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捡到钱财,你会向失主主动索要报酬吗?为何?

小猪听风雨


如果是我,我不会像失主索取报酬,不管是在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是会受到指责的;

我们捡到钱财不属于你个人,在法律层面你需要归还失主,在道德层面你既然归还了失主,你只能好人好事做到底,如果是因为你归还失主东西造成了你的费用,你可以看失主怎么表示,我相信没有人会伤害一个帮助过自己的人;

我想起了宁波的一个案例,一位女生的手机被一个人捡到,捡到的人要求2000元报酬才归还,因为没有谈妥,对方将失主手机摔碎,据说当时是女生答应对方2000报酬,见面后又说500,最后报警说她偷手机,导致这个事情发生;

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物权法是有规定,拾到者可以按比例索取报酬,如果不归还,金额较大将涉及刑法;另这位女士没有想到,既然帮助过你的人,你不要轻易答应别人,既然答应了说明这手机价值远远超过2000;

捡到东西一定要归还,如果是在等待归还途中造成了你的一定损失,可以适当和对方提起,并出示相关证据,我想人与人之间都是相互尊重的。和谐社会和谐才美好!


乡村热哥


我是做餐饮的,十几年来,我包括我的服务员,进店第一件事就是告诉她们无论捡到什么必须交返失主。也捡过几万块钱,手机更多,去年捡到个女士包,我沒看什么东西,我觉得好沉,己不见失主去向,过几个小时后,她们三个人来询问,我把包拿给她,当时她拿出五百块钱酬谢,被我拒绝,我说一句“谢谢”也就够了,这样的事很多。但是有些连谢谢也不会说的。



这个问题好像出现在我眼前两次,第一次是在1988年,当时我在海南打工返回家过年时,我剩坐大巴车来到南宁早晨天还没亮,自已一个人手提行李箱,刚从汽车站走到街上有个骑自行车往我前面过去,忽然从他身上掉下一叠厚厚的钱,他踩车很快一下子已经看不到他影子。这时有一个人走过来把钱捡了,接着他劝我小声地说:请你不要说咱们到外面去把它去分。可我没有搭理他,我并没有捡别人便宜的心里,这人拿着钱自已走了。

现在我告诉大家如果你们碰到这种情况,记住千万不要去捡这个钱,和搭理捡钱的那个人,因为他们是一伴摆陷阱等人钻进去。如果谁想占便宜,一旦走进圈套就很难脱身。像这样的事我在广州同样碰到,但我没有去搭理,他们也拿我没办法。

再说如果真正碰到别人掉真钱,也不要占为己有,俗语道:捡到别人掉钱不能笑,自已丢掉金钱也不要哭。这句话的意思是讲,属于你就是你的,不属你的永远都不是,人之所得靠努力,人之所失是有因。这事不知大家相不相信,但我相信,曾经有许多例子捡到别人的钱使用完之后,自已也同样不小心弄掉比捡到的还多,这些例子我现在就不谈了。希望大家知道钱财是每个人靠劳动争取来,而不罡靠捡来,捡到别人钱应该想办法还给失主,更不能占为己有。


李程志


从小到大从未捡到过钱,但是有朋友钱包被偷倒是被我发觉了,并且要求小偷归还,小偷刚开始否认偷钱,在我们准备报警时,小偷才答应还钱。

然而让人后怕的是,小偷还钱后下车,一起下去了五六个人,他们这团伙作案,暂时一起揍了我和我朋友,估计我也扛不住。

再次提醒,坐公交车时,如果发现车上明明有位置,但是上车人员总喜欢前前后后的挤来挤去的,八成就是小偷了,本人经验,请借鉴。



声之汉武


我不会,首先我根本就不会捡,免得引火烧身,我同学和我一样50年代的独生女,就是看见一个七彩圆珠笔,当时和她爱人说看见这个笔没在意,走了,觉得没有人捡,又返回去捡,结果出来意外,当时就送离出事只有50米的医院,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他爱人去车上找那个圆珠笔,怎么都没有找到,这个教训我和我的同学们永远不会忘记。也要提防有人故意下套。


