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的孝和忠是封建的“愚孝”“愚忠”思想嗎?


許多人當前對傳統文化存在誤解,認為古人的孝和忠是“愚孝”“愚忠”。果真人是如此麼?經典告訴我們,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父母也是人,是人就會犯錯。阿意曲從不是孝。尤其是當父母有了過錯的時候,子女仍然一切以父母的標準為標準,一味地順命而行,那就大錯特錯了。

孟子有這樣的觀點:“父母犯了大的過失,子女若不抱怨,是疏遠父母的表現;父母的過錯小,子女若抱怨不已,就會心生怨怒。與父母疏遠,當然是不孝;使自己怨怒,也是不孝。”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父母過錯大,子女如果不去勸阻,父母就會一錯再錯,到最後釀成大錯的時候,就悔之晚矣!而父母犯了小過錯,大可一笑置之,假若小錯也斤斤計較,何談禮敬孝親?


中國文化的孝和忠是封建的“愚孝”“愚忠”思想嗎?


孟子像

子女對父母的過錯要有明確的判斷,用合禮的方式,委婉地勸諫父母,這才是對父母的深愛之情。也就是說,當父母犯錯的時候,一定要勸諫,要諫諍。

所謂“諫諍”,就是直言規勸。“諫”,規勸君主、尊長、朋友,使之改正錯誤或過失;“諍”,以直言勸告,使之改正錯誤。

如何勸諫父母,才能有好的效果?孔子教導我們說:“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論語·里仁》)意思是:“子女事奉父母,如果父母有不對的地方,應當委婉地勸諫,把自己的意見表達出來,若父母沒有聽取,應當照常恭敬,不要觸犯他們,對父母也不要埋怨。”它強調的是不能盲目服從,同時也要注意觀察時機和講求說話的方式,切勿疾言厲色,違背敬的精神。但是,在關係到社會公論的大是大非面前,即使父母再不高興,也一定要進行規勸。否則,因父母之命而勉從,不僅自身有罪責,而且使父母蒙受不仁不義的惡名,那就是大不孝了。

從義諫親,要求我們在“從”與“諫”的矛盾對立中尋求一個合情合理的平衡點。“父母之行若中道,則從;若不中道,則諫。”父母的言行,是否合乎道義,是從親還是諫親的分界點。

諫諍,閃耀著中國孝文化的理性光輝。一個人只有明瞭“從與不從”的理性尺度,堅持“孝之於親也,生則有義以輔之”的道德操守,以恭敬尊重,忠誠守信、正直老實的態度,謹慎小心地去做,才是孝敬的真義。無視父母的錯誤而不勸諫,勸諫無效而不再順從父母之志,明知父母有錯而不顧道義愚昧地順從,都是我們應當堅決摒棄的。所以,孝子事親,重在通情達變,從義而行。“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諍於父,臣不可以不諍於君。”(《孝經·諫諍章第十五》)意思是:“面對不合道義的,兒子不可以不向父親諫諍。下級不可以不向領導諫諍。”

親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

——《弟子規》

中國文化的孝和忠是封建的“愚孝”“愚忠”思想嗎?


【譯文】父母有過錯時,子女應勸諫其改正;勸諫時,一定要和顏悅色,聲音柔和。

諫諍,不是盛氣凌人的非難,而是恭謹禮敬的尊重;不是一種選擇,而是一種責任。事關父母安危、榮辱,作為子女就必須具有“見義勇為”的一種精神,一種擔當。

父母有能夠進行諫諍的子女,自身就不會陷於違背道義的境地。故而一旦發現父母的過錯,子女不可以不給予諫諍,正如臣子在君主做得不對的時候進行勸阻一樣。只要不合道義就要給予規勸,這時,不要一味的順從才稱得上孝道。

“父之令”,是不能籠統地一概而論的。其中或善或惡,或對或錯,或道義或不道義,均要分而析之,區而別之,不可籠統對待,不可盲目聽從。

故事:秀貞諫母

中國文化的孝和忠是封建的“愚孝”“愚忠”思想嗎?


楊秀貞,勸勿溺女。救妹添弟,夢祖告語。

【原文】明楊秀貞之母,生三女,無子。又生女,憤極,溺之。秀貞年十三,急抱起跪稟曰:“母望子而殺女,愈不得子。如慮賠嫁,則以嫁兒者嫁此妹,可也。”祖母罵其不知世事。秀貞又跪稟曰:“祖母朝朝唸佛,今見死不救,唸佛何用?”祖母亦感悟,遂留養。越二年,果生一子。

按秀貞之母生子時,其父夢其祖告之曰“第四女若不留養,則此兒斷不能生”云云。是知秀貞跪稟之言,皆由一片肫誠,油然天性,故得以延楊氏之脈。孝之所感大矣哉。

【譯文】明朝楊秀貞的母親,連生了三個女兒沒有兒子,第四次又生了一個女兒。氣極了,就把新生的女兒投到水裡。這時候,楊秀貞剛十三歲,就急急忙忙把她抱起來,跪在母親面前說道:“母親想生兒子,競要殺死女兒,那是更加不能夠生兒子了。假如母親因為憂愁陪嫁費錢,那就把將來嫁我的嫁妝給這個妹妹好了。”楊秀女的祖母聽了,就罵她不懂世務。楊秀貞又跪著稟告祖母說:“祖母天天念阿彌陀佛,現在見死不救,那麼唸佛又有什麼用處呢?”祖母也就被她感動得覺悟了,於是才留養了第四個女孩。過了兩年,楊秀貞的母親果然生了一個兒子。

據考證秀貞的母親生子時,她父親夢見祖先告訴他說,第四個女兒要是沒有留養,那麼這個兒子一定不會生出來之類的話。由此可知楊秀貞跪著稟告的話,是出於一片真誠,天性自然流露,所以得以延續楊家的血脈。

孝心的感應真是大呀!

孔子非常重視“諫諍”,且很有智慧。“孔子曰:忠臣之諫君,有五義焉:一曰譎諫,二曰戇諫,三曰降諫,四曰直諫,五曰風諫。”(《孔子家語·辯政》)“譎諫”,是婉轉地進諫。“戇諫”,是沒有文飾的進諫。“降諫”,是和顏悅色、平心靜氣地進諫。“直諫”,是直截了當進諫。“風諫”,態度與言辭委婉,並用擬喻、暗示、旁敲側擊、教化的方法進諫。

孝,不是盲目地“愚孝”,是有“義”與“不義”的問題在的,有“是”與“非”的原則在。

諫諍,閃耀著中國孝文化的理性光輝。有“義”與“不義”,“是”與“非”的原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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