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霄:積極開展漁船檢查 深化推進集中整治

 

雲霄:積極開展漁船檢查 深化推進集中整治

本網訊(周麗娜)為深刻汲取泉州鯉城區“3·7”酒店坍塌事故教訓,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實保護好漁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雲霄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在鞏固前階段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礎上,於3月8-18日積極開展漁船檢查,落實好疫情期間漁業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化推進漁船隱患問題和違法違規集中整治,聚力做好全縣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執法人員嚴把檢船質量關,對每艘漁船實行登船檢查,重點檢查:漁船的主機功率、消防、安全設備配備使用情況、船名號及船籍港刷寫是否規範、船牌釘掛是否規範、航行信號是否按規範配齊、漁船和船員的持證情況、出海漁船是否正常開啟漁船救助終端等。重點整治:漁船“四超兩改”(超乘員、超裝載、超抗風力、超航區航行作業;擅自改變船舶用途、作業方式);漁船擅自運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漁船存在火災隱患;漁船船體及機電設施設備存在滲漏、漏油等隱患;漁船救生、通信、導航、救助、定位等安全設備或終端存在缺配、破損、毀損、老化等隱患;漁船逾期未申報營運檢驗或檢驗不合格,安全技術狀況不符合適航條件要求;漁業職務船員缺配或持證不適任;普通船員(漁工)未經培訓合格、無證上船出海作業;漁業船員臨水作業未穿著救生衣或穿連體雨衣作業等。

  對檢查發現存在不適航隱患的漁船,責令停航整頓,在隱患整改到位之前嚴禁出海。對排查的漁船隱患問題,建立漁船安全生產“三個清單”,按照清單化、表單化、責任化和項目化要求,督促船東船長落實整改,形成閉環管理。對查獲的漁船“四超兩改”、職務船員缺配、船員無證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處罰。此次共檢查漁船197艘,排查隱患60項,已整改40項,責令限期整改20項。

  在檢查漁船的過程中,執法人員還對漁船船主、船長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分發《福建省實施辦法》、《依法捕撈合法作業》等宣傳材料400餘份。

  下一步,雲霄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將對尚未檢查的漁船特別是已(或將)復工復產的漁船,抓緊安排時間,分區分批逐船檢查到位,切實把事故隱患消除在漁船離港出海作業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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