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把自己婚前的房产变卖掉,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女方如何保护自己的房产?

我是猫猫姐


女方婚前房产,婚后卖房,卖房款再次购房。理论上新够得的房产仍归女方单独所有。

但形式上,因为是婚后购房,一般来说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而白白损失一半产权。

如果夫妻关系好,也没什么实质影响。但夫妻关系如果不好需要分割财产了,这套房就有可能被分割掉。

对于女方,主要就是要证明这套房是自己婚前财产购买的。从前一套房子都后一套房子,都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关系与对方无关。

可以就卖房买房进行公证,证明新房是旧房卖房款购买。

可以在房屋买卖时直接置换。

可以由中介介入帮你卖房和买房,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让男方签署确认书,确认新房是旧房卖房款购得,非共有财产。

总之,要证明到位你的新房是你的婚前财产买的。


逗笨逗


你的这种情况,其实很容易理解,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就明白了:


葛大力年轻有为,不到三十岁就凭自己努力在广州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且在婚前还清了房贷。与王小美结婚后,因为考虑到孩子要上学,便决心买一套学区房,比来比去,葛大力之前那套房卖掉的钱刚好可以买这套学区房,一分不差。于是葛大力卖掉了自己婚前的房子,买了新的房子,依然登记在自己名下。


那么此时,新房的产权怎么确定呢?

首先,葛大力婚前已经付完全款购买了房屋,那么这套房子的产权一定是明确的,属于葛大力的婚前财产。关键在于怎么认定婚后卖房又买房这一过程。

葛大力的婚前房产婚后卖掉的所得售房款包括两部分:

1.购房款;

2.增值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葛大力婚后售房所得售房款的增值部分应属于自然增值,因而同样属于个人财产。


截止到这里,售房款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只是财产形式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虽然房子已经卖出去了,但是这笔卖房所得来的钱,还是属于个人财产。



那么再次购房的行为怎么认定呢?

葛大力的售房款十分完美的刚好可以购买新房,不多不少,此时售房款又转换为房产。同样出现了两个问题,这套房的购房款和增值部分如何确定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问题就在于,葛大力的这样一种购房行为是否属于投资行为,对一方用婚前财产婚后购买房产所带来的收益,需要区分是投资购房还是家庭居住。在将婚前房产用于非自住的投资用途时,另一方有权主张其投资收益。


葛大力购买学区房后并没有用作自居,而是用来出租,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典型的投资行为,出租所得必然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葛大力购买新房仍然是为了家庭居住,那么该房屋产权和增值部分依然属于葛大力的个人财产。

知识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卖房再买房,重点区分是否属于投资行为。


最后,买房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出资证明。还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这房产与男方无关,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广东成说律师事务所


婚前房产变卖,重新购置房产,新购置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房产?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尤其是一方婚前有财产的情况下。

婚前房产变卖,婚后重置,属于财产的转化的过程,而转化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或存在,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不放心,要保护自己的房产,必须保留婚前财产置换的相应凭证,那么,一般情况下该房产原则上就归其个人所有。

此外,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问题,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进行公证也可以。对于协议的内容,建议就基本的内容委托律师进行审核修改,以便更好地为全。同时,经过公证的财产协议,效力更高,更强,对于后期维权更有利。


京益企业法律顾问


首先,女方有婚前房产,这个婚前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

其次,如果女方把婚前个人财产卖了,在婚内又买了一套房产,因为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女方才担心提出此问。

第三,还是有办法解决的。一是女方与丈夫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二是可以购买房产时去公证处公证,证明购房款是女方婚前财产购买,三是可以以女方父母名字购买,然后由女方父母单方面指定赠与给女方,就与男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是不是觉得徐sir很聪明,拿走不谢了!


徐sir讲法


您好!

这种方式下,房产可以基本认定为仍然属于女方个人。但是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行。

以下分两部分说明一下:

为什么说“基本仍属于女方”?

我国《新婚姻法解释(一)》中规定:

“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合题主的问题,意味着如果婚后的房子是用女方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如果跟丈夫之间没有特别的约定,都可以认定为是女方个人财产。

保护好个人财产,有三个条件必须满足

为什么说“基本”而不是绝对属于,是因为要形成上面的结果,是有条件的。总体来讲,需要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条件(一):购房款能够确认是个人财产。

题主提到,婚后把自己婚前个人的房子卖了,用这笔钱全款买房。举个例子说明:

  • 如果这套婚前房子卖了300万,婚后的房子也是300万,那么可以认定为这套房全部由女方个人出的。

  • 但是,如果婚后房子是400万买的,还差了100万,必须要证明这100万也是女方个人的,否则房子就基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条件(二):房产证登记的姓名。

如果新房买下来之后,登记的仅为女方的名字,也可以认定为是女方的。如果登记的是对方名字、或者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就意味着“女方把房产份额赠与给男方”了。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条件(三):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明购房款全部是女方出的。

虽然题主提到“男方在婚前和婚后名下无任何房产,婚内女方全款买房男方也没出资”,但是如何证明?

