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瑩:當婚姻出現了“第三者”,怪誰?原因有三


李中瑩:當婚姻出現了“第三者”,怪誰?原因有三


小時候看電影(1950~1960年的粵語片),每有第三者出現通常都是女的,而眾人都稱呼她為“狐狸精”。奇怪的是,我記得的那些“狐狸精”都是楚楚可憐、弱小善良的女人,而那個太太卻總是凶神惡煞、臃腫難看,加上態度不好,行為潑辣,得不到觀眾的好感。在現實生活中,我卻知道有不少的第三者往往不如那個太太!電影中不忠的丈夫似乎總是追求美貌,在現實生活中當然有這樣的事,但是也有很多個案,光憑外表旁人無法明白為什麼那個丈夫會垂青那個第三者。


我可以肯定地說:“所有的第三者都是無辜的!必然先是夫妻兩人的關係破裂了,第三者才會出現。在這種情況下,就算太太擺平了一個第三者,也會有另一個出現。”


造成第三者出現的原因有三種:第一種是個人成長的問題,第二種是父母溺愛的問題,第三種是兩人之間的問題。


1、個人成長的問題


第一種是個人成長的問題。未曾充分成長的人是不適宜結婚的,這點很多人都懂得說,可是內在的意思卻不是很明白。適宜結婚的人必須身心都具備足夠的、良好的能力:生理上的能力有了,能夠生孩子;經濟上也可以獨立生活,於是結婚。但是如果心理的能力欠缺,而又生了孩子,孩子會活得辛苦,他們自己辛苦,身邊的人也會跟著辛苦。世人忽略了心理健康的重要,其實幾乎所有的婚姻問題都是由於心理能力不足造成的,生理問題往往也是由心理問題引起的。


所有的人在孩童時代,都必須在父母眷愛之下成長,成長就是有能力建立和照顧自己的人生。可惜的是,人類社會在長期發展中形成了一些有形或無形的規則,這些規則可能完全不管實際的情況,而只是武斷地去決定一個人是否“成長”。例如,18歲後就已成年,或者出外工作了便算成年。考慮孩子結婚的問題時,多數只考慮孩子的經濟能力。


一個成年之前在心理上沒有充分成長的人,成年之後仍需要繼續成長。這樣的人潛意識中有一個信念,就是成長必須在父母的眷顧之下,於是他就會在婚戀時去找尋“父母”,尤其是媽媽。他會把婚戀對象當作自己的媽媽,這樣,他的婚姻就永遠不會成功。他失望了,便去找另一個對象做他的媽媽。很多婚前很好、婚後很差的丈夫,都有這樣的問題。


沒有得到充分成長的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關係有一個特點,就是不會遵守一般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法則,例如公平合理。孩子可以說了不算數、輸了還要拿獎、不負責任、不守承諾。事情只做一半,有媽媽來善後;拿了東西就走,有爸爸來付錢。對媽媽有一份“媽媽是我的”的獨擁心態,妒忌別人來分享母親(容易吃醋、不想伴侶與異性談話、擔心伴侶被人搶走等),認為媽媽總是應該無微不至、任勞任怨的(總是抱怨伴侶對自己不夠好、老是要求對方為自己做更多)。


孩子對父親的感覺是,父親是力量的來源,孩子老是想證明自己有力量(經常換伴侶、男的喜歡追求不易追到的對象、女的喜歡給男朋友出難題),包括做了壞事而沒有被發現(新婚期間仍在與其他異性胡混、青少年喜歡“出位”、挑戰法律等)、證明自己比爸爸更棒,不需要父親(不斷批評伴侶或身邊的人,例如上級或朋友)。無論怎樣,他的內心深處不能沒有父母,他不斷地找尋父母,當發現對象無法擔任父母的角色時便放棄,再繼續找尋下去(多次離婚或婚後不斷地抱怨)。他的配偶無論怎樣嘗試,都不能做到他父母的工作,只會累死了卻仍然受他指責。這些,都是在心理上沒有充分成長的行為表現。


這樣重複沒有效果的找尋與分手,這個人會經歷一次又一次的失敗和失望,除非他明白了失敗的原因,做出一些真正幫助自己成長的事。一些幫助心理成長的課程,例如薩提亞(VirginiaSatir)個性擴展課程,NLP提升身份及信念系統的課程等,都能幫助這樣的人有真正的成長。找不到這類課程,很多感到困擾的人,會企圖找心理輔導解決問題。如果輔導師不明白上述的道理,而只是用例如認知療法、行為療法等傳統技巧去做處理,不會有多大效果。心理分析能找到問題的根源,但是可能需要很長的時間,同時,解決的方法不大明顯有效,但NLP療法和家庭系統排列等技巧則會快速產生效果。


2003年5月,我在德國的國際家庭系統排列大會上主持一個工作坊,一位女士找我處理她與男友的問題。她男友的表現就像一個孩子,老是抱怨和製造麻煩,分手了又回來。她也很明白男友的問題,可就是放不下她的男友。我對她說:“你做他的母親,永遠不會成功,你倆這樣生活在一起,兩人都會感到很痛苦。這樣下去你實在是妨礙了他的成長,因為他會錯誤地以為你能夠做他的母親。在兩個人的關係中,有些時候其中一個人會走得快一點。走得快的一個可以拉另外一個一把,但是另外一個還得自己走路。如果另外一個完全不走路,兩人要繼續在一起,就只得把他背起來走路。這樣不對,因為這樣你倆絕對不能建立幸福快樂的關係。你的幸福快樂可以跟這個人一起取得,也可以跟另外一個人一起而取得,更可以自己一個人生活而取得。人生總有很多選擇,你可以嘗試著拉他,但是當你發現他完全不願走路而要求你揹著他的時候,你必須自己決定,這是否是你願意擁有的感情關係。”


