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没有办结婚,生了个小孩,女方跑回娘家了,应负什么责任?

深爱一身伤


你没有正式登记结婚不是合法夫妻,是非婚同居,未婚先育,为今之计,立即正式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无论怎样,你俩有法律义务抚养孩子,不抚养违法。


用户曦睿


按道理说,女方是要负责任的。换个角度讲,没有办理结婚,也没有结婚证,很难受的法律保护。像这种案例,有许多地方,都有这种案例的存在。接下来我讲个同样的案例,并且是百分之百的真实。

我有个表弟他姓文,在广东打工的时间,认识了本地的一个女孩子。从相恋到后来,生活在一起,然后他们拥有了,爱情的结晶。他们没有举办过正式的婚礼,也没有去登记拿结婚证,也得不到任何的法律保障。

小孩到了两周的时候,他女朋友悄无声息的走了。后来我表弟到广东去找她,被她的父母暴打了一顿,连他女朋友的影子都没看见。后来我表弟含着眼泪,伤心的离开了广东。

我表弟在家里,天天带着孩子。毕竟是个男人,带孩子还不行,后来我姑妈帮助她带孩子。后来我表弟再次到广东,想办法去找他女朋友,还是找不到。

我表弟看实在没希望了,就在他女朋友老家附近找了一个厂,在那里上班,他一直在等一个机会,能和女朋友见上一面。

在老家,我姑妈帮着我表弟带孩子,过的日子非常艰难。没过多久,我的姑丈去世了。后来我表弟赶回来,一起安葬了我姑丈。当时我表弟也是很伤心,因为他没见到我姑丈最后一面。

安葬完了他的父亲,然后又为了找女朋友,去了广东。我表弟心一直没死,只为了见上他女朋友一面,付出真的是很多。

其实他们的孩子很聪明,不爱说话,非常的勤快。我姑妈家周围的邻居,都很喜欢他。随着时间的推移,五六年就这样过去了。后来我姑妈接到一个消息,是我表弟在广东被人打了,住进了医院,情况非常不乐观。

后来我姑妈与几个亲戚,赶到了广东。由于我表弟伤情很重,没过几天就死了。他的孩子有八岁了,孩子望着他父亲的尸体,眼里充满了泪水。由于他不爱说话,他并没哭出声来。

后来我姑妈和几个亲戚,在广东把我表弟的尸体火化了,带着他的骨灰回了老家。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姑妈与孙子相依为命。日子过得非常的紧张,生活也很拮据。就依靠她两个打工的女儿,提供生活费。我表弟的儿子,读书非常棒,语文数学都是满百分。

没有父母的孩子,他比常人更努力。虽然自己八岁多,看起来比成年人更懂事。他从来不跟奶奶要钱,从来不去买任何东西吃。每天上学的时候,含着口水去,放学的时候,含着口水回家。

在家的时候帮着我姑妈,洗碗洗衣服。才八周岁呀,朋友们。他多么希望有父母的关爱,多么希望像别的小孩子一样,在父母面前撒撒娇。但他却什么都没有,他只有他奶奶。

像这种情况,难道他母亲没责任吗?肯定是有的。但问题是,连她影子都看不见,如何叫她负责任。假如他的母亲另外嫁人了,她也许也有了她的家庭。

她真的不想她自己的孩子吗?我想应该也会想。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怎么不想呢?也许受到了外界的阻力,没有办法接触的孩子。所以造成了,长时间与孩子分离。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文清哥


母鸡下了一个蛋,公鸡说这是我的蛋。母鸡不高兴了,凭什么?公鸡说,我可以让它蛋生鸡,鸡再生蛋,开个养鸡场。母鸡不相信,走了。过了十几年,这个蛋也没变出鸡,还得花钱养着。公鸡急了。快叫母鸡来,说说这是个什么蛋。母鸡说,都是你自己做的事,与我无关。


手机用户53267391360


夫妻结婚,没领结婚证,生下孩子,女方跑回娘家。一,你们这种婚姻形式叫非法同居,你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二,沒领结婚证生下的孩子,从法律上说,经过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落户,可以享有同其他孩子一样的权利。三,你们是非法同居,从法律方面讲,是非婚生子,她没有法定义务与你一同抚养孩子,你也无法追究她的法律责任,自己酿的苦酒自己喝,不要怨天忧人。


亮剑3549


女孩走就对了。当初你们家为什么不去登记?假如你们家什么事做的让女孩满意,她怎么能走?走就一定有原因,怎么还要跟女孩要抚养费,想啥来地,一个孩子都养不起吗?完蛋玩意,闭门思过!


