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C暴跌40%,是時候算後帳了

題記:否極泰來......

呵呵復呵呵。根據巴比特報道,加密貨幣市場突然大跌;3月12日晚19:00起,BTC從7000美元,10分鐘內跳水到5500美元上下,3月13日更是狂洩至4319美元;單日跌幅達到24%,24小時跌幅達到40%以上。

隨著比特幣大跌,其他加密貨幣同樣瘋狂拋售,市值前十的幣種,24小時內跌幅普遍在20%以上。

全網24小時總計爆倉31億美金,合約市場一片哀嚎。據稱有8萬人成為爆倉受害者。作為鏈圈和幣圈的老朋友,颯姐感到如鯁在喉。如果數量較大的人資產歸零,也許會引發“歷史後賬”,報案、起訴等法律事件或將發生。

復工後,來諮詢的幣圈人士有量化團隊、買幣者、發幣者。總結大家關心的問題,列示如下:

1. 為什麼發幣不構成非法集資卻構成非法經營;

2. 量化團隊受人之託,也會招惹法律風險嗎?

3. 比特幣期貨槓桿上限達125倍合規嗎?

原創 | BTC暴跌40%,是時候算後帳了

一、為什麼發幣不構成非法集資卻構成非法經營

我國法律對於虛擬幣的看法相對保守。2013年確認了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在司法實踐中,某些民事訴訟裡用判決形式確認了以太坊等其他虛擬幣屬於“財產性利益”

然而,在買幣的朋友去“維權”時,會尷尬地發現,立案有點難。

颯姐之前寫過一本《ICO黑洞》介紹過首次代幣發行的法律問題眾多,其中包括:非法發行股票證券、非法集資類犯罪、非法經營等。

2019年底已經基本確認,我國《證券法》不會給虛擬幣一個“證券”法律身份。因此,發幣不構成非法發行股票證券罪。拿著這一條去公安或法院,木有用。

然後是非法集資類的六個罪名。目前,立案把握的標準是:如果吸收

法幣,營造資金盤,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如果募集虛擬幣,對不起,放人。

最後是非法經營罪,Fcoin在某地按照這個罪名被立案了。在颯姐看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刑法第225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為,“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第四款為“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由於第四款要層報到最高法。實踐中,最有可能援引第三款。按照颯姐瞭解的情況,“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經常成為眾矢之的,本案也可能是按照這個點才立案偵查。

原創 | BTC暴跌40%,是時候算後帳了

二、量化團隊的法律問題

在颯姐辦理的河北、浙江等地涉眾金融案件中,有一個關鍵的問題始終縈繞在檢法和律師頭上,那就是,到底利用資金優勢“託市”是不是一種詐騙行為?

有案例認為是詐騙;有案例認為不是。在邀請國內頂級刑法學家進行論證時,學者們也有爭議,有專家認為只要資金優勢達到一定程度,就是詐騙。

颯姐認為,確認是否構成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最重要是需確認:行為時是否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如果只是單純為了K線好看,或者項目方為了對得住買幣者而“託市”,不具有可罰性,不應該認定為詐騙罪。

如果已經涉嫌詐騙,量化團隊以不知情來抗辯是無效的,量化全體的主觀心態,即便不瞭解全貌,起碼是“應當知道”委託者的意圖,所以這個抗辯點無效。

三、比特幣期貨槓桿的法律問題

重申一遍,“9.4”之後我國沒有合法合規的虛擬幣交易所。不是少,而是沒有。零星散裝撮合交易,就當做“物物交換”,不予刑法評價。但是對於大規模的撮合交易甚至合約交易,我國法律的態度一直非常明確:no!

因此,大家提的比特幣期貨槓桿多少才是合規的?在我國法律項下是個假問題,舉個例子,就像您問我:颯姐,賭場裡借給別人賭資,收多少利息才合法?答案是:咋都不合法,更談不上合規

合規是對應“監管機關而言”的,賭場哪裡有監管機關呢,只有取締和打擊的司法機關。

在我們承辦的案子裡,摸索出一點情況,線上金融涉眾案件(含大宗交易、期貨、虛擬幣資金盤等),如果槓桿在20倍以下的,一般不單獨評價為詐騙行為(有的地方放寬到25倍);槓桿超過20倍的,被評價為詐騙行為的概率陡升(當然,還要結合其他證據情況)。

原創 | BTC暴跌40%,是時候算後帳了

寫在最後

有媒體稱3月12號的暴跌,史稱“3.12慘案”。這就意味著很多人的資產狀況面臨極大考驗,會引發不穩定因素。因此,找歷史後賬的事情,可能在所難免。

今天這篇文字,就算是給大家打個預防針,讓彼此都瞭解法律對於虛擬幣市場的態度和做法。避免眾多法盲裸泳,法律從來不會同情懶得學習法律的人。

好了,從美股熔斷到大A獨立日,再到比特幣大暴落,又到美股二次熔斷,颯姐這個財政金融學院的優秀畢業生,也算是活久見了,只能祈禱:否極泰來,兄弟們安好


肖颯,垂直“金融科技”的深度法律服務者,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社會科學院產業金融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金融科技與共享金融100人論壇首批成員、人民創投區塊鏈研究院委員會特聘委員、工信部信息中心《2018年中國區塊鏈產業白皮書》編寫委員會委員。被評為五道口金融學院未央網最佳專欄作者,互金通訊社、巴比特、財新、證券時報、新浪財經、鳳凰財經專欄作家。

讓金融科技人遠離“囹圄”!!

辦公郵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