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縣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3月16日晚間發佈消息:3月12日,我院幹部王某在本縣某小區門口妨礙縣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對此,我院堅決支持配合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依法依紀調查處理。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澎湃新聞 的文章 關鍵字: 跳槽那些事兒 依紀 傳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