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的感受是我們自己對現實的解釋。
2、人類通過自己的行為來詮釋生活的意義。
3、“真實”指的是對人類的真實,對人類目標和計劃的真實,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所謂“真實”。
4、屬於私人的意義是完全沒有意義的,意義只有在和他人交往時才有存在可能 。
5、生活的意義在於對人類全體發生興趣,並與之合作為我們的世界做出貢獻。
6、 經驗在被接受之前,既已被預先做了解釋,而這種解釋又是依照最先賦予生活的意義進行的。
7、經驗並不是成功或失敗的原因,人們一般不會被經歷過的打擊所困擾,人們通常只是從中汲取決定我們目標的事物,我們被我們賦予經驗的意義決定了自己。
8、意義不是由環境決定,而我們則以我們賦予環境的意義決定了我們自己。
9、記憶的重要性,在於它們被“當做”為何物,對它們的解釋,以及它們對現在及未來生活的影響。
10、心靈選擇的方向可能是有害的,但它之所以被選中,則是因為心靈誤以為它是最有利者。
11、一個人的舉動是永遠受制於意義的。
12、我們決不能只治療一種病症或者一種單獨的表現,我們必須在整個生活的樣式中,在心靈解釋其經驗的方式中,在它賦予生活的意義中,在它為答覆由身體和環境接受的印象而做的動作中,找出其錯誤所在。
13、逃避的人,他們不是把自己訓練的更強壯,更有適應能力,而是訓練自己,讓自己在自己的眼中顯得更強壯。
14、由於自卑感總是會造成緊張,所以爭取優越感的補償動作必然會同時出現,但是其目的卻不在於解決問題,而是朝向生活中無用的一面。他們苦心孤詣地避免失敗,而不是追求成功。
15、目標是個人獨有的,它取決於個人賦予生活的意義。
16、優越的目標是在摸索和繪測中固定下來的,它是生活的奮鬥,是動態的趨向,而不是繪於航海圖上的一個靜止的點。
17、優越目標即使已經被具體化,抵達目標的途徑也是千變萬化的。
18、當目標被具體化之後,個人即會調整其行為以適應它的目標。不管在任何情況下,它都會找出方法來表現他賦予生活的意義和他爭取優越感的最終理想。
19、一個人越健康、越接近正常,當他的努力在某一特殊方向受到阻撓時,他愈能另外找尋新的門路。只有神經病患者才會認為他的目標具體表現是:“我必須如此,否則我便無路可走。”
20、優越感的目標一旦被具體化,個人便不會在生活的行為中犯違背目標的錯誤。
21、我們必須探求的是他們選用某種病症的目的,以及這種目的與一般優越目標的關聯。
22、對於那些犯錯的孩子,他們所犯的唯一錯誤就是他們的努力都指向了生活中毫無用處的一面。
23、記憶:個人企圖達到優越地位的努力,是整個人格的關鍵,所以我們在個人心靈生活中的每一點都能看到它的影像
24、他的記憶代表了他的“生活故事”,他反覆地用整個故事來警告自己或安慰自己,是自己集中心力於自己的目標,並按照過去的經驗,準備用已經試驗過的行為樣式來應付未來。
25、記憶絕不會和生活的樣式背道而馳。
26、記憶的正確與否沒有多大關係,它們的最大價值在於它們代表了個人的判斷:“早在兒童時代,我便已經發現世界是這個樣子了。”
27、各種記憶中最富有啟發性的,是他開始講述故事的方式,已經他能夠記起的最早事件。
28、罪犯的失敗只是程度較深的共同失敗而已。
29、罪犯對別人不感興趣,他們只有有限的合作能力。
30、罪犯的目標總是在追求屬於他私人的優越感。
31、罪犯和其他的失敗者有一點不同,他們雖然在長期反抗合作後,像其他人一樣失去 了在正常的生活工作中獲取成功的信心,但是,他還從事了某些活動,只是這些活動都被他頭像了生活中消極的方面。
32、有些人工作還來喚起,他們想要的不是一個職業,而是在尋找保證其優越地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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