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三小”場所被查!東莞企石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三小”場所面積小、人員少,但由於存在多種隱患,消防安全意識薄弱,極易發生火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月14日,東莞企石鎮安委辦牽頭,應急、消防、市場監管等部門單位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三小”場所開展安全隱患暗查督導。共檢查“三小”場所22家,發現安全隱患40餘處,其中8家“三小”場所違規住人,被責令限期整改。

8家“三小”場所被查!東莞企石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行動中,聯合檢查組對企石鎮中心區寶石路、振華路,以及霞朗、鐵爐坑、東山村“三小”場所開展安全隱患暗訪檢查,共檢查“三小”場所22家(其中小作坊5家,小商鋪17家),發現安全隱患40餘處。據介紹,這些“三小”場所主要存在防火分隔不到位、電線不規範、電器設備使用管理不嚴謹、未依規安裝消防設施以及亂堆亂放等問題。其中,有8家小商鋪和小作坊存在違規住人情況,執法人員對其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並責令業主當天完成整改。

8家“三小”場所被查!東莞企石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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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處於安全生產復工復產關鍵時期。下來,企石鎮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各行業領域的隱患大排查,加大巡查力度,不留死角,嚴格執法,完善隱患整改的閉環處理,堅決對“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場所開展人店分離整治,零容忍、嚴打擊,開展“回頭看”,加強日常巡查複檢,督促落實整改,切實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全力確保全鎮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三小”場所經營者必須認真排查安全隱患,尤其是火災防範工作。生產經營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安全事項:

01殺菌消毒需謹慎

平常消毒時使用的濃度75%的酒精屬於甲類易燃液體,不要大量存放,使用和保存時,嚴禁接觸火源,使用酒精消毒過程中需要遠離明火,消毒時不要對插座、開關、電器等帶電設備過量噴灑液體消毒劑,以免引發短路導致火災。

02經營場所不住人

經營場所內不得住人,確需安全人員住宿看管的,不得超過1人。住宿區域與經營場所應當進行嚴格的防火分隔,並設置獨立的疏散通道、樓梯和逃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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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防火分隔要規範

確因需要設置廚房的,廚房部位與經營場所應採用磚石,混凝土等不燃燒體材料分隔到頂,不應留有孔洞並安裝防火門。嚴禁在經營場所內使用明火,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04滅火設施少不了

要根據不同“三小”場所的情況,在疏散走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房間、疏散樓梯的頂部應使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

經營場所應當配備至少2個4公斤的ABC型乾粉滅火器,配置消防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誌,應按照要求設置應急廣播揚聲器或火災警報裝置。

05逃生疏散要暢通

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上鎖、遮擋或佔用,不得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

場所內設置逃生窗口的,其長寬淨尺寸不得小於1米和0.8米,窗口下沿距室內地面不宜大於1.2米。

8家“三小”場所被查!東莞企石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住宿部分與非住宿部分應分別設置獨立的疏散設施;場所內的疏散門應釆用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並應確保在火災時易於從內部打開。場所內的外窗或陽臺不應設置金屬柵欄,當必須設置時,應能從內部易於開啟。

06火源控制要把關

經營場所內嚴禁儲存和銷售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不應採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電熱器具使用後應釆取拔出電源插銷等切斷電源的措施,對產生高溫或使用明火的設備應限制周圍的可燃物。

嚴禁電線裸露及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的鋪設應有金屬管或阻燃型PVC管保護,有接地,並安裝漏電保護開關。不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及線路不得被雜物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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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按照消防安全有關規定,以書面形式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範圍、安全措施、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標準等內容。

07員工安全意識要提高

經營場所內所有從業人員應當熟知“一暢兩會”消防安全逃生自救知識(“一暢”是指社會各單位必須暢通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兩會”是指社會各單位從業人員會報警和撲救初期火災,會自救逃生)。

08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

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不在室內、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地下室或其他建築內的共用走道停放電動車或為其充電,堅決杜絕“人車同屋”、“飛線充電”行為。電動車充電時間不宜過長,且周邊不得有易燃可燃物。

09“三小場所”應注意通風

“三小場所”在密閉空間內應規範使用空調、熱水器和燃氣爐等,避免發生室內人員發生中毒和窒息事故。經營人員在日常生活中,應規範使用熱水器,並注意通風,避免發生中毒。

10高處作業持證上崗和正確佩戴勞保用品

作業人員在進行高處作業時(距墜落基準面高度大於等於2米),應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高處作業),方可上崗作業。高處作業人員應根據作業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高處作業安全防護用品,並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11正確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和機械設備

手持電動工具和機械設備應齊備安全防護裝置,應制定手持電動工具和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崗位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避免物體打擊和機械傷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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