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老赖确无财产可执行将删除失信信息,你怎么看?

瓶子里的女人


我觉得如果失信人真的核实没有任何可执行的财物,可以在规定时间解除失信信息,毕竟是个成人,现在人们都比较压力太大了,有时候不一定有家人陪伴出去转转,如果真的连很多交通工具也坐不成,很难让亲人尽这些孝心,我的一个亲戚就是这样,她的钱也给别人放贷了要不回来,而她欠别人的都被执行完了,现在啥也没了,还被弄在失信名单里,家里兄弟姐妹看见她愁眉苦脸,想带她出去转转,她只能坐火车,有些地方太远,年纪也大了,这样行程比较辛苦,所以很难带着走,其实她也是受害者,我想如果能有政策让这种三角债的人互相解难就更好了,都是受害者不要让一个人去承担


阿秀39208


我觉得新规不错,一个人没有能力还款的时候,不能把他拉黑名单或上征信这是正确的做法,如果把他拉黑名单或上征信这等于给这个人判了死刑,也相当于把这个人直接枪毙了,以后干啥都受影响,那钱还咋还,那些往外放钱的资本家不也是为了赚钱吗?

我的建议是当一个人没能力还款时,不能上征信,可以根据金额大小给他一个限期来挽救损失,也不要对他有任何惩罚措施,也不要再加违约金及利息,谁还没有难处吗?不论做啥行业都会存在风险大家晓得,何必让他上征信啊,

希望得到政府的支持


死过一百次的生还者1


确无财产可执行,你可以适当放行其他方面的限制,但是删除失信信息又有些过分了,毕竟记录这个信息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人知道他的过往有没有失信行为。

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他本人也没有办法改变。但是成为老赖是他的选择,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最少要让他俩知道他曾经做过这样的事情。

就好比各种违法行为都要留下案底一样。


我看不惯你我就怼你


完全丧失偿债能力者,就该如此。企业有破产制度,个人也应该有。

欠债原因多种,举一个例子,比如借钱。

一个人开口找我借一万块,那么,我自然要评估此人的信誉以及能力,还有自已承担损失的能力。

能力不足就不借,既然借了,在心理上就要做好承担一定风险的准备。一旦对方还不上,穷尽合理合法的手段,对方仍无能力偿还,那只能到此为止。

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文明社会的文明行为。


秦月照汉关


我觉得分情况比较好。

1,有钱不还,就让他坐牢,上黑名单。

2,没钱取得谅解,设置还款计划。按计划还钱。

3,没钱,不谅解。坐牢1到3年惩戒。然后释放,只要有钱就执行。

也有人欠我钱不还,有些真没钱的。我都重新签还款计划.

有些人就是我就是不给,你想咋滴的这种人。


假日公子


我双手欢迎,让那些确实无偿还能力的人轻装上阵继续奋斗,多去创业自救,减轻压力,减轻社会治安压力,人性化管理社会,社会会更加和谐。再说老赖也是银行,有钱富豪创造出来地,不调查评估就放贷,为了赚利息去放贷,它们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孙守锋1


大家一定要以钱为中心,搞到钱就是牛逼,很多现在的有钱人就游走于法律的边缘(甚至已超越了),有钱之后他们割韭菜让你负债成老赖,你想想你每天都在赚钱,但是却是负债,你的钱去哪里了?是不是你的钱都跑到富人那里去了?(社会经济总量除了每年增加几个点之外总数基本不变,你没钱他才能有钱,你负债他才能发财),所以你的贫穷成就了他们,但是他们还要置你于死地,永世不得翻身,你品!你仔细品!




错觉cdq


我们应当认识老赖是怎样形成的,他们趁时代变改钻了空子,发了财的投机倒把分子反正不是靠劳动致富的渣渣们,由于长期闯荡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掌握,熟悉社会上层政策动相,输送钱财拉弄关系无恶不作,私心极度澎涨根本以法律而不顾坏家伙。你现在删除失信信息有什么用,他几十年结累的人间关系却永远无法割断。所以那些老赖受到处罚后照样志高气扬走在路上谈笑风声。


昂山123456


我坚决不同意,这样会让老赖更无法无天,把财产都转移了,就被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然后在删除失信记录,这样的话人们都去这样做了,还用不着动用自己的钱,。


往日重现007


我说了那么多,只是想说,其实很多债务人甚至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黑名单的债务人,他们心里面也是很想还钱的,他们并不是想逃避责任不讲诚信,只是因为没有钱。

看留言,感慨万千。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别人欠钱不还,会感觉自己运气不好,会认为债务人逃避还款的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需要受到一定的法律惩罚。但是有些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上了失信被执行黑名单真的有点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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