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辦理思路與技巧

不少資深律師都說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一個好做又難做的業務。

說好做,是因為這類業務對律師來說算是肥差。你想啊,房地產和基礎設施投資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市場必然就熱鬧。熱鬧的地方,衝突能不多嗎?

反正建設市場沒逃過這個定理。一方面這兒風生水起,另一方面卻亂象叢生:“黑白合同”、違法招投標屢見不鮮;掛靠、違法轉包、違法分包更衍化為“行業潛規則”。

大數據顯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在全部民事三級案由中僅為1/424,2015年陝西省高院判決的二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在其全部民商事二審判決書中佔到13%,2016年佔到15%,說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確實屬於較為高發的案件類型之一。

再加上房地產與建設工程行業是資源密集型產業,投資規模大、建設週期長、能源消耗高,標的額一般來說都很高。

糾紛高發,案源相對就多一些;標的額高,代理費相對就高;再加上該行業受國家法律的規範和宏觀政策的調控要廣,其面臨的法律風險也相對較多,整個市場對律師必然有剛需。

說完好的,接下來就得說到難的部分。為什麼總有律師覺得這個業務難做呢?較於普通民事案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有專業性強、案件事實週期長、情況錯綜複雜、標的額較大、辦理難度大等特點。

舉個小例子。眾所周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作為《合同法》明文規定的有名合同,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案由的相關規定中作為一種分合同糾紛案由作出了單獨的規定:在立案階段,需要審查的除了《民事訴訟法》上規定的立案條件外,就案由、管轄等方面都需要特別重視和加強審查。

換句話說,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是一種連立案都在考察律師能力的業務。

不止如此,我國建築業市場體量很大,又正在快速發展中,充滿著各種各樣需要繼續改革的問題,導致法律法規還有諸多待完善之處。於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領域的糾紛日趨複雜化,審判實踐更出現了規則不一的情形。

審理事實認定難,法律適用難,但是案源和代理費都很可觀。

律師要想啃下這塊蛋糕,就必須提高自己的業務門檻。不僅要懂法,還得懂基本的專業和行業規則,知道如何分析案件,通過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制定案件的辦理思路和方案。

為了幫助大家提高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專業實務技能,智元聯合浙江西湖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陳鑫範律師,帶來《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辦理思路與技巧》,讓你全面掌握超實用的必殺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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