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檢察機關依法對王開宏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昆明檢察機關依法對王開宏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原大隊長王開宏(正科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昆明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向昆明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開宏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開宏在擔任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昆明檢察機關依法對王開宏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昆明市檢察院宣教辦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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