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和逻辑学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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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和逻辑学的本质没有区别!

数学太深的我说不了,但还记得几何,这个角和那个角是否相等。如果相等,一定有角和角之关系互相佐证,证明是相等的。

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是由内在形成事物各种因素聚合而成,因素之间一定有内在关系。

比如,企业规章制度和责任制,一定是企业目标把企业各种资源导向一个方向。各种资源之间一定有明确的关系。当出现某种问题,分析发现已经明确的四种关系中,有三个关系出现了不易察觉的干扰。通过调查分析,还需要实践证明,这三种干扰因素是如何起作用,而形成这个问题。这三种因素关系,就是逻辑关系。

逻辑关系捋清楚了,就是找到事物和问题的根本。所以说和数学没有本质的区别!


秦伟良1


逻辑分为自然逻辑和形式逻辑。自然逻辑就是事物之间的联系和规律性,就是事物的因果联系及其规律。

形式逻辑是自然逻辑反映在大脑中形成的思维形式,是以形式反映或表达的自然逻辑。通常我们用数学形式反映或表达自然逻辑。

事物的联系性、规律性必定要求人的形式逻辑具有联系、推演、对称、反对称、反推演,即数学集合具有自反性、对称性、反对称。

因此说,自然界都是有逻辑的,即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相互作用、发展变化、信息互达,即事物都是因果联系的。

所以说,神、鬼、上帝,还有灵异、千里摘花、万里救火,这些没有自然逻辑,其因果联系都是间断的,信息链不守恒,所以,没法让人相信其存在。

量子力学反映出微观世界的奇特规律,恰恰是由于微观世界是整体、致密因果联系在一起的缘故,“牵一发而动全身”,众多因素联结成一个整体,且每一因素对结果的影响都不可或缺,所以,才导致微观量子世界的随机波动性。这也就给了信鬼神上帝之人,似乎有了“逻辑根据”。

人们始终对不合逻辑的事物,瞪大了吃惊的眼睛,如魔术,这就是说明了,人能完全认识了宇宙中的事物,人的形式逻辑自始至终都在“匹配”自然逻辑。


谭宏21


逻辑学与数学还是有区分的

与牛顿的物理数学化不同

逻辑学的公式化兴起是从20世纪初的维也纳学派开始

主要奠基人有罗素、维根斯坦师徒三人。

而其方法论是从古代亚力士多的逻辑形而上学和罗素等人研究的数学哲学(原理)中相互阐述诞生的

研究的对象主要是语言本身

目前依然在不断发展中

准确地说如今的逻辑学和亚利士多德所指称的逻辑已经有很大的区别

逻辑目前依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而所谓的心理逻辑学派因维也纳学派兴起后,消亡,所谓的心理逻辑学领域也许有一天会重新兴起,逻辑也会变成一门多旁支的学科。

不但研究语言结构本身(当下的逻辑学主要指研究语言结构,而亚利士多的德逻辑是指一种哲学的思考模式)。

逻辑学

逻辑学是一个哲学分支学科。其是对思维规律的研究。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学科。所有思维都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思维内容是指思维所反映的对象及其属性;思维形式是指用以反映对象及其属性的不同方式,即表达思维内容的不同方式。从逻辑学角度看,抽象思维的三种基本形式是概念,命题和推理。

数学

数学是研究数量、结构、变化以及空间模型等概念的一门学科。通过抽象化和逻辑推理的使用,由计数、计算、量度和对物体形状及运动的观察中产生。数学家们拓展这些概念,为了公式化新的猜想以及从合适选定的公理及定义中建立起严谨推导出的真理。

两张图让你明白

猜一下那个是逻辑学那个是数学




北斗小老弟


数学是研究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学科,包括算术,代数、几何、三角、微积分等。是人们对现实世界空间从认识到实践,再认识,再实践。通过思维对表象、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过程后总结和发现的规律。例如:杨辉三角、勾股定律,圆周率等。值得强调的是,思维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活动,是从社会实践中产生的。从认识的角度看数学,也要象其它的科学领域一样,要辩证的看待,要分析怎样从不知到知,从不完全到完全,从不确切到确切。所以,人类在研究现实世界的空间和数量关系时,离不开一一思维。而逻辑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它的研究对象是思维的形式和规律。(旧称:辩学或伦理学)从逻辑学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数学和逻辑学的区别。即数学是运用思维去认识现实世界空间和数量关系,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当然,人们在认识现实世界事物的过程中也运用逻辑思维,反过来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思维方式,撇开具体形象,揭示事物的本质性。通常叫抽象思维。有时哲学的本身也运用逻辑推导进纯理论、纯概念的思考。再把它运用到具体的事物中去,如法律法规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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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对象还是有区别的,数学研究数和形的量化关系,逻辑学早就思维的形式规律,数学的发展极大的充实了逻辑学,反过来逻辑学也带动了数学的发展。我觉得若是精力有限的话,只把数学学好就行,这样你的逻辑也不会差到哪去,但是只学好逻辑学,可能数学和其它学科也还是一团浆糊。


