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海關:拒絕健康申報可定罪入刑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3月20日訊(記者 梁雯 通訊員 王冰)

3月16日,海關總署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濟南海關相關人士表示,《意見》的出臺,將加大對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震懾和懲治力度,有效遏制疫病疫情通過口岸擴散傳播,對鞏固拓展全國疫情防控的有利局面和良好勢頭具有重要意義。

济南海关:拒绝健康申报可定罪入刑

濟南海關關員正在審核健康申明卡

《意見》明確了六類可能定罪入刑的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包括: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絕執行海關依照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提出的健康申報、體溫監測、醫學巡查、流行病學調查、醫學排查、採樣等衛生檢疫措施,或者隔離、留驗、就地診驗、轉診等衛生處理措施的;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採取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或者偽造、塗改檢疫單、證等方式偽造情節的;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實施審批管理的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血液及其製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檢疫傳染病傳播,未經審批仍逃避檢疫,攜運、寄遞出入境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發現有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負責人拒絕接受衛生檢疫或者拒不接受衛生處理的;來自檢疫傳染病流行國家、地區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現非意外傷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員,交通工具負責人故意隱瞞情況的;其他拒絕執行海關依照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提出的檢疫措施的。

“上述行為如果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將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規定,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濟南海關法規處王東東處長表示。

為了維護國境公共衛生安全,濟南海關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切實採取措施防範境外疫情輸入,通過有效篩查高風險旅客,分類施策、精準檢疫;嚴格執行健康申報制度,要求所有出入境人員必須進行健康申報;切實落實“三查、三排、一轉運”檢疫措施;加強交通工具衛生檢疫;強化聯防聯控機制。

在此,濟南海關提醒廣大出入境旅客:為防範疫情跨境傳播,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本人健康,在出入境時一定要如實、完整、準確填報健康申明卡,並配合海關做好體溫監測、醫學巡查、流行病學調查、醫學排查等衛生檢疫措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