣的積木,我這裡正好有的話,就用自己的積木去交換;或者等一等,等對方玩完了以後我再使用那塊積木;或者可以主動提建議,我們可以一起來蓋一個更大更漂亮的城堡。思考完這些解決的辦法,可以選一個最好的方案優先嚐試。像這樣,孩子在生活裡積累了很多解決問題的辦法,他在當時的情境裡,要通過思考把最好的方案篩選出來。

主動分享,反映出一個孩子能夠理解、體諒別人的心情,也願意給別人帶去快樂,或者能夠通過觀察、思考、權衡,最終做出決定去解決在社交中遇到的一些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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