2、父母溺愛的問題


第二種是父母溺愛的問題。一個被父親溺愛的女兒,習慣了父親的寵愛遷就,當她成長後處理感情關係的時候,她不會尊重男人,特別是她的男朋友。她會要求男朋友做出如她父親般的遷就,兩人便不能發展出一份平衡的、充分成長的關係。她會失望地看到對方終於因為受不了而放棄她,或者不願放棄而欺騙她。


一個在母親溺愛下成長的男孩也會這樣。他習慣了母親的照顧遷就,當他有了女朋友後會對其女友提出同樣的要求。他對女人也不會有充分的尊重,他也因此不容易建立滿意的感情關係。


為了避免這類情況的出現,在女兒10~12歲的時候,應該把她交回給母親照顧,以培養出與母親的親密關係。受到母親的影響,她成長後便會對男人有足夠的尊重,與男人的相處亦會和諧良好,感情生活也可以滿意愉快。同樣的理由,在男孩10~12歲的時候,應該讓他發展出與父親的親密關係,讓父親引導他產生對女人的正確態度。

中國的傳統思想和現代社會的現實情況,往往使男孩子成長的過程中與父親的接觸很少,父親能親自給孩子的正面影響嚴重不足。因此,在中國,社會上的男人普遍對女人尊重不足,男人對伴侶的不忠也有很高的比例。在這些情況下,很多婚姻都是名存實亡。


3、兩人之間的問題


第三種是兩人之間的問題。當兩個人都以為結了婚同住一起,關係自然會越來越好,那麼,他們婚後就會什麼都不做,順其自然。但現實生活往往事與願違,兩人同住總是會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問題出現,而兩人之間又沒有處理問題和解決衝突的機制,關係便開始緊張。如果兩人多少都有不願低頭的心態,再加上中國人對情緒的普遍錯誤概念(不願談感受而只說道理、要求對方不要帶情緒回家等),那麼當任何一方懷著困擾情緒而碰到一個願意聆聽的對象,或者表示關心的異性時,便為第三者的出場亮了綠燈。


一些懷有託付心態的女士,她們真的以為結婚是“找到了一個歸宿”,男的會遵守誓言,照顧她們一生。說老實話,絕大部分的男士在結婚時是有誠意想這樣做的,只是做到一生甘苦與共,必須要兩個人都做些事才能成功。如果女方在結婚後把自己的生活都交給丈夫照顧,那麼,結婚前丈夫看到妻子具有的優點不是消失了,便是打了折扣,妻子不好的地方又在婚後同住的環境裡逐一浮現出來,此消彼長之下,再加上生活壓力、情緒衝突、兩人不懂化解緊張關係等,只要一有機會,便很容易出現第三者了。犯罪學有一句名言:“犯罪的出現,只是一分動機,九十九分機會。”不想見到第三者出現,就需要堅持做提升兩人溝通和關係的事情,使得那一分的動機不會出現。


在戀愛時男人總是說“我給你一生的快樂”,結婚時的誓言總是男人說“我會照顧你一世”。帶有託付心態的女士,既然理直氣壯地認為丈夫有責任照顧她們一生,當丈夫有第三者時,她們當然認定自己是無辜的受害者了。所以,每當丈夫有了第三者,做妻子的總是扮演了“受害者”的角色,表現得無辜可憐。其實,只要是兩個人的事,兩個人都必然有同等的責任:不是做了不該做的事,就是沒有做該做的事,讓兩人的關係出現了缺口,第三者便趁機走進來。


在中國,女方出現第三者的情況比較少,但是其原因亦如上述一樣。中國的男人在成長過程中被教育要多說道理、少理會感覺,搞不清楚事情帶給自己的感受。男孩子更被教導要勇敢、像男子漢、“男兒流血不流淚”,所以往往容易忽視自己與他人的內心感受,更不願意討論內心感受。女人在心情不愉快時可以哭,引起別人的注意,從而獲得關心。男人則有心事不願說,不懂得說,困在心裡,外表還裝作沒事。這樣的丈夫“不懂溫柔、粗心大意”,也許婚前還會學學別人買束花給心上人,婚後就忙於工作(或其他事)而忘記了妻子的需要。說得難聽一點,就像是想盡辦法去捕捉一隻小鳥,捉到了就把它放在籠子裡面,只知給它吃喝,就不再理睬它了。如果碰上一個需要更多溫柔、更多關懷的太太,而生活中又有了願意給她關懷的男人,便為第三者的出場亮了綠燈。


在大多數“有了第三者”的情況下,若兩人能明白雙方都有責任,同時兩人仍然深愛對方,經過坦誠的討論,加上願意改變溝通及相處的模式的態度,採取適當的方法方法(本書亦有介紹),婚姻就有挽回的可能。


這裡說的是兩人都承認有責任,婚姻才可以挽救。若一方擺出的態度是“我沒有錯,但我願意原諒你”,則挽救無效。因為原諒者往往比被原諒者有一個超越的地位,這就破壞了兩人之間平等的身份,用這個態度處理一段“有第三者”的婚姻,原諒者的地位永遠高於對方,這就是被原諒者對於做錯了事的記憶永遠不會消失。被原諒者必須抱著一份內疚去維持這份關係,兩人之間無法建立一個平等的相對位置,被原諒者遲早會再犯,或出現其他問題而使這段婚姻終結。


如果一方堅持“曾經滄海難為水”,這段婚姻也不能挽救,怎樣做都只是延遲終結的出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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