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隻知更鳥:為人生而平等而歌唱

本文致敬那些為人權而奮鬥的有志之士。

殺死一隻知更鳥:為人生而平等而歌唱


我想讓你見識一下什麼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錯誤地認為一個人手握槍支就是勇敢 。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

本文中阿迪克斯是美國梅特鎮的律師,他有倆個孩子,男孩叫做傑姆,女孩叫做斯科特。斯科特是本文中的主人公,作者以第一人視角去描述了當時在梅特鎮發生的事情。

有一天在梅特鎮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黑人湯姆魯濱遜被人控告強姦了一個白人少女梅薏拉,而法院為了處理這樣的一件事情,就派阿迪克斯去當做魯濱孫的辯護律師。人們對於這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師,去給一個黑人辯護,在當時看起來是不可思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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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克斯還是接受了這樣的邀請,他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但他不願意違背自己的良心,他重視法律。在當時的情況下這個是一個非常難辦的事情,還是毅然決然的開始進行著。

在開庭的那一天裡面,阿迪克斯不斷的安慰著魯濱遜,希望他能夠平靜下來,他一定會取得勝利的。

但是這只是阿迪克斯的假想,也是很多正義人士的希望,但是最後。。。。。

殺死一隻知更鳥:為人生而平等而歌唱


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上,總有什麼東西讓人喪失理智——即使他們努力想做到公平,結果還是事與願違。在我們的法庭上,當對立雙方是一個白人和一個黑人的時候,白人總是勝訴。這些事情很醜惡,可現實生活就是如此。

讓我們來了解作者的經歷以及本書的價值。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美國當代非常經典的一部小說,故事發生的場景是在美國最南部,據說很多人把這部小說當作作者的真實記錄。很多故事都是根據作者小時候的經歷,全書的故事主題是非常的豐富,作者是一個無邪的小女孩,但是在長大的過程之中,慢慢的喪失了自己的童真。

發生在這個小鎮裡的故事非常的多,最主要是通過作者的眼睛展開述說的,很多時候都是通過小女孩的視角對人們的做法進行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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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於很多人來講這種對話的方式實在是過前了,所以遭到很多人的批評,可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越能夠證明這一種價值。

作者哈伯-李在大學的時候就非常喜歡創作短篇小說,但大多數都是衝擊種族關係和緊張的種族歧視問題。等作者畢業之後,因為他和當時的著名小說家杜魯門卡波特是同齡好友,在他們的合作之下,一起朝著寫作方面發展。杜魯門希望他能夠寫出一部小說來,於是就有了《殺死一隻知更鳥》這本小說的。

在當時的作者看來,他認為這本書如果不能夠賣的很火的話,他會感到非常的恐慌,可是這種恐慌是多餘的。

這本小說後來是暢銷了全世界,並且榮登了各大最熱讀書榜的榜首,甚至在大英圖書館把它列為有生必讀的第1部書,就連聖經都無法跟他相比。只有人把它列為20世紀最優秀的小說,同時也被認為是美國國度小說超過了美國當時最經典的著作《偉大的蓋茨比》。

在同時期沒有一本書能夠銷售超過數10萬冊,但是這本書已經銷售了300萬冊,但現在仍然還在增加,並且在美國九到十二年級,這個本書是閱讀的榜首,可謂是人人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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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部小說不僅是為了作者獲得了普利策獎之外,還獲得了其他各種獎項,甚至是在世紀之交的時候,作者獲得了總統自由勳章,這部小說給作者帶來了無數的榮譽。


其真正的價值是在於為人人平等而奮鬥——消除種族歧視。

作者說這本書並不是自傳,但是他的好友杜魯門曾經說過,這本小說和他以前的經歷是非常相似的,作者父親也是一個律師,他的母親也很小就去世了,他的哥哥也比他大10歲,和文中描寫的是一模一樣。

