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 国卫通〔2020〕1号《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为规范化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屈光不正筛查工作,促进近视等屈光不正的群体性防控,提高我国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等有关单位,在多次征求相关单位及各领域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的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  

二、编制思路  规范化开展屈光不正筛查工作,是防控近视在内屈光不正的重要切入点。在传统的裸眼远视力筛查方法基础上,坚持科学性、实践性原则,统一屈光不正筛查操作方法、所用筛检指标和界值以及科学、规范进行结果反馈,研制出适用于大规模儿童青少年屈光不正筛查工作的标准,应用于我国儿童青少年屈光不正筛查实践。对近视筛查结果的判定,参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同时强调在筛查过程中,筛查人员应积极识别中小学生常见的其他眼部疾病,并及时转诊。  

三、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的基本要求、筛查方法、转诊建议及筛查后的要求。  

屈光不正筛查的基本要求包括五个部分,分别为筛查机构、筛查人员、筛查场所、筛查仪器设备、筛查时间和频率。  

屈光不正筛查的筛查方法包括五个部分,分别为裸眼远视力检查、戴镜远视力检查、屈光检测、主要眼病的识别、筛查结果的记录。  

屈光不正的筛查结果不具有诊断意义,需到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以确诊。本标准给出了以裸眼远视力、戴镜远视力、非睫状肌麻痹状态下验光进行筛查后的转诊建议。

本标准要求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所有受检学生及家长,并按照要求给出转诊建议。此外,筛查人员应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和更新学生视力健康档案。有条件地区宜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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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学校,30个班级,1200名学生,6台设备,4小时完成筛查工作,系统及时上传数据,保证学生一人一档的数据准确性。

国家卫健委 国卫通〔2020〕1号《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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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学校,6个年级,13个班级,2台设备,3个小时完成筛查工作,数据实时同步家长手机和学校管理后台,实现无缝对接。做到一人一档,精准的数据分析,对于视力异常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发送干预方案,配合学校,做到及时防控。

国家卫健委 国卫通〔2020〕1号《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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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工作:提前导入学生数据,到学校筛查开始。本系统的视力表是按照GB 11533—2011国际标准视力表所调试,完全符合国际标准。智能筛查仪,10秒数据触发上传至云端。

国家卫健委 国卫通〔2020〕1号《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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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方位防护:一键链接家长、学校、监管部门,为近视防控机构提供每个学生的视力变化、眼轴变化、屈光度变化的数据折线图,为每个孩子定制精准的眼健康保护方案提供科学依。

国家卫健委 国卫通〔2020〕1号《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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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追踪干预:系统可对不同视力问题的学生进行分类,商家根据筛查数据,对某类有视力问题的学生推送信息,结合平台的爱眼护眼知识,吸引家长到店做进一步的视力检查,起到引流的作用。

国家卫健委 国卫通〔2020〕1号《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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