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内斗升级,三股东要求高管集体“下课”

2020年首出股东“逼宫”、要求罢免包括董事长在内全部董事的戏码上演。

兆新股份(002256.SZ)3月11日公告,收到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下称“汇通正源”)罢免包括董事长在内6名董事的临时议案。汇通正源提议增加上述内容至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目前汇通正源持有兆新股份6.45%的股份,为第三大股东。此番“逼宫”要求罢免公司所有董事,换言之,要让上市公司高管集体“下课”!

三股东“逼宫”,上市公司取消股东大会

为何要“罢免所有董事”?汇通正源认为,根据2019年业绩快报,兆新股份亏损2.32亿元。近两年公司的资产规模逐年下降,主营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主要业绩均靠变卖资产实现。

此外,汇通正源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完全不顾中小股东的利益,靠着变卖资产大幅增加自己的薪酬,完全脱离了公司业务发展实际,严重损害了各方特别是全体股东的利益。

红星新闻致电兆新股份,相关人士表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这也是汇通正源作为股东的正当权利。

不过,对于汇通正源的“正当权利”,兆新股份应对办法是——直接宣布取消原定于3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

兆新股份的理由是“肺炎疫情”,称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董事会同意取消本次股东大会。

不过,兆新股份的缓兵之计很快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

3月11日,深交所对兆新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取消股东大会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是否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兆新股份内斗升级,三股东要求高管集体“下课”

三股东提议罢免全部董事

发难原因:经营欠佳、高管薪酬太高

早在2016年,汇通正源通过定增的方式进入了兆新股份的前身彩虹精化,前几年一直相安无事。

2016年10月,因彩虹精化主营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公司更名为兆新股份,业务包括精细化工、新能源、生物降解等,其中新能源业务占比最高,包括光伏发电、盐湖提锂及电动汽车充电站等业务。

转型没过几年,到2018年,因受市场、行业、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兆新股份业绩大幅下滑,再加上公司当期计提2.26亿元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净利润亏损2.03亿元。

进入2019年经营状况仍然欠佳。红星新闻查阅兆新股份业绩快报发现,2019年全年公司预计亏损,全年营业总收入4.3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55%,净利润为亏损2.33亿元。

公司称,亏损的主要原因有:资产计提减值、公司融资压力未能缓解、厂区因搬迁营收未达预期、公司光伏电站受连续阴雨气候影响发电量有所减少。

但在主营业务经营欠佳的同时,2019年11月27日,兆新股份却宣布拟投资5亿元设立“深圳兆新商置有限公司”,从事商务服务业、租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这意味着公司又要进军房地产了。

两天后,三股东汇通正源即向兆新股份董事会首次发难,要求罢免公司董事长张文、董事翟建峰、董事杨钦湖,并调整部分董事过高的薪酬标准。

汇通正源的理由是近两年公司的资产规模逐年下降,业绩不但没有增长,甚至主营净利润大幅度下降,主要业绩均靠变卖资产变现。

而公司董事长张文、副董事长翟建峰、董事杨钦湖等在内的管理层薪酬居高不下,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不匹配。张文年薪130.8万元,而前任董事长陈永弟年薪为73.14万元。董事、副总经理杨钦湖年薪则为60万元。

但汇通正源的议案被兆新股份董事会否决,称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合法依据。若以薪酬过高等非法定或约定事由免除现任董事职务,直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将导致上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兆新股份还指出,汇通正源的议案仅以主观判断作为依据,未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且包含声誉及人格贬损等人身攻击的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内斗升级,“逼宫”反复上演

汇通正源自然也不甘心,并反复向兆新股份“逼宫”。2019年12月17日,汇通正源发函,认为三名独董“不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不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0年1月22日,汇通正源联合另一股东中融信托,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罢免独立董事肖土盛和监事会监事黄浩。

到3月10日,汇通正源干脆提交罢免包括董事长在内6名董事的临时议案,要求兆新股份高管集体“下课”!

眼下对于兆新股份来说,不但要解决与三股东汇通正源之间的矛盾,还要面对连续亏损的业绩。

兆新股份在2018年已经亏损超2亿元的基础上,如果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那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在2019年年报披露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兆新股份创始人兼实控人陈永弟已多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一条是2020年2月21日,执行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兆新股份1月7日批露,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公司股东彩虹集团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8780万股抵偿其所欠中融信托的债务。

截至目前,彩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永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9%。彩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永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红星新闻记者 李伟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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