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教育局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演练的通知


来源:学校安全与体卫艺科 发布时间:2020-03-1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演练的通知》(辽教电〔2020〕29号)《朝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要求, 决定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实战演练, 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充分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

3月11日-3月19日。

{C}二、{C}参加人员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班主任,教师代表,学校其他工作人员,邀请卫生防疫专职工作人员参加指导。原则上参加演练人员每次不超过50人。

三、演练内容


1.开学报到流程演练。包括入校排队, 登记 、体温检测、

隔离区设置等。

2.开学后各项流程演练。包括每日错时上下学、错时上下课、

师生晨、午、晚检、错时洗浴等相关情况,发现发热等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及后续排查、消毒等流程演练。

3.校园公共卫生条件保障演练。包括教室、宿舍、实验室、办公室、食堂、浴池、电梯等区域每日定时消毒,室内通风等流程演练。

4.校园错峰、错时用餐演练。

5.发热情况紧急处置等流程演练。包括入校过程中和其他在校时间出现的紧急情况处置演练等。

6.学校开学后可能遇到的其他紧急事项演练。

三、工作要求

1.提高重视,压实责任。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研究防控工作指南和防控工作指导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把疫情防控工作演练与防控各项措施落实结合起来。各地各校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指挥,抓好统筹协调,保证实战演练效果。

2.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演练计划,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采取多次、多场演练方式,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应急流程和科学规范处置方法。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和工作指南中的各个环节,认真研究,精确部署,确保不漏项、不漏人。

3.加强防护,备好物资。要准备充足应急演练需要的防护物资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演练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并保持合理间距,防止过度密集,科学划定演练区域,确保参与人员人身安全。

4.认真总结,完善细节。演练过程中,要全程留下影像资料备查。演练结束后,要进行评估总结,梳理出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不断提高防控意识,进一步完善防控预案,为做好开学工作而不断努力。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管理权限要在3月20日前将实战演练报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发到指定邮箱。市教育局将对各级各类学校实战演练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工作范围.

联系人:韩冬旭

联系电话: 261031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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