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稱帝建蜀漢,司馬光為何不把蜀漢作為漢朝的再次延續?

劉備稱帝建蜀漢,司馬光為何不把蜀漢作為漢朝的再次延續?

黃初元年,即公元220年,曹丕接受漢獻帝的禪讓,建立了曹魏政權,改年號為“黃初”,曹丕尊漢獻帝為山陽公。但是蜀地的傳言並非如此,都以為漢獻帝已經遇害。於是,漢中王劉備下令披麻戴孝,為漢獻帝舉行喪禮。這時候,群臣紛紛上書,說有很多吉祥之兆,請求劉備即位稱帝。


當然,每一個集團中或多或少都會有反對聲音,這是好事。此時的劉備集團裡,反對劉備稱帝聲音最大的,是司馬費詩。司馬費詩上書說:“殿下以曹操父子逼主篡位,故乃羈旅萬里,糾合士眾,將以討賊。今敵未克而先自立,恐心疑惑。昔高祖與楚約,先破秦者王之。乃屠咸陽,獲子嬰,猶懷推讓;況今殿下未出門庭,便欲自立邪!愚臣誠不為殿下取也。”意思是你是因為曹操挾天子才起兵的,如今大敵未除,你就稱帝了?人家漢高祖劉邦攻克咸陽本該按約稱王的,都辭讓不受,而你還沒踏出蜀地,就稱帝了?

劉備稱帝建蜀漢,司馬光為何不把蜀漢作為漢朝的再次延續?

漢中王劉備聽完就很不高興,給予司馬費詩降職處分,黃初二年四月初六,劉備在成都西北的武擔山登基稱帝,改年號為章武,命諸葛亮為丞相,許靖為司徒。成都武擔山這個地方對成都人相對熟悉一些,在現在的成都軍區大院裡,不對外開放。


大家注意幾個細節,第一,司馬溫公在“建安”年號結束後,接續的是“黃初”的年號,而不是劉備的“章武”的年號;第二,劉備把年號稱為“章武”一定是有特別的意義的,劉秀滅新朝復興漢朝政權時,年號為“光武”,劉備用“章武”,是把自己所建立的蜀漢政權作為東漢政權的再次延續。《資治通鑑》是一部編年體史書,司馬溫公在編排的時候,不得不考慮這個問題。他對此作出了大篇幅的解釋,大約900字吧。我覺得這裡面值得學習的東西很多,不妨再水一下,敲出原文來供大家賞析:


臣光曰:天生烝民,其勢不能自治,必相與戴君以治之。苟能禁暴除害以保全其生,賞善罰惡使不至於亂,斯可謂之君矣。是以三代之前,海內諸侯,何啻萬國,有民人、社稷者,通謂之君。合萬國而君之,立法度,班號令,而天下莫敢違者,乃謂之王。王德既衰,強大之國能帥諸侯以尊天子者,則謂之霸。故自古天下無道,諸侯力爭,或曠世無王者,固亦多矣。秦焚書坑儒,漢興,學者始推五德生、勝,以秦為閏位,在木火之間,霸而不王,於是正閏之論興矣。及漢室顛覆,三國鼎跱。晉氏失馭,五胡雲擾。宋、魏以降,南、北分治,各有國史,互相排黜,南謂北為索虜,北為南為島夷。朱氏代唐,四方幅裂,朱邪入汴,比之窮、新,運歷年紀,皆棄而不數,此皆私己之偏辭,非大公之通論也。

