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夫妻離婚,誰先提出誰就會吃虧嗎,為什麼?

陰霾冬天


夫妻離婚,誰先提出誰就會吃虧嗎?

我認為不是的。

離婚其實是一件雙方都吃虧的事情。沒有誰能全部只得到好處。先提出離婚,可能會在情理上處於被動,但是,如果這是一段不好的婚姻的結束,是能讓你結束婚姻的痛苦,先提出離婚又有何不可呢?又怎麼會吃虧呢?

所以,我認為先提出離婚的人不吃虧,原因有三點:

第一、婚姻裡先提離婚的那人,大部分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當他認為離婚成本低於繼續維持婚姻的成本,才會主動提出離婚。

先提離婚的人,會在腦子裡自動計算離婚付出的代價與成本,而只有這成本是在自己接受的範圍內,他才會提出離婚。

從主觀的角度講,只要是自己願意接受為之付出的代價和成本,那麼就不算吃虧。

第二、主動提出離婚,幫助你為不幸福的婚姻止損。

先提出離婚的那個人,表面上處於被動,可能吃了眼前一點虧。但是,從相對長期的角度來說,是為了你防止後續更大的損失,因此也沒有吃虧。

千金難買自由和幸福的生活。如果一個人在婚姻中感受到了強烈的不幸福,想要回到自由,而對方卻偏偏不願意離,要拖著你。這時,主動提出離婚反而是好事。

與其與他勉強生活在一起,繼續耗費自己的青春和精力,同被他拖垮自己相比,這不算吃虧。

第三、誰先提出離婚,在法律上不是判斷財產分配的依據。

如果從經濟的角度上考慮,誰先提出離婚,也不是法律上判斷財產分配的依據。

離婚時除了正常的按法律分配來外,一方多得或少得財產,必須看誰是過錯的一方。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在婚姻中有過錯的一方,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的,離婚時應該少分或不分財產,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多分財產。

所以,夫妻離婚,誰先提出誰就吃虧的說法是不靠譜的。

如果真的在婚姻中受到了很大的傷害,到了必須離婚的地步,不要去想吃虧不吃虧。早離婚一天,其實就是早解脫一天,早獲得幸福的一天,又怎麼會吃虧呢?


蘇手手


不一定 我就是被妻子出軌後離婚的 而且是她先提出 因為我常年在外打工 妻子給我的理由是沒有夫妻生活 無性生活 她堅持不下去 當她提出的時候 我已經明白一切了 所以我很爽快的答應了 娃娃撫養費也沒提 婚內雖然有個共同按揭的車 也沒提 她有個穩定的工作 我也就中途幫她還一點錢 這離婚以後 因為我們的車是三年按揭期 最後尾款是35000 這馬上就要到了 離婚證辦了以後 我看前妻還在花唄套現一萬的錢 籌備這個尾款 也不知道她找的這個人是不是對她真心的?但我自己的想法中吧 既然我前妻為了他和我離婚 對方是真心愛她的話 就憑前妻對他這份情 也應該值這點吧 況且這車以後他們在享受……我這樣灑脫的答應前妻離 或許有人會說我傻 也許吧 ……也可能是我這幾年對前妻在性方面的愧疚 或許還有曾經的感情……真心不希望她跟著一個渣男過後半身 ……相信和我有同樣經歷的男同胞 不少吧 說說你們的想法呢?


十年黃沙


不一定吧。看個人的需求了。

身邊離婚的人不少,有出軌後離婚的,有活不下去離婚的。

羊姐,三十幾歲了,兩個兒子,大兒子都有七八歲了,當時的丈夫,人雖然木訥點,但也算是個過日子的人吧。

羊姐丈夫當時在深圳,羊姐在廣州,都是打工的。夫妻不住在一起難免脆弱些,羊姐就出軌了,當時的丈夫,死活不願意離婚,就這樣拖了兩年,終究還是離了。最後,羊姐淨身出戶,兩個兒子歸前夫了。羊姐算是主動離婚吧,年輕時也沒為家庭拼搏過什麼,錢也都是他前夫賺的,最後離婚,孩子不要了,錢也沒要,但是撫養費羊姐也不承擔。

所以說,這是虧了,還是怎麼呢?虧這個詞是一個比較詞,對於當事人來說,都是覺得自己虧了的,走進婚姻的夫妻都是自願結合的,而離卻往往是一方所願。

所以真要說虧,應該是那個付出最多的一方吧,並不是說誰先提出離婚。過不下去會提出離婚,過著沒意思會提出離婚,愛上了別人會提出離婚,覺得累了會提出離婚,離婚的理由太多,而誰先提出離婚不能說提出的一方就吃虧了。

離不離婚,日子都是照樣的過,千萬別委屈了自己,讓自己難受難過,只要自己強大,離婚不離婚,不過是一種選擇,與吃不吃虧無關!