对于新房也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相关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证明女方婚前的房子是其个人财产。需要证明房产证时间早于婚姻登记时间、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主要证据包括:房产证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收据、税费缴纳凭证。
  • 证明婚后购房款全部来自于女方。主要证据包括:存款凭据、购新房转账凭证、新房产证、新房屋买卖合同、收据、税费缴纳凭证等。


一纸家书


从法律和道德角度看,无论是女方婚前全款的房产还是将婚前房产卖掉后又重新购买的房产,都应该是女方个人财产,和男方没有关系。但是注意的是,之后买的房产确实是只用之前的房产款项购买的,如果又增添自己的钱购买的,就涉及到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嫌疑了。即使是女方自己的工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为保险的做法有:一是买房后,在男方同意的情况下,做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约定该房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和男方无关;第二种方法是,将婚前房产变卖所得给自己父母,由自己父母再买房,或者写父母的名字,或者写女方的名字,但是要有明确的纸质的证明只赠与女方个人,作为女方个人财产,以防以后发生纠纷;第三种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情况下,私下书面协议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和男方没有任何关系。

总之,最为稳妥的是做公证,其次是私下协议,再次是由父母购买。建议从有利于双方感情的角度选择合适方法。


法律知识知多少


“婚后,女方把自己婚前的房产变卖掉,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女方如何保护自己的房产?”

之前有一种说法很流行,“只要是结婚之后买的房子都应该是共同财产”,而这句话实际上是有问题的。夫妻间认定房子的产权归属比较重要的两点:一、房屋的登记情况;二、房屋的出资情况,而并非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

首先讨论婚前房产的问题:

题目当中这种情况,女方的这套婚前房产并不会由于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而女方出售这套房产所取得的财产也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注意:前提是女方的这套婚前个人财产并未在结婚时加上男方的名字,因为如果加名可能导致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之后讨论婚后购买的房产的问题:

之后女方又全款买了一套房产,这时候就需要确定全款购买的这套房子所用资金是源自哪里?

如果全部是婚前个人房产卖出所得购买的新的房产,那么该套房产只登记女方一人名字一般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婚前个人房产卖出所得不足以支付新的购房款,那么使用了婚后财产,那么使用婚后财产的部分一般认定为男方出借。


东友律师团


我就奇怪了,女方把婚前房子卖掉,婚后全款买房,添钱没有?谁添的钱?立刻就想到保护自己财产!!!

现在很多没结婚的,一领证,女方就想让男方把自己名字,加在男方全款买的房子上,好像还理直气壮的,是因为自己是女人吗?

怎么感觉相同一件事情,男方不愿意,就是渣男,女方如果不愿意,就是保护自己财产?怎么回事,是女性本来就站在弱势的一面,极力争取自己的权益最大化,又不想男方有什么小算盘,无条件的将父母毕生积蓄给儿子买的房子,变成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到底是谁在算计谁?

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意义,不是因为爱才结婚的吗?干嘛分的那么清楚?

如果女方赤手空拳的来和男方结婚,男方是不是也可以一穷二白的和女方结婚,这样才能体现出男女平等,不是吗?

也许我的观点,会让很多人不舒服,但是,我还是坚持自己观点,既然嫁给爱情 就别计较谁要保护什么财产,如果不愿自己财产给你爱的人花,就一个人过吧。

这么离心离德,结什么婚,发昏吧???




醉清风1355


虽然该套房产是在婚后购买,但却是用婚前财产全资购买。因此,该套房产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而不能片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女方想更稳妥一些,可以要求男方和她订立协议。

如题所述,甲男和乙女结婚以前,乙女个人拥有一套婚前房产。甲男和乙女结婚以后,乙女觉得那套婚前房产太过陈旧,便打算将其出售然后另行购置一套新的房产。但是,乙女担心,自己把婚前房产卖了,然后用卖房款在婚内购买新的房产,新的房产会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或者婚前财产的形态变化,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乙女的婚前房产,不会因为她和甲男的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演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更不会因为它转化为卖房款,再转化为新的房产而演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乙女不必过于担心,只要她保留着婚前财产转化的新的房产的证据,就能证明新的房产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乙女想更有保障,可以和甲男订立协议,对该套房产的归属做出约定。


冰焰


原则上,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产生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婚后的这套房屋只是用女方婚前卖掉的房款全款买的,登记的也是女方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婚后买的房子没什么权属争议。但是一般不会这么简单。

一、看对方有没有出资

一般换置房屋都是因为以前的房子或者面积不大,或者地理位置不方便生活,这时候有可能对方也会出一部分钱用来补差价。如果以后双方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对方会要求对出资相对应的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二、看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因为我国不动产权利归属以登记为准,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对方有权利分割。

因此提几条建议:

1.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以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一个书面协议,约定清楚该房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以后男方也不能再主张该房屋是婚后买的所以是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证写女方自己名字

不要觉得加个名字而已,只是形式,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只要加了名字,这个房产就是属于双方的,不管到时候如果诉讼,法官怎么分割份额,本来属于个人的财产还是会分出去一部分。

婚姻中,有些女性朋友认为替自己打算就是自私,就不是纯粹的感情,这不是一种理性健康的生活态度,保护自己才能更好的保护家人,在做出一项重大决定之前,建议多了解法律知识,在感性与理性之间平衡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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