小草145787781我很幸


夫妻结婚没有办结婚,生了个小孩,女方跑回娘家了,应负什么责任?

在题主的具体描述中得知,你们两个人没有办结婚,也就是说没有领结婚证,女方生完孩子,孩子到了五岁,女方回了娘家,从此对孩子不闻不问,也没有抚养费,到现在十多年了,你想起找她追讨责任了。

首先你们没有领结婚证属于非法同居,但一个女人和你过了几年又生下孩子,如果不是想和你好好过日子不会搭上多年的青春还掉下来一块肉的。孩子对于母亲来说就是她的命,如果不是你或者你的家人让她失望透顶她没有理由不顾孩子一走了之的。我想这十多年你们之间不可能没有过沟通,没有结婚证不需要离婚,但应该会有什么协议之类的来结束你们的关系。孩子问题也会有提到,所以你才能十多年的时间里没有去讨要扶养费。此时你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孩子母亲有了更好的生活条件好了吗?你心里不甘心了,毕竟你带着孩子不好再婚,家境也不是很好,否则你不会来问她应负什么责任。一个男人做到你这份上也是够失败的,既然分开就放手,男人应该拿的起放的下,十多年过去了再计较没有意义。想要生活好就自己去努力去拼。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是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的,父母双方都有抚养义务的,如果双方协商不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你的孩子现在应该快成年了,你能讨要到多少抚养费要看法院怎样裁决。至于你是否想通过法律解决就看你自己的决定了。

谢谢!


岁月静好时云淡风轻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你和女方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你可以起诉女方要求孩子由你抚养女方出抚养费或者要求孩子由女方抚养你出抚养费。



你身边的律师


我问:她为什么要跑回娘家?如果她过得好,会跑回娘家吗?如果她过不下去了,难道要她死在你家吗?活人不能被尿憋死,想活当然要找活路。作为一个娘,不到万不得已,谁想离开孩子?为了自己能活下去,只好割舍身上的肉,多么痛苦呀!你为什么不反省反省自己?


用户4221713749516


应该没有责任。婚姻法原来规定以夫妻名义同居就算事实婚姻,生小孩了更算,可后来包二奶的越来越多,有人说,大学毕业最好职业是二奶,2一4年,有车有房。非婚子女比比皆是,法不治众,于是婚姻法己改为婚前财产属于自已的,防止以结婚为名骗财产。

因此,凡没有结婚登记的,法律不保障,男女可以另结另嫁,但孩子无罪,至于谁养,那就看那个有能力,如果女方没有能力,也无可非议,这是民事问题,只能协调解决,没有法律依据。


张勋德


这个5岁的孩子是你的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果是,为什么女方为了和男人一起过日子,怀孕、生产、养育了5岁然后“跑”(把所有的劳动所得都留给男方(是留给孩子的)自己净身出户)回娘家?然后又10年不闻不问?(肯定是伤透心了)她净身离“家”连自己都养不活你还想她负什么责任?(他没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已经是还给孩子一个亲人啦)

刚“跑”的时候你为什么没“问责”?10年过去了你又想起什么了?是没找到合适的又想她回来“陪你过日子”?即便是不回来你也可以挖一笔钱(想让给你的儿子付抚养费)也可以供你潇洒吧!

你还是放过她吧,十年前你已经对不起她了,别十年后又再次伤害她,毕竟和你生活了至少六年…做人最好留一线…

不好意思,话重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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