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口罩冒充N95高價銷往21個省市,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3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檢察院對蔡某某、姚某某銷售偽劣口罩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三無”口罩冒充N95高價銷往21個省市,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三無”口罩冒充N95高價銷往21個省市,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涉案偽劣口罩

經調查發現,1月24日至1月31日,蔡某某單獨或與姚某某共同將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三無”劣質口罩冒充N95口罩予以高價銷售,口罩被銷往湖北、廣東、浙江、湖南等全國21個省市,用於物資捐贈、藥店超市銷售、單位保障、民眾自用等,其中進入公共流通領域37000餘個,銷售金額共計27萬餘元。經鑑定,涉案口罩的過濾效率實測值分別為6.5%、20.1%、8.7%,均不符合防護口罩國家相關標準。

“三無”口罩冒充N95高價銷往21個省市,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檢察官通過視頻連線方式調查取證

2月2日,餘杭區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該案。該院在審查時發現,上述二人不僅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已對蔡某某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提起公訴),同時還存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遂於2月11日對該案立案審查,並在正義網發佈訴前公告,敦促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檢察機關認為,蔡某某、姚某某通過互聯網將“三無”劣質口罩冒充N95口罩予以銷售,被不知情的社會公眾購買用於防護,不僅無法起到防禦病毒的效果,而且存在傳染及被傳染的極大可能性,嚴重危害社會公眾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極大的公共衛生安全隱患,二人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3月11日,民事公益訴訟訴前公告期滿後,沒有適格主體提起訴訟。3月12日,餘杭區檢察院依法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在全國性的新聞媒體上發佈警示公告,召回所銷售的口罩;支付所銷售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口罩價款三倍的賠償金,共計82萬餘元;在全國性的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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