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男子因虛假銷售口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澄邁男子因虛假銷售口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日前,澄邁縣人民法院對一起虛假銷售口罩案作出判決。被告人蔡某某因在網上用“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售賣KN95口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1.8萬元,被當庭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澄邁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該案,從收案到結案僅用時7天。

據悉,被告人蔡某某於2020年1月底在某短視頻App上發佈了銷售KN95口罩的虛假信息,售價10元/個。居住在天津某地的被害人祖某在看到消息後主動添加蔡某某微信要求購買2000個KN95口罩。隨後,祖某按照蔡某某的要求,將1.8萬元定金轉賬至蔡某某指定的銀行賬戶,蔡某某收款後便迅速將祖某的微信刪除,並更換手機卡、註銷銀行賬號,共計騙得祖某財物1.8萬元。鑑於被告人蔡某某主動投案且其家屬已賠償全部詐騙所得款項給被害人祖某,並獲得了祖某的諒解,澄邁縣人民法院依法當庭作出判決。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澄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堅決重視和強調依法辦案,並嚴格貫徹執行“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對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犯罪,堅持依法審判、突出重點、精準打擊,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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