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十年,突然公司給你安排新的崗位,辭職能否要求賠償?

欣竹_木小木幸福麼麼噠


分兩種:

1.主動辭職,是你解約,不能得到賠償(某些公司的調崗、調薪就是這個目的);

2.被動辭職,公司解約,按勞動法賠償。(可溝通讓公司解約,具體操作看個人溝通水平)

(做任務,麻煩設優質解答,謝謝)


胡忠濤813


公司可以單方面調崗:1、員工不勝任工作;2、員工因病,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3、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條件等履行不下去的。如果沒有以上三種情形之一,單位又沒有與你協商一致的,那這單方調崗降薪的行為肯定是不合法的。出現這種情況,能和公司協商解決問題的是最好的辦法了,不過通過你問題中的描述,感覺公司很強勢,是執意這麼做的,可能也就導致協商解決這條路不太好走。如果走投訴或是仲裁的話,比如要求恢復原崗位,補足工資差額以及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都是你可以要求的。如果你決定不繼續在這家公司工作了,可以以公司剋扣工資提出解除,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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