亿万年的弹指一挥


这个问题好。逻辑学是研究人的思维规律的一门科学,数学是关于数形规律的一门科学,很明显,他们属于不同的领域。数形内部有很多天然存在的规律,比如勾股定理,泰勒展开式,微积分等,数学就是研究这些客观存在的数字规律的。而人的逻辑思维领域存在很多思维规律,比如,人能形成概念判断推理等,人有这些机能。而同时,人的思维如果不符合矛盾律同一律排中律等思维规律就会得出错误的推理结论。而逻辑学就是研究这些的,研究人是怎么思考的。


方法论哲学


奇素数对个数密度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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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即墨市瑞达包装辅料厂

邮箱:[email protected]

摘要:素数对的密度是有素数的密度衍生而来的,素数对的存在就是1+1的存在。

关键词:素数定理,奇合数对个数密度定理,密度

证明:

偶数表法数公式:

r2(N)=C(N)+2π(N-3)-N/2

引理:奇合数对个数密度定理

证明:

偶数表法数公式:

r2(N)=C(N)+2π(N-3)-N/2

r2(N)/N=C(N)/N+2π(N-3)/N-1/2

当N趋向于无穷时,上式取极限运算

limr2(N)/N=

N→+∞

limC(N)/N+lim2π(N-3)/N-1/2

N→+∞ N→+∞

根据素数定理有:

limπ(N)/N=0,

N→+∞

而r2(N)<π(N-3)<π(N),所以:

limr2(N)/N=0,lim2π(N-3)/N=0

N→+∞ N→+∞

即:

limC(N)/N+lim2π(N-3)/N-1/2

N→+∞ N→+∞

=limC(N)/N+0-1/2

N→+∞

=limC(N)/N-1/2=0

N→+∞

即:

limC(N)/N=1/2

N→+∞

C(N)~N/2

这个结论我们称之为奇合数对个数密度定理

r2(N)/N=C(N)/N+2π(N-3)/N-1/2

此式表示奇素数对r2(N)在偶数N中的密度

r2(N)/N+1/2=C(N)/N+2π(N-3)/N

等于号右边是两个函数的和。

根据引理和素数定理分析:

等于号右边的两个函数和的极限等于1/2

即:

lim(r2(N)/N+1/2)

N→+∞

=lim(C(N)/N+2π(N-3)/N)

N→+∞

limr2(N)/N+1/2

N→+∞

=limC(N)/N+lim2π(N-3)/N

N→+∞ N→+∞

=1/2+0=1/2

limr2(N)/N+1/2=1/2

N→+∞

limr2(N)/N=0

N→+∞

也就是说当N趋向于无穷大时,奇素数对的密度为0。

C(N)/N+2π(N-3)/N的最大值是0.8,有且仅有N为小偶数10产生的:0+2*4/10=0.8,

即当且仅当N趋向于无穷大时,C(N)/N+2π(N-3)/N-1/2是从最大值0.3逐渐趋近于0,

即r2(N)/N是从最大值0.3逐渐趋近于0

由于任意偶数N都不是无穷大,所以,对于任意的偶数N,均有 :

r2(N)/N>0

从而0

结论:0

从而r2(N)≥1,故1+1命题得到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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瀑布123


反正我认为小学,初高中工具科目中阅读与写作,逻辑与推理,算学与计算机,体育,外语。

这些所有人必须学习,扎实掌握。

再次强调,数学里面的逻辑只是我们需要的一种逻辑,还有其他逻辑思维是我们必须学的。比如做事的程序,所以说,逻辑学才能全面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


古韵游龙


数学是逻辑的一种精确的表现形式,通过界定前提形成可以方便运算的一套系统,系统内要求自恰,从而实现到广泛的实践中的精确应用。要注意的是数学的前提部分是需要逻辑的判定和认定,而逻辑是哲学的核心部分,这样数学通过逻辑与哲学联系起来,如此这个系统就活了。即一旦不自恰,从前提逻辑中寻找原因,扩展逻辑涉及范围,若还不成,等待哲学认知的发展。


带走之的逻辑思维


数学是培养逻辑思维能力的一门重要学科,数学离不开逻辑,逻辑推动了数学的发展,二者的内涵与外延多有交集,但并非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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