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北京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下降17.9%

1-2月,全市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861.9億元,同比下降17.9%。其中,限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實現網上零售額510.1億元,同比增長13.2%。


  從消費形態看,商品零售1744.4億元,同比下降15.8%;餐飲收入117.5億元,同比下降39.8%。


  在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商品類值中,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拉動作用較大的有:糧油、食品類商品實現零售額173.6億元,同比增長16.4%,拉動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1個百分點;通訊器材類商品實現零售額207.4億元,同比增長8%,拉動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0.7個百分點;飲料類商品實現零售額26.7億元,同比增長50.7%,拉動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0.4個百分點;體育、娛樂用品類商品實現零售額21.6億元,同比增長27.2%,拉動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0.2個百分點。


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累計增速

                                    單位 %


1-2月北京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下降17.9%


  附註:


  一、修訂說明


  國家統計局根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對全國及各省市2019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進行了修訂,2020年1-2月份增速按照可比口徑計算。


  二、統計範圍


  北京市地域內有消費品零售業務活動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活動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三、採集渠道


  按照《批發和零售業統計報表制度》、《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要求: ①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1]通過聯網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②限額以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通過抽樣調查獲取數據,進而推算總體。


  四、主要統計指標解釋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企業(單位、個體戶)通過交易直接售給個人、社會集團用於非生產、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


  其中:限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網上零售額:指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通過互聯網取得訂單並直接售給個人、社會集團用於非生產、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自2020年起,限上批零業網上零售額調整為限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網上零售額。


  [1]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限額標準:①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②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③住宿業:星級飯店及星級飯店以外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④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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