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保安全,“疫”案優先辦

“窗口”保安全,“疫”案優先辦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院進一步強化政治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以案管窗口服務保障為重點,採取有效措施推進疫情期間案件監督管理工作全面有序開展。

一、抓“疫”案

“綠色通道”確保案件不囤積快流轉

“窗口”保安全,“疫”案優先辦

優化受案方式,明確疫情防控期間的案件接收流程、電子卷宗的製作、卷宗及涉案物品的消毒流轉規範,由公安機關落實專人負責、集中送案,減少上門次數和停留時間,最大限度降低接觸風險;對涉疫與非疫案件分類處理,涉疫案件在卷宗封面和統一業務應用系統註明“涉疫”標識,依法從快受理,6件6人捕、訴案件實現“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為疫情防控提供高效司法保障。


二、抓方式

少見“疫”面確保服務不減質不打折

“窗口”保安全,“疫”案優先辦

通過“兩微一端”向社會發布《惠陽區人民檢察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工作公告》,鼓勵來訪群眾和其他案件當事人以電話、郵件和網絡形式辦理相關業務;引導代理律師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或以電話方式查詢案件程序性信息、開展辯護代理預約等事項,安排專人對律師閱卷申請進行初核,提前刻錄好光盤,預約律師進行身份核驗和移交光盤,簡化律師閱卷程序。


三、抓落實

消殺防護確保戰“疫”不缺位不鬆懈

“窗口”保安全,“疫”案優先辦

“窗口”保安全,“疫”案優先辦

積極做好自我防護,案管大廳每日定期進行消殺,在崗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和防護手套,外來人員因工作需要必須進入案管大廳的,一律戴口罩、測體溫;對收到的案件卷宗和材料進行紫外線消毒後再送往業務部門,防止接觸式感染;送案人員外出送案需杜絕與無關人員接觸,並填寫《疫情防控期間外出送案情況登記表》,詳細記錄送案地點、接觸人員等信息,做到防疫不鬆懈,履職不停步。


供稿:綜合業務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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