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打砸公交车 寻衅滋事获刑三个月

近日,镇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龙某荣因醉酒滋事,恶意实施打砸公交车,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醉酒男子打砸公交车 寻衅滋事获刑三个月


2019年5月4日晚20时许,被告人龙某荣酒后在镇远县芽溪新城移民小区门口的公交站台投币欲乘坐由周某驾驶的5路公交车,因公交车还未启动,龙某荣便下车询问驾驶员周某何时开车,周某回答“公交车定时发车,现在未到时间。”龙某荣便要求周某退还其投放的2元车费,周某告知其不能退回时,龙某荣于是在站台上与周某发生争执。等到发车时间,被告人龙某荣却并未坐上周某驾驶的公交车,待周某驾驶的公交车离开始发站后,龙某荣从地上捡起半截青砖砸向前来接班的由何某某驾驶的公交车,造成该公交车左侧车窗玻璃被损毁,停运六日。经鉴定,被损毁公交车左侧玻璃价值人民币5200元。

据悉,被告人龙某荣早有“前科”,2017年3月31日,被告人龙某荣酒后因对镇远县涌溪乡芽溪村委会心有不满,便将村委会的两块标识牌故意损坏、丢弃,后被行政拘留五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荣酒后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造成物质损失价值5200元及停运损失5090元,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被告人能坦白供述所犯事实、当庭认罪,并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单位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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