青萌柳樂


男的吃喝嫖賭,簡直就是人渣,房子拆遷假離婚,實著也是真離婚為由,處處找各種理由,各種冷暴力想逼女方淨身離開,因為雖然實際上離了但有一套共同買的房子,兩個人沒有小孩,男的對女的可以用大呼小叫,毫無尊重的語氣說過話,甚至從來沒有一起逛街,散步,因為他們一起熬了十年,本來女人以為能湊活著忍忍過,但是今年初二,疫情期間還聚麻友打牌,女的就說了他讓他不要打,結果就又招來一頓打,對著心口狠踢了一腳,快一個月了還沒有恢復。就在這樣的生活情況下我甚至還對婚姻抱著將就過的想法,可這樣真的生不如死,我實在是過不下去了,請你們幫我分析一下吧?感謝你們


魯小榮


我是有過一次親身經歷的人。

原本以為離婚很麻煩。可能還要向工作人員解釋回答很多問題等等。

到了離婚處才發現,工作人員就是例行公事一般,臉上毫無表情地詢問你,“證件帶齊了沒有、有沒有孩子、有沒有房產、有沒有債務,以及是否分配好了……?”

只要你符合他們的要求,填完幾張表,立馬就可以換證了。

我觀察了一下,在差不多半小時內,已經有兩、三對夫妻成功拿到了離婚證書。

所以說,像題主提到的“誰先開口提離婚,誰就吃虧”的問題,都是發生於你們夫妻在探討是否要離婚這個問題的階段。

也就是說,關於誰吃虧,誰佔便宜,這都取決於你們二人之間商量的結果,而與離婚處的工作人員完全沒有關係。他們根本就不關心你們誰對誰錯的問題。

換句話說,如果你們之間還有感情存在,一方或雙方還想挽回這段感情,那麼就不要輕易地提出離婚;如果是二人都有了想分開的真實意願,那麼就好聚好散,各種財產等該怎麼分就怎麼分了。

畢竟曾經夫妻一場,也不能把對方往死裡逼,對吧?

特別是多數女性在婚姻中,都還是處於劣勢一方,她們在結婚後,為了孩子,為了家庭,可能付出的會更多一些。

出於人情道德層面考慮,婚姻中處於強勢的一方,也不能把事情做的太絕。

既然二人不能生活在一起了,那麼無論誰先開口提出的離婚,都應該好好商量,儘量公平的來分割一切財產與債務。

當然了,特殊的案例除外。

(注)以上僅代表本人的觀點!




1只講述情感的貓咪


離婚誰先提出誰吃虧,這句話是對的。

一方先提出離婚,就是你不想和對方在一起過了,或者你受夠了對方的折磨。當對方聽到你的要求後,對方會馬上答應嗎?會痛快答應嗎?不會的。

這是因為,兩個人在一起,實際上種利益關係。當兩個人不能在一起時,利益就會受到損失。在這種緊要關頭,必然要捍衛自身利益。

捍衛自身利益,最好的策略就是:我不答應,先和你耗著;要答應可以,你得答應我提出的條件,否則,我和你死磕到底。

於是,這就讓先提出離婚的一方陷入了被動局面。本來想著速戰速決,沒想到陷入了持久戰。

戰爭需要高昂的成本,離婚戰爭同樣也需要。少則幾個月,多則幾年的時間成本,恐怕會讓先提要求的一方打退堂鼓。

事實上,很多先提離婚的人也是這麼做的。多給點錢、房子算對方一半、多給點青春損失費,多給點撫養費,答應對方的要求,讓對方走。或者,少要點錢,降低自己的要求,只要對方答應離婚,就離開這家門。

至於鬧到法院,法官的最終判決,即使對先提離婚的人有利,且不會吃虧,這麼看問題,是沒錯。但如果換個角度,算算為這場官司所耗費的金錢、時間、體力和心理成本,又到底得到了多少利益?和最初的預算成本相比,是不是比另一方吃虧?

有人說,離婚是場戰爭,先提離婚的人是進攻方,對方則是防守方。防守方要贏得戰爭的勝利,就得堅守自己的陣地,死不投降,只要時間一長,進攻方就會陷入被動局面。

我贊同這段話。甚至還認為,先提離婚的人在一開始,就陷入了被動,只要提離婚,就會比對方吃虧。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問,如果我婚姻不幸,如果先提出離婚,那屬於自己的權利不少了一些嗎?假如離婚了,法官不支持我的請求呢?

我不知道法官會如何判決?但是我知道,在婚姻不幸的情況下,即使最終自己的權利少一些,但是,能從此擺脫那個給自己不幸的人,這不是件好事嗎?

