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前订立旅游合同,疫情发生后游客提出解除合同,旅行社已支付的费用由谁承担?

Bear2020


分两种情况,如果在疫情发生前,旅行社因按照约定安排旅游服务工作向当地第三方已支付无法退还的合理费用就由游客承担;如果在疫情发生后在游客无特别要求的前提下,旅行社未暂停服务并向当地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应由旅行社承担。


刚刚Lawyers


大家好,我是呼伦贝尔大草原旅游包车师傅,今年本来冬奥会二月份在呼伦贝尔市有三个会场。网上和朋友们推荐的全国各地的旅游爱好者们有时间,我就预订了房间。

由于疫情爆发了,呼伦贝尔大草原会场取消了。我把他们的订金全部退款了,剩下的我和宾馆饭店联系,

我跟宾馆只是打电话和微信说了一下,宾馆就把押金返回了。由于常年合作,非常感谢,现在人都比较有素质在大是大非前,不会掉链子。


呼伦贝尔大包车黄哥


大家好!我是拾荒行者,我来说一下自己的想法。

1.旅游产品消费属性就是消遣和消费时间,游客提前选好了景区和预定了订金,证明订单已生效,疫情属于不可抗因素游客要求取消订单情理之中,一般情况下旅行商家和景区会与游客协商顺延时间来达成协议,如果游客坚持退单,加上国家在疫情期间出台的保安政策,同业和景区都会为游客提供办理退款业务。

2.因为办理退款业务会牵扯多方利益,一方面需要各商家协调让步,达成共识,让损失降低,这次疫情已经给旅游全行业带来灭顶之灾,各商家已难以为继生存压力,大量退款更是灾难性地挑战景区的现金流。

3.作为从事旅游行业的商家而言,早已将游客至上,服务第一达成共识,面对各种竞争压力都习惯消化解决,为了日后的生存发展只有放大格局向前看,所以针对游客解除旅游协议申请退款要求,多数景区只能接受,损失自认处理,说句实话,即便没有疫情发生,个别游客毁约情况也时有发生,为了不蒙受恶意点评和制造矛盾,旅游行业也都采取的是自认倒霉,不了了之息事宁人方法解决。






拾荒行者


大家好,我是最好的教育在路上。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统一要求,国内旅游团队业务和机加酒服务已于1月24日起停止,对于部分出境团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1月27日之前还可以继续出行,但27日之后包括出境团队在内的所有团队游业务和机加酒服务将全部暂停。游客和旅行社可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所以,根据通知的最后一句,“游客和旅行社可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协商解决后续问题。”也就是说,退款必须按照合同和相关法律来协商解决,这里指的相关法律,其实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遇到不可抗力时,旅行社、旅行网站等平台可以依法免责,无需退还已支付费用中不可取消的部分。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现实中,它包括地震、台风、火山爆发等天灾,也包括游行、罢工、军事行动等人祸。国内目前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很显然就属于不可抗力。

所以,作为消费者,当不可抗力发生时,也可以依据《旅游法》和旅游机构共同协商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

变更合同的,可以协商采取延期出行和变更行程等方式,由此所增加的费用,游客需自己承担,减少的费用则由旅行社退还给游客。

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游客。

一条条规则听起来冷冰冰,但面对不可抗力,靠谱的旅行社会尽力沟通,为消费者争取更多可退回的费用,甚至对消费者进行其他形式的补偿,与消费者共同承担损失。

目前,国内一些旅行社正在协助客人退团退款,承诺将最大限度帮客人挽回损失。

很多客户可能会疑惑,为何还未参团,未产生消费,却不能退全款?

其实,当客户报名后,旅行社就要提前安排预定好交通、住宿、吃饭、景点门票……这些都会产生费用支出。

再比如出境游,国外的航空公司并不受中国民航局约束,境外酒店、餐厅、景点等也不会因为国内的政令而免费给团队或者自由行的客人取消。这些也可能会产生费用。

在灾难面前,损失最大的,还是餐饮、旅游等服务性行业,不该由任何一方单方面来承担所有损失。两者间需要相互沟通,需要相互理解和支持。


最好的教育在路上


特意查了一下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0年1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一、即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二、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

2020年2月6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一、范围和标准:暂退范围为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二、交还期限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疫情已经属于不可抗拒的因素了,可以参考一下我发送这些。

和你报名的旅行社进行协商。


你的六叔


你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疫情发生前订立旅游合同,疫情发生后游客解除合同,旅行社已支付的费用由谁承担?

在非常时期我们听从国家安排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旅游业也遭受了很大的损失疫情发生后客解除合同旅行社已支付的费用由谁承担?首先来说疫情是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情,旅行社所产生的费用,不管是预留的宾馆定金还是大交通的费用,我觉得都是由所在相关部门退还,由于发生全国范围的疫情,导致双方旅游合同不能履行,这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1月2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通知中也要求各地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服从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诉求。旅游者如不同意行程调整,则旅行社应当给予退团退费,旅行社有义务给游客退出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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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谷哥


大家好,我是华东小导游山山[呲牙]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1.首先要明确一点突发疫情是属于不可抗力的。
2.国家《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解除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那么这个问题就很明确了,旅行社已经支付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剩下未发生费用应退还给旅游者。
3.面对疫情无论是旅行社还是旅游者大家都是受害者,希望能够互相理解,我们旅游行业的工作人员基本都在停业状态,真希望疫情赶快结束,国家风调雨顺!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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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山小老弟


应该由游客承担。因为旅行社得提前预订宾馆,预订机票等等。因为疫情的原因,旅游被暂停。但是有些费用因为已经提前预支了,比如出境旅游国外的酒店是拒绝退款的,那这种费用就没法退给游客了。不可抗力的原因,旅行社也无奈。


小帅旅行


我谈一下看法:

针对这次疫情,有很多游客会碰到退改单的情况。按照旅游法来说,旅行社已经支付的费用(包括支付给地接,酒店,用车等),这个属于不可抗力,应该游客要承担一部分。但是今年的疫情发生后,国内很多大的旅行社和OTA平台还是本着尽量让客户减少损失的宗旨,给出了很多全款退订的方案。所以如果你是在一些大平台上下订的产品,游客的损失是很少的甚至完全没有损失。


马可旅行


尊敬的同行,希望可以给你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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