珠峰文冠果


不会的,因为君子生财,取之有道,助人为乐,拾金不昧乃中华传统美德,但有一件事令人气愤,有一年,小舅子开了一小型超市,我在帮忙,忽然台阶上有一粉色钱包映入眼帘,打开一看,现金总计1200余元,钥匙一串,我想失主一定很着急,把钱包放在柜台,等失主来认领,不大一会,一老太急急忙忙,进屋就问,我问大姨包的颜色,里面物件,钱数,老人家依依做答,好,物规原主,当时心里也是很高兴,做了一件助人为乐的事,气愤原因是,老人家一句感谢话没说,到说一句钱丢了没事,钥匙没丟就行,我想是这个结果,钱留下,钥匙放包里,问我就说没看到钱,那时也没有监控设备,哈哈,开个玩笑了,如再遇此事,我还会如同一辙的,赠人玖瑰,手有余香吗。[可爱][耶]


拥有你的天地


一般不会,但这个答案也不绝对,有条件的情况下是会向失主索要必要费用的(这种必要费用不是报酬)

看到下面的答主基本都是从公共道德和个人修养层面对该问题进行了回答,那我就试着从当前的法律规定层面阐述一下有时会主动索要这笔必要费用(不是报酬)的理由。

法律对于捡到钱财这种性质的行为有两套规定:

拾得遗失物的规定:

这里将法条的表述转化为我自己的语言,我们重点要看到是拾得人的义务和权利:

1.拾得人的义务:

其一,拾得人要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其孳息

其二,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或者及时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其三,妥善保管遗失物。即拾得人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为拾得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拾得人的权利:

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即拾得人对遗失物所支出的保管费、维持费、饲养费、通知费等必要费用,拾得人有权利请求权利人补偿。而且法律界通说的观点还认为,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拾得人是有权留置遗失物的。

当然,本条适用的最大前提就是拾得人必须证明自己为保管遗失物支出了必要费用而且还有依据。

无因管理的规定

其实拾得遗失物并索要必要费用,它在法律上的请求权基础就是这里的无因管理之债。拾得人就是管理人,失主就是被管理人(受益人)。

对于管理人的权利,可以总结为如下:

1.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支付: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自支出起所算的利息;因管理遗失物负担的必要债务;因管理而遭受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举个例子,比如说甲丢了钱包被乙捡到,而丙看到了乙手里的钱包就上前去抢劫,乙被丙打伤但最终钱包毫发无损。等到乙找到甲向他还钱包时,乙就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因为保护钱包被丙打伤属于这里的人身损害,并要求甲补偿自己)

2.管理人无报酬请求权(必要费用不是报酬)

拾金不昧的确是传统美德之一,但是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其要求没有美德这么高的层次。另外从人之常情的角度来看,拾得人自己为了保管遗失物支出了费用、受到了损失并基于此向失主请求补偿,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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廌法驿站


如果我捡到钱或者物,把捡到钱财还给失主,那是拾金不昧,如果找失主要报酬那性质就变味了,失主主动给你报酬那是感谢费,要不要报酬,总而言之看个人的心态,因为我成经捡过几次手机,都物归原主了。





燕赵海风


哈喽,大家好我是深南王对,今天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你捡到钱财,你会向失主主动索要报酬吗?为何?这个问题首先我要肯定的说不会主动索要报酬,我说说我的观点。

1.老话说得好,君子生财,取之有道,是我的我会去争取不是我的分文不取,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2.我做人必须有自己的原则,这种事我经历过那是前几年的事,有个企业搞活动我们公司负责安保任务结束时忘记了装现金的一装钱,多少我就不说了,捡到后立即通知主办方负责人前来核实认领,来了后经过确认并归还了失主,失主非要感谢我们,拿出一笔钱给我们,我们都拒绝了,这个事情本就是我们的工作职责。

3.过了一天主办方负责人来我们公司,并送上拾金不昧,品德高尚,团队过硬的锦旗,这个我们收下了。

4.但有些事情也有不愉快的事,也许你是好心别人也不领情,不过也不要在意,守住自己做人的原则就好。

5.我建议碰到这种事,特别是数目大的应立即报警交给警察来处理比较妥当。





深南王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失物拾得制度,捡到钱包有义务归还,为寻找失主或保管遗失物所支出的费用你可以要,也有权利要。但不能要求报酬,失主可以给你报酬,也可以不给。如果以索要报酬为前提,拒不返还遗失物,那你在民法上属于不当得利,在刑法上构成侵占,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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