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師和中西醫結合醫師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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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類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原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佈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醫師)》為依據。中醫執業醫師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方案及內容見下表:

注:1.自2010年開始,取消中醫(含民族醫)中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試中的西醫內容。2.增設壯醫、朝醫和傣醫考試,其中壯醫考試自2010年開始每年舉行一次,朝醫和傣醫考試自2011年開始逢單數年進行。3.為適應臨床實際工作需求的變化,2013年醫師資格考試將啟用新大綱,這也是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的第三次修訂。4.由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批准,自2010年開始,現役軍人(包括軍隊、武警現役人員及公安部所屬的邊防、消防和警衛現役人員, 不包括軍事單位聘用的地方人員)報考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除參加所報考類別的正常考試內容外,醫學綜合筆試還須增考軍事醫學內容。軍事醫學考試內容單獨 增設一個單元,中醫執業醫師增考題量為80道,總分為20分(中醫執業助理醫師增考題量為40道,總分為10分)。考試內容以原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頒佈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軍事醫學2013年版)》 為依據,複習指導用書可參考部隊系統內部發行的《醫師資格考試軍事醫學應試指南》。


中醫執業醫師和主治醫師的區別等一系列問題
(1)師承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需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學力,並連續跟師學習滿3年。指導老師必須具有中醫、民族醫執業醫師資格並從事中醫、民族醫臨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醫、民族醫醫學專業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應具備: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並經省級的市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確認醫術有專長;
(3)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授予《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可以申請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4)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從事傳統醫學醫療工作滿5年,可以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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