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教你区分假药和劣药!

药品,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2019年8月26日,新版《药品管理法》正式审议通过。引发社会热议的和药品有关的各种疑问,在这部新版《药品管理法》中都能找到答案。

假药?劣药?

新版《药品管理法》首次明确界定了假药、劣药的范围


  • 假药范围包括:
  • 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 劣药范围包括:
  • 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进口未批境外新药不按“假药”论处

此外,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

“我不是药神”的故事应该不会再发生了。

新版《药品管理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境外新药、抗癌药的审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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