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金额和时间付款金额不一样,怎么办?

腰间别着一朵玫瑰花


你说的是购房合同金额和实际支付金额不符,收据印章也不一样。这个情况问题可能出现在你购房是在中介处办理的。在收款印章不一样的收据中,看一看是不是有中介服务公司的服务费或者是中介预收款?(盖有中介名称印章的收据)

如果有中介服务费(明目可能不一样,但实质上是一样的),这个费用你再要回来的可能性不大,国家允许中介服务收费,但要有明目清晰收费项目和标准给予注明。如果是以欺骗手段、或者是混淆视听、浑水摸鱼多收钱款,可以收集电话、微信、广告页面等证据在咨询或聘请律师,要回不该付出的费用,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房屋价格以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为准!受法律保护,是你房子财产价值的真实体现。至于多出的十万元,最有可能吧是中介方面的问题,请仔细看看你签的协议或者是合同,找出问题所在才能开展下一步的行动!


皇帝的后裔


付款金额与收到发票金额不一致,如果不再结算了,则盈余作为无法支付的应付款计入营业外收入,亏空作为无法收回的预付款计入营业外支出。

如果以后还需要清算,则计入往来科目。开票方(收款方)优惠,不计零头,但不愿做返利开红票手续。

报销人让开票方故意多开,以便报销时可以虚报。账务处理时,应该按实际付款金额入账,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的,不受影响。发票金额小于付款金额的,应该补足发票。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确定合理的贷款期限、额度:贷款期限的选择应该因人而异。主要考虑贷款人的可能最长按揭贷款期限,贷款人的自身状况,如积蓄、日常收支、还款压力等,适度关注宏观经济情况,如经济降息期或加息期等。

通常在自身条件允许下,经济降息期,应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经济加息期,应适当减短贷款期限。房贷期限最长可达三十年,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价的七成。



奔波在惠州新房的路上


这是当前房地产的现状,认购金不计入合同总价,导致合同金额与实际付款金额不一样。

同时发票印章、收款收据印章也不一样,这笔钱不交开发商还不卖给你,或者不交这笔钱实际成交价比交这笔钱的还要高,最后确实玩买房的还是都交了。

1、为什么会出现这笔钱对不上?

3万抵5万,5万抵8万,10万抵15万,认购金优惠活动,而这认购金又不计入房屋总价,也不可能给购房者写到购房合同中去。

2、房价账面在跌,购房成本没怎么跌。

以200万的房子,5万抵8万的优惠活动为例,

200万报价-8万的优惠=192万,

5万抵8万,5万是购房者首笔出资,再加上优惠后的房屋总价192万,为:5万+192万=197万,看似优惠8万,实际报价上优惠3万元。

房价账面上是降了8万,实际购房成本降3万。

3、怎么办?

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说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

(1)要么交钱买房,要么不买房,但如果是已经交了钱的,能不能退又是另一个问题。

(2)没交钱之前还是有办法能抠回来一点,方法总比困难多。


天天房知道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想表达的是购房合同金额和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是吧?

首先你要清楚合同多出的10万元是以什么名义收取的,既然没有计入合同肯定有收款的名义,至于能不能要回要看是以什么名义收的款,合不合理,如果不合理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回。

但是一般开发商既然收钱肯定有收钱的名义,如果不能要回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发票。


楼市达观


请问你是买的二手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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