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病過程中,小區物業公司制發通行證,違背相關法律法規不?

農業志士


從法律層面講,物業是無權的,當然也是無責的。其實社區也是如此,他們只是街道(鎮)政府的派出機構。在當前疫情如此嚴峻緊迫的情況下,社區和物業受街道(鎮)政府委派執行相關管理措施沒有什麼不妥,而且是必不可少的。試想,如果沒有他們的參與,這些防疫措施只能是紙上談兵了,根本無法落實!何況,物業的配合與參與,不會從中獲利,而是無償地付出。作為市民、業主應該支持、配合和自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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