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黑龙江给出新冠肺炎中药方剂

日前,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健康人群中推广使用预防新冠肺炎中药方剂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控新冠肺炎的特色优势,提高健康人群,特别是因复工复产聚集工作人群和贫困特殊人群抗病能力,助力我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脱贫攻坚,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组根据中医“治未病”理论,充分考虑我省地域、气侯、居民体质等因素,研究制定了健康人群新冠肺炎预防方,推荐服用。

方药组成:

藿香3克、苏叶3克、薄荷3克、蒲公英3克、陈皮3克、生姜1片、大枣2个。此方组成均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的药食同源物质,应用安全。

服用方法:

1.煎服法:上方加水400毫升,煎煮3-5分钟。每日一次顿服,连服7-10天。

2.代茶饮:上方热水冲泡,频服至无味。每日一付,连服7-10天。

对其中某味药物过敏者慎用或禁用。

应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同意该方在疫情期间由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让利销售。

由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预先分装,在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连锁门店销售,人民同泰连锁机构未覆盖的地市,请与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预防方袋装饮片和袋装汤剂售价分别为每付1.1元和2.3元;

◆复产复工单位团体购买,售价分别为每付1元和1.6元;

◆贫困人口凭有效证明购买,售价分别为每付0.9元和1.4元,每人限购10付。

预防方在疫情期间临时纳入我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可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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