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26”涉黄案一审宣判

本报讯 (记者张席贵)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2·26”涉黄专案暨刘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3月11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辽宁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了解到,这是一起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187个地(市、州)、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

2019年2月25日,朝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接到辽宁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全国“打黄打非”办公室交办案件:辽宁省建平县马场镇丁某涉嫌在淘宝网“淘淘3号店”销售色情视频及有声小说。朝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迅速抽调警力组成“2·26”专案组开展核查,随后,朝阳市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并兵分两路:一路由治安行动大队主办侦查员会同网安支队技术人员奔赴杭州、北京提取固定电子证据,并据此分析涉案人员活动轨迹,为确定侦查方向及时提供技术支撑;另一路继续围绕案件嫌疑人丁某开展工作。

经调查,丁某本人对电脑不感兴趣,也不懂电脑,没有作案条件,基本排除作案嫌疑,但其女婿刘某在沈阳市大东区经营一家名为“电脑医生”的电脑维修店,刘某有上网淘宝条件,其利用“淘宝店”销售黄色视频和有声小说的疑点浮出水面。4月8日,专案组兵合一处从朝阳直奔沈阳,在于洪区刘某家中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刘某销售黄色有声小说的电脑一台。

经审讯,刘某供述称,2018年6月,其利用岳父丁某的身份证顺利通过淘宝网“淘淘3号店”的认证,注册了自己的百度网盘,以百度网盘共享的形式复制2万多个黄色音频压缩成“资源包”,在自己的淘宝里以每个“资源包”9.9元的价格向全国“客户”贩卖。仅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短短8个月时间,刘某向2000多人非法出售黄色音频“资源包”,获利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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