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拳頭說話 拿自由“買單”月川派出所查處毆打他人案

3月4日,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月川派出所查處1起毆打他人案,依法處理違法行為人1名。

當日晚22時41分,月川派出所接到群眾報案稱,有人在月川東四巷打架。接報後,所長趙建贈迅速安排值班民警王裕平帶領輔警孫武、林斌趕赴現場處置,仔細瞭解情況,依法將打人男子傳喚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違法行為人朱某歲與傷者劉先生因瑣事發生口角引起爭執。爭執過程中,劉先生鼻子部位受傷流血並倒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依法先行對朱某歲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待鑑定結果出來後再作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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