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规模合村并居,剩下的集体耕地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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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村并居,简单地说就是把向个村合并成一个新的村,包括人口、土地等资源一并整合。农村土地也不会因合村并居而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土地还是归村集体所有,村民还享有作为村集体成员该享有的各项权益。

土地的承包权。

合村并居,对于村民来说,原来的村和其他的村合并为了一个新的村,可能村名会跟着更变,但是不管怎么样,村民村集体成员身份不会改变,村民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力不会被取消,仍可继续承包经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的土地,包括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后再延长30年。

11月26日发布的《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指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所以说,即便开展合村并居,也不会和国家土地政策相抵触,这点可以放心,你承包的土地还是由你继续承包经营。当然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需要土地调整的,可以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

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合村并居,可能会涉及到搬迁集中安置,会导致农民新居住地与承包地距离较远的问题,那么农户可以和其他农户协商,采取土地互换的方式,将土地调整到离居住地近的地方以便耕种,也可以采取转让的方式将土地转让给其他农户耕种,并获得一定的转让费。

流转土地经营权。

不想耕种土地的农户还可以把自己的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以获得土地流转报酬。

综上所述,全村并居如同从由原来的村集体变更为一个新的村集体,它就好比精准扶贫之中的易地搬迁,从原居住地搬迁到新居住地集中安置,除了居住地变了之外,村集体成员该享有的一切权力都没变,包括土地的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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