臣愚誠不足以識前代之正閏,竊以為苟不能使九州合為一統,皆有天子之名而無其實者也。雖華夏仁暴,大小強弱,或時不同,要皆與古之列國無異,豈得獨尊獎一國謂之正統,而其餘皆為僭偽哉!若以自上相授受者為正邪,則陳氏何所授?拓跋氏何所受?若以居中夏者為正邪,則劉、石、慕容、苻、姚、赫連所得之土,皆五帝、三王之舊都也。若以有道德者為正邪,則蕞爾之國,必有令主,三代之季,豈無僻王!是以正閏之論,自古及今,未有能通其義,確然使人不可移奪者也。臣今所述,止欲敘國家之興衰,著生民之休慼,使觀者自擇其善惡得失,以為勸戒,非若《春秋》立褒貶之法,撥亂世反諸正也。正閏之際,非所敢知,但據其功業之實而言之。周、秦、漢、晉、隋、唐,皆嘗混壹九州,傳祚於後,子孫雖微弱播遷,猶承祖宗之業,有紹復之望,四方與之爭衡者,皆其故臣也,故全用天子之制以臨之。其餘地醜德齊,莫能相壹,名號不異,本非君臣者,皆以列國之制處之,彼此均敵,無所抑揚,庶幾不誣事實,近於至公。然天下離析之際,不可無歲、時、月、日以識事之先後。據漢傳於魏而晉受之,晉傳於宋以至於陳而隋取之,唐傳於以至於周而大宋承之,故不得不取魏、宋、齊、梁、陳、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年號,以紀諸國之事,非尊此而卑彼,有正閏之辨也。昭烈之天漢,雖雲中山靖王之後,而族屬疏遠,不能紀其世數名位,亦猶宋高祖稱楚元王后,南唐烈祖稱吳王恪後,是非難辨,故不敢以光武及晉元帝為比,使得紹漢氏之遺統也。


這就是歷史學界的“正閏之論”,很長,照例翻譯附在文末。這裡你就理解什麼閏五月是什麼意思了,就是“非正統”的五月。簡而言之,蜀漢劉備對漢朝而言,雖然自稱是西漢中山靖王的後代,然而屬關係太疏遠了,已說不清有多少代,處於什麼名分和地位,就同南朝宋高祖劉裕自稱是西漢楚元王的後代,南唐烈祖李昪自稱是唐朝吳王李恪的後代一樣,真假難辨,所以不敢把劉備與東漢光武帝劉秀繼承西漢政權、東晉元帝司馬睿繼承西晉政權相比擬,讓他承繼漢朝的遺統。

劉備稱帝建蜀漢,司馬光為何不把蜀漢作為漢朝的再次延續?

我們之前講劉備假仁義,那從此次稱帝來看,無疑又一次證明了這一點。還有一件事,《資治通鑑》記載:“五月,辛巳,漢主立夫人吳氏為皇后。後,偏將軍懿之妹,故劉璋兄瑁之妻也。”黃初二年五月十二日,劉備冊立夫人吳氏為皇后,這個吳氏是偏將軍吳懿的妹妹,已故劉璋的兄長劉瑁的妻子。人家的老婆怎麼成了他的老婆了呢,這還得從建安十九年劉備平定益州說起。當時孫尚香夫人已返歸東吳,群僚勸劉備聘娶守寡的吳氏。劉備考慮到自己與劉瑁同族而有所猶豫,法正進言勸說:“論遠近親疏,這種關係哪有晉文公與子圉之近呢?”於是劉備納吳氏為夫人。不過在那個時代,這個倒也見怪不怪了,曹操就愛少婦,曹丕也愛少婦,“(曹丕)見袁熙妻中山甄氏美而悅之,太祖為之聘焉,生子睿。及即皇帝位,安平郭貴嬪有寵,甄夫人留鄴不得見,失意,有怨言,郭貴嬪譖之,帝大怒,六月,丁卯,遣使賜夫人死。”曹丕見到袁熙的老婆甄宓漂亮,曹操就把甄宓賞給他為妻,生下曹叡,當皇帝后,又寵愛郭貴嬪,甄夫人有怨言,郭貴嬪趁機構陷,曹丕便賜死了甄宓。

劉備稱帝建蜀漢,司馬光為何不把蜀漢作為漢朝的再次延續?

本論我們不做深究,重點是搞清楚了《資治通鑑》為什麼以曹丕的“黃初”繼東漢“建安”,而不是劉備的“章武”。


最後,翻譯一下司馬溫公的論述:

