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特殊作业,这些安全监督管理红线马虎不得

特殊作业环节事故易发、多发,是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因此,加强特殊作业管理尤其涉及到承包商特殊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小安下面分享三个事故案例。

承包商+特殊作业,这些安全监督管理红线马虎不得


案例一

一个手机搭上工友一条命

2018年3月25日,新疆某油田102井承包公司发生一起受限空间事故,1人死亡。上午10时整,承包商公司驻井员工张某上罐量油,手机不慎掉落油罐中,当时捞取未果。因手机在油罐中易引发爆炸危害。下午13:00左右,张某找来同事陶工等人商议下罐捞取。下午13时45分,陶工在没有佩戴正压式呼吸器的情况下,只垂下1条绳子进罐捞取手机,由张某等3人在罐口监护。陶工下罐1分钟左右感觉不适,急忙打手势,但已抓不住绳子,张某见状急忙跳进罐内抢救,但陶工已昏迷,张随后爬出罐外。截止16时43分已无生命迹象的陶工,仍未被抢救出罐。


案例二


机器突然启动 工人被卷入机器死亡

2017年2月17日9:20,广东某承包商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在珠海电厂进行石灰石卸料斗加高护板检修工作时,进入未隔离的石灰石输送皮带区域,站在石灰石输送皮带上工作,不料输送皮带突然启动,将他卷入斗提机,造成王某机械伤害死亡。


案例三


不系安全带跨越护栏 工人高处坠落

2018年3月9日,深圳某集团公司在海水管道限流孔板锈蚀螺栓更换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承包商员工高处坠落事故。承包商员工张某在没有系挂安全带的情况下,擅自从A脚手架的工作平台跨越护栏,将重约25kg工具箱搬到工字梁(宽度250mm)处,随后站在工字梁上试图将工具箱递给B脚手架上的同事,但因重心失稳,张某从离地面5.1米高处的工字梁上坠落。造成多处骨折。

承包商+特殊作业,这些安全监督管理红线马虎不得

三起骇人事故,

实在太可怕了!

小安呼吁大家,

在没有做好承包商特殊作业

安全监督管理的情况下,

千万不能擅自进行特殊作业!

那么,承包商的特殊作业督查管理

都有什么要求?

管理的内容是什么呢?

小安总结了以下八大要点。

承包商特殊作业安全监督管理


1

责任、风险、安全措施要落实

对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必须强化作业许可申请人、签发人、接收人(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护人的责任落实,强化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确认。


2

培训合格才可监管

申请人、签发人、接收人、监护人必须经过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承包商+特殊作业,这些安全监督管理红线马虎不得


3

风险分析 制定安全措施

开票前,签发人必须会同申请人、接收人针对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运用JSA等方法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

安全检查 安全交底

施工前,签发人会同承包商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现场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后,现场签发作业许可证。


5

施工现场全程值守

施工作业过程中,签发人、接收人对作业全面负责,双方的监护人应在现场全程值守。


6

作业前后及时报告

开始作业前、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报告生产调度(运行)部门。


7

安全验收合格关闭作业票

作业完毕,经签发人现场检查,确认无遗留安全隐患后,办理作业票关闭手续。


8

非常规作业风险分析

非常规作业要开展风险分析,风险大的作业要参照特殊作业管理规定执行。


承包商+特殊作业,这些安全监督管理红线马虎不得


做好以上8点特殊作业安全督查管理,再结合小安前面分享的两篇知识“承包商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入场施工前安全管理”,最令人头疼的承包商安全问题就再也不用担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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