作者的父親曾經是一個律師,但是在為黑人辯護之後,他的辯護總是失敗,很多人都被判了死刑,他感到非常的痛苦和慚愧,於是他再也不為刑事犯罪辯護了。

而作者的靈感就來自於,父親時常會有黑人強姦白人的案件,在本書這個最高潮的時候,作者插入了這一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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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作者拓寬了很多話題,所以涉及的話題不深。但是很多人認為這本書在民權運動的時候完成的,所以大部分人認為種族歧視才是最重要的話題。

面對當時的社會,黑人雖然是沒有成為白人的奴隸,但是還是沒有擁有公民權,在法律面前黑人遭受的苦難是比白人多,最後魯濱遜最後是失敗了。明明擁有了很多證據能夠證明他是無辜的,可是在人們的歧視下,法律也失去了作用。

但我認為作者本身是一個小女孩的形象去塑造的,所以他通過孩子對他人的偏見進行了批評,這才是他真正想要表達的。

在他的成長之中是有很多的歧視的,不光是由種族更有性別,還有階級問題。

作者雖然是擁有一個良好的父親,在很多事情上都是任作者自然而然的發展,但是這件事情遭到了他的姑姑的嚴厲的批評,認為作者是一個小女孩,必須要成為一個良好的淑女,而不是穿著男孩一樣的衣服到處亂走亂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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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者從小在小鎮裡生活,看到了不同階級的人生活,有些孩子可能就是報名那一天來到學校進行一下登記,然後就又回家了。甚至有些人永遠生活在垃圾場裡,一分錢沒有。每年靠著救助金去生活,但是大部分錢都被他們的父親拿去喝酒了。

作者身為一個小小女孩,沒有辦法去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卻力圖呈現出這種生活,讓人們感受到,這個就是當時的環境。

什麼叫做殺死一隻知更鳥?

這個鳥是一種歌唱的鳥類,對人們是沒有危害的,所以在當時的小鎮裡面絕對不能夠用獵槍指著這一種鳥。

作者用這個為標題,就是告訴人們,人們用自己固執的觀念去損害了很多無辜的人利益。

像作者小時候是一個天真無邪的小女孩,自由自在的成長,但是隨著年紀的增長,很多人越來越對她要求嚴格,讓他以淑女的形象去塑造自我。

殺死一隻知更鳥:為人生而平等而歌唱


像魯濱遜最後還是被判死刑了,可是他不願意束手就擒,想要靠著自己的力量去逃跑,結果在監獄逃跑的路上還沒有爬出去,就被白人給射殺了。其實明明是可以阻止的,但是白人按照他們固執的觀念認為黑人逃跑就有資格去用這種方式解決。

本文最好作者小姑娘和怪人手牽手為終。

拉德利是作者鄰居,但是因為常年都待在屋子裡面,從來沒有出去過,這是按照他自己的方式去生活的,可是作者認為他是一個怪人,甚至把他想象成一個怪物,無數次都跑到了他家裡面去玩。

不管作者是怎樣去打擾他,拉德利都沒有出來過。父親是嚴厲批評了,他這種行為是非常不禮貌的。但是作者還是以小女孩子的身份喜歡搞怪的事情,在這期間發生了種種的事情。

怪人是無數次給了他幫助,在鄰居家發生火災的時候,作者是看火但身上穿的非常的單薄,在這個寒冷的冬天,等他看完火災之後,發現身上有了一個毛毯,後來才知道這是怪人給他披上的。

甚至在本文的最後,因為父親的辯護得罪了白人尤額爾,甚至想要殺死他和他的哥哥。但是因為怪人的幫助,最後小女孩得救了,她哥哥雖然是胳膊骨折了,但是也生存了下來。

這一次小女孩終於見到了這個怪人,果然因為長時間沒有進行交流,所以話也很少說。在醫生檢查完哥哥的傷勢之後,父親讓小女孩送怪人回家,怪人牽著小女孩的手,在小女孩的引領下,讓這個怪人回到了家,然後本文以這個為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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