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国土资源局深入藤县开展矿产督察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矿产督察管理,强化对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管,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近日,由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志平带队组成的督察组到藤县开展为期4天的矿产督察工作。

督察组先后对藤县丽新吉祥石场、藤县跃林石英砂加工有限公司等十多家企业展开逐一检查,督察内容包括企业采矿权人是否在采矿许可证批准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从事采矿活动,有无越层越界开采等行为,是否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采矿,采矿权人“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情况;采矿权人是否依法缴纳采矿权出让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有无拖欠、瞒报情况;绿色和谐矿山创建情况等。

督察组通过采取听取汇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掌握被督察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表格,提交督察意见。现场督察工作结束后,督察组对存在问题的矿业企业要求马上出具整改落实意见书,该立行立改的要求马上落实整改措施并要见成效,要求矿业企业要守法经营,树立绿色和谐矿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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