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首付”、“低月供”太心動?汽車電商平臺買車反套路指南

[懂車帝原創 行業]“用我媳婦兒的話說,萬一有什麼問題或意外,連個說理的地方都沒有。”在北京工作的消費者文先生說道。作為較早嘗試汽車電商平臺“先租後買”模式的消費者,對於其中的套路與風險他深有體會。

低首付、低月供並不真的低

文先生於2017年7月在某汽車電商平臺“租”了一輛車方便家用,租賃期為12個月,到期後可選擇繼續租或將該車買下來,但是12個月到期後他選擇將車退還給該電商平臺。

文先生家住在北京五環、六環之間,由於搖不到車牌,為了方便日常辦事與出京回老家,他被汽車電商平臺打出的“一萬元開走吧”的廣告打動。據懂車帝查閱該平臺宣傳資料瞭解到,“開走吧”為該汽車電商平臺推出的一款汽車金融產品,該產品廣告中提到:“用戶在線提交身份證通過審核後,只要首付一萬,每月支付少量月租,無需長時間等待即可開走。一年後,用戶可以任意選擇續租、購買或退車。”與該產品同期以及之後,還有諸如“一成首付,先租後買”等其他汽車電商平臺的廣告,但業務模式大體相同。此後,有越來越多以“低首付”、擁車方式靈活等為賣點的汽車電商產品出現在市場中。

據文先生回憶,當時“開走吧”優惠力度很大,宣傳為第一年交一萬元押金,每月租金不到2000元。但到辦手續的時候,才瞭解到宣傳海報上寫的首付月供並不包含保險、消費稅等費用

最終除了1萬元首付、5千多元的保險、4、5千元的稅費,實際支付大約2萬元。文先生並沒有過多糾纏,交了錢“提車”,是一輛掛著河北牌照的大眾捷達。

“低首付”、“低月供”太心動?汽車電商平臺買車反套路指南

“有車”之後,給文先生家的出行帶來很多方便,他也認為先租一年的方式比短租更好,車子更衛生、自己能做主、也不用擔心節假日租車價格上漲等因素。

但是開車出行難免發生小剮蹭等,一旦遇到需要處理違章的情況,這種租車的不便就暴露出來。“因為第一年系租車,汽車是在某公司名下。處理違章時,除駕照、行駛證等,還需出具租賃合同及租賃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我幾次三番聯繫(汽車電商平臺)客服都要不來。後來還因為車管所非要原件,跟警察吵了一架。”文先生說。

租期快滿12個月時,文先生就必須要做出決定,有三個方案,一是繼續租,二是以分期貸款的方式購買,三是還車,終止租賃和購買。最終,文先生選擇了方案三。實際上,他曾考慮過將車買下來,但因當時他聽說“限牌”將延伸到六環,且自己是山東籍、妻子是京籍,這輛車的冀牌將無法過戶,並且第二年如果繼續租,月租金也要漲一倍。這些因素,讓文先生結束了自己的這段“有車”生涯。

在還車時,文先生還遭遇了一點小插曲。“我去還車的時候,(車子)有幾處劃傷,補繳了1000元了事。”文先生認為,在這個環節,汽車電商平臺的人為操作空間也很大。

作為國內較早嘗試汽車電商平臺“先租後買”的消費者,對於這種模式下消費者會遇到的潛在風險,文先生更有體會。“潛在風險,用我媳婦兒的話說,萬一有什麼問題或意外,連個說理的地方都沒有。”文先生說:“可能會遇上投訴無門的窘境。”在他看來,如果車輛有質量問題或者出較嚴重的交通事故,維權會很難。

實際上,有很多和文先生一樣的消費者,在汽車電商平臺買車之後發現要交的錢比預期的多出不少,後期用車時才發現售後服務斷檔,花了不少錢也受了不少氣,更有甚者,“由於扣款當天上午沒成功,下午車就被平臺方拖走”……在網上搜索,有關汽車電商平臺各種投訴、糾紛比比皆是。如何避免文先生“維權會很難”的擔憂呢?懂車帝採訪了兩位法律界專業人士,他們分別就交易前如何防控風險、交易後如何維權向消費者支招。

購車時該如何“避坑”?

“低首付”、“低月供”太心動?汽車電商平臺買車反套路指南

第一,充分了解合同內容

“風險在於防控。”北京大成(太原)律師事務所趙志方律師在接受懂車帝採訪時建議道:“決定合同的性質的是合同的具體內容而非合同名稱,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前需要充分了解合同內容。具體而言,消費者必須明確知曉簽訂合同後需要承擔的合同義務和擁有的合同權利。個別經營者為實現非法盈利目的,常常以‘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誤導消費者,如名為買賣,實為租賃,名為‘租賃’,實為‘買賣’。消費者遇到此種情形應審慎對待,避免糾紛發生。”

第二,合同雙方應對雙方溝通聯絡方式作出明確具體的約定

通過文先生的故事,為避免租期內聯繫汽車電商平臺客服無果的情況,趙志方律師也建議,在合同條款中,應明確具體約定雙方的通訊方式及對接人員,避免在租賃期內或者售後服務過程中信息無法有效送達對方而產生糾紛。如在車輛租賃期內,消費者因駕駛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時通知出租方以便得到及時協助,避免雙方因溝通不暢而產生糾紛。

第三,針對格式合同或“霸王條款”,消費者應依法維權

趙志方律師表示,消費者在與經營者簽訂的合同,一般情況下多為格式合同。在此情況下,建議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前,充分與經營者進行協商修改不合理的合同條款,並對不明確及難以理解的相關條款提出修改、增加、刪除的意見,避免未來發生糾紛。

所謂的“霸王條款”,其本質是違反公平、誠信等民法基本原則的條款。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因此,消費者遇到此種情況,完全可以依法維權。

交易後發現被“坑”該怎麼辦?

“低首付”、“低月供”太心動?汽車電商平臺買車反套路指南

如果簽完合同,在支付、用車時依然發現自己的正當權益被損害了,該如何應對呢?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付存昭律師在接受懂車帝採訪時,針對這種情況給出了詳細而實用的建議:

第一步,找汽車電商平臺進行溝通,可能大多數情況下並不能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但是這是解決問題必須要進行的第一步。消費者在與商家溝通問題的過程中可以進行錄音,能夠解決問題當然最好,如果解決不了問題,錄音可以作為後期投訴或者訴訟中的證據使用。有條件的可以尋求一些媒體的幫助,也就是利用媒體進行監督。

第二步,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汽車電商註冊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機構進行投訴,看他們是否能夠調解。同時也可以將相關問題反映給汽車廠家或者經銷商,也可能會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三步,倘若仍然解決不了問題,就需要委託律師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進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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