臣司馬光曰:上天養育黎民百姓,但他們卻不能管理自己,需要推出君主來統治。如果這些人能夠制止暴行,除去壞人,保障百姓的正常生活;獎賞善良,懲罰邪惡,使社會不發生動亂,才是名符其實的君主。所以夏、商、週三代以前,天下的諸侯國,豈止一萬個能夠統治民眾,祭祀土地、五穀之神的人,統統被稱之為君主。集萬國而加以統治,創立制度,發佈號令,天下無人敢違抗的人,被稱之為王。王的威德衰落了,強大的國君能夠統帥各路諸侯,維護王的威信,便被稱作霸。所以自古以來,天下混亂的時候,諸侯們便依靠武力互相爭奪,長期沒有王的時代也是很多的。秦焚書坑儒,漢朝興起後,有些學者開始推演金、木、水、火、土五德的相生相剋,認為秦朝的帝位是不正統的“閏”位,在“木德”和“火德”之間,能夠稱作“霸”,卻不能稱“王”,於是興起了“正”和“閏”,即正統與非正統的爭論。漢朝政權被顛覆,出現了三國鼎立。在此之後的晉朝又失去了控制全國的能力,五個胡族擾得中原大亂。南朝宋和北魏以後,南方和北方被分而治之,各寫自己的國史,互相排斥,彼此攻擊,南方人詆譭北方人為“索虜”,北方人辱罵南方人為“島夷”。朱溫取代唐朝政權,全國分裂,沙陀人李存勖進入汴京,建立後唐政權,把朱溫比作篡奪夏朝政權的有窮氏和取代西漢政權的王莽新室,其曆法和紀年,都棄而不用,這都是包藏私心的偏頗心理,不是出於為天下人著想的至公之論。

臣下愚昧,不足以辨清以前的那些朝代,哪個是“正”哪個是“閏”,但是我私下以為,如果不能使全國統一,這樣的君主,就只有“天子”之名,而無“天子”之實。雖然因為時代不同,這樣的政權有“華”與“夷”、仁厚與暴虐、大與小、強與弱的區別,總的來說,它們都與古代的列國沒有什麼不同,怎麼能夠唯獨尊崇一個政權為正統,而認為其餘的都是竊國的偽政權呢?如果以上下交替的政權為正統,那麼南朝的政權繼承誰的?拓攏氏的北魏又繼承誰的?如果以居於中原華夏的政權為正統,則匈奴劉氏、羯族石氏,鮮卑慕容氏、氐族苻氏、羌族姚氏、匈奴赫連氏,這些政權統治的區域,卻都是五帝和三王的舊地。如果以有道德的政權為正統,則蕞爾小國也會有賢明的君主,夏、商、週三代的時候,難道就沒有淫邪的君王嗎?所以說,“正”與“閏”的理論,從古至今,也沒有人搞清它的真正涵義,並提出無法反駁的確定不移的論據。我在這裡所陳述的史實,只是說明國家的興衰,著重講述與國計民生休慼相關的內容,由讀者自己去辨別善惡、得失,以作為警戒和勸勉;而不是《春秋》那樣,根據大義對歷史人物作出褒貶,以此引導混亂的社會走上正軌。誰是“正”,誰是“閏”,我不敢妄談,只是根據事業成就如實敘述罷了。周、秦、漢、晉、隋、唐這些朝代,都曾統一全國,將皇位傳給自己的子孫,他們的後代雖然衰微,甚至顛沛流離,但還是接替著祖宗的基業,有著繼承恢復的願望,而與他們爭奪天下的人,又都是他們以前的臣屬,所以仍然以君臣的關係來看待。對其餘土地、威德、名號沒有什麼區別,原本就非君臣關係的政權,都以對待列國的方法來處理,不厚此薄彼,也不抬高一些人,貶低一些人,這才不會歪曲事實,接近公平。然而對國家分崩離析的時代,不能沒有年、月、日等時間概念以陳述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根據漢朝將帝位禪讓給曹魏,晉朝又從曹魏接受皇位,以後傳於南朝宋,至於陳,又為隋取代,唐傳後梁,至於後周,又被大宋承襲下來。所以不得不使用曹魏、南朝宋、齊、梁、陳、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的年號,以便於記載各國的史實,並非尊崇誰、鄙視誰,也沒有“正”和“閏”之別。蜀漢昭烈帝劉備對漢朝而言,雖然自稱是西漢中山靖王的後代,然而屬關係太疏遠了,已說不清有多少代,處於什麼名分和地位,就同南朝宋高祖劉裕自稱是西漢楚元王的後代、南唐烈祖李昪自稱是唐朝吳王李恪的後代一樣,真假難辨,所以不敢把劉備與東漢光武帝劉秀繼承西漢政權、東晉元帝司馬睿繼承西晉政權相比擬,讓他承繼漢朝的遺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