錢少一些,自己還可以掙;愛沒有了,以後還會找到一個愛自己的人。只要自己對美好生活不放棄,那麼終於一天,還是會過上好日子。


情感AB膠


夫妻離婚就像談判。先提出的那個人可能是因為心急了,也可能是有策略的先發制人。

一、先發制人未必輸。

01.其中一方不想離婚。

有些夫妻離婚,其中一方提出離婚,但另一方是不想離婚的,離婚就像一個警鐘一樣,給對方提了個醒。

雙方開始重視婚姻的不足,加以改正,婚姻幸福美滿,贏了。這裡提醒一句,不要老把離婚掛在嘴邊,說多了不值錢。

02.其中一方有過錯。

短時間內,過錯方會心存內疚。如果另一方提出提出離婚,要房要車,要孩子要錢,過錯方都會因為內疚而同意,白紙黑字,以後想反悔,也來不及了。

如果過了很久,過錯方的內疚感已經變得越來越淡了。這個時候提出離婚反而沒有優勢了。

二、如果是因為心急而先提出離婚,這場談判就輸了一半。

除去上面的兩種情況,如果夫妻雙方都想離婚,也都沒有什麼太大的過錯,這時候比的是耐力,誰先提出說明這一方比較心急,心急的一方必然會在協議上做出讓步。對方也能抓住你心急這個點,而提出更多的要求。

三、有規劃,有預謀的離婚才能爭取最大的利益。

01.離婚,先想清楚自己要什麼。

要錢? 要孩子?還是要自由?知道自己要什麼,就知道自己的底線,想要的東西得到了,對自己來說就是贏了。

02.找律師諮詢。

找專業人士諮詢,可以得到最有價值的幫助。自己想要什麼,怎樣才能要到,律師都會給你合理的建議。

03.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如果夫妻協議離婚不成,那是要打官司的。法律講什麼?法律講的是事實和證據。

如果對方出軌或家暴,口說無憑,你是要拿出證據的。

如果想要孩子的撫養權,自己又沒有工作,那就得先去找份工作。

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對自己有利的事。

結語:夫妻本是同林鳥,如果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能協商最好,不能協商只能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

你的故事,我的心情。喜歡我,記得點擊【關注】哦。

情感雨季


離婚多數是女方提的,如果男方人品差,那麼毫無疑問,女方會吃虧。男方人品差,女方提離婚,男方如果不想離就會故意拖著不離,即使最後拖不下去必須要離也會故意刁難,女方為了早點離就會妥協,多分給男方財產,有的甚至會選擇淨身出戶。就算男方也想離婚也會故意刁難拖著不離,目的就是為了多分財產。

如果男方人品好,女方提出的離婚,有可能會財產平分,甚至有的男方會覺得女方離婚生活比男人困難還會給女方多分財產。

還有的男方婚內出軌主動提出離婚,心裡對女方和孩子愧疚會選擇淨身出戶把財產都留給女方和孩子,這樣的出軌男人算是有情有義的了。

還有一種無恥的男人婚內出軌,女方提出離婚自己賴著不離,把孩子當做籌碼,不給孩子的撫養權,女方眼睛裡只有孩子,為了孩子有個好的成長環境最後選擇帶孩子淨身出戶,這樣男方就達到了保全財產的目的。


往事如煙83491


不是先提出離婚的吃虧,而是先提出離婚就意味著可能要接受另一方提出的一些條件,另一方才會同意離婚。

因為無論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還是通過法院訴訟離婚,都是需要就財產歸屬還有撫養權問題作一個法律認定的劃分。

如果是協議離婚,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那勢必就涉及到房子、車子、票子的博弈。當婚姻走到這一步,當初的愛情已經面目全非,雙方開始算計重新再來的資本。

如果是訴訟離婚,則大概要經歷起訴立案——立案——調解——開庭審理——法院判決的程序,一旦對簿公堂,那有更大的概率從愛侶變成仇敵。

怎麼樣才算“吃虧”?

我見過有的人,因為一點利益分配不均,在婚姻裡耗著苦苦煎熬,每天都惡毒詛咒對方,在孩子面前尤其難看。其實有什麼必要呢?利益固然重要,荒廢掉的青春難道就不貴嗎?

我也見過有的傻妞,明明不是過錯方,卻主動或被動“淨身出戶”,對於這樣的人,我也覺得很可惜。為自己爭取多的權益,對過錯方而言是懲罰,對自己而言,是繼續生活下去的底氣。

最後,祝好!



茫茫人生好像荒野


這個貌似是謠傳吧,根據:“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所確立的調整婚姻關係的基本原則,它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個方面的內容。我國《婚姻法》第24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如果一方提出離婚訴訟,而另一方不同意,那麼,人民法院在處理這類案件時,則要首先分析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那麼,不管是誰先提出離婚,人民法院都會判決准予離婚。\r由於離婚案件往往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子女的撫養問題,因此,人民法院在處理這兩類問題時,首先要求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則根據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及方便生活、有利於生產的原則處理財產分割問題,並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r人民法院審理此類案件,並不會因為誰是原告或誰是被告而偏袒誰。因此,所謂“誰先提出離婚誰吃虧”的說法,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依據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