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面對家暴,絕不手軟!網友:手撕“渣男”典範

常記溪亭日暮,沉醉不知歸路。

興盡晚回舟,誤入藕花深處。

爭渡,爭渡

驚起一灘鷗鷺。

——《如夢令·常記溪亭日暮》

李清照:面對家暴,絕不手軟!網友:手撕“渣男”典範

李清照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女詞人,她與丈夫趙明誠美好的婚姻生活一直為世人所稱道,但是,李清照46歲這一年,趙明誠因積勞成疾突然病逝,留下成千上萬卷的古籍與拓本和亂世飄搖中的妻子。

當時正值金國重兵壓境,丈夫離去,李清照既要保全自己的性命,又要千方百計保全趙明誠生前所託之物囑託,為了不讓這些古籍與拓本落入歹人之手,一個孤苦無依的弱女子唯一能做的就是“改嫁”,也許只有找個所託之人,才能徹底擺脫因時局紛亂造成的困境

李清照:面對家暴,絕不手軟!網友:手撕“渣男”典範

趙明誠去世三年後,時任右奉承郎監諸軍審計司的張汝州闖進了李清照的世界。

雖然知道不可能再找一個能夠“琴瑟和鳴”的精神伴侶,但是對於從小出身優越的李清照來說,對方的社會地位仍然成為了晚年擇偶的首選,而勇敢追求屬於自己的婚姻生活也成為了李清照獨立人格的體現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婚後,李清照很快就發現,張汝舟不僅品行不高,而且娶她另有“圖謀”——霸佔李清照隨身攜帶的“文物字畫”。

可悲的是,張汝舟發現自己也被“騙”了——李清照隨身攜帶的文物不像坊間傳言的那樣又多又好,最可氣的是李清照根本沒有讓他掌管手中文物的打算。失意、失望的張汝州隨即暴露出醜陋的嘴臉——開始對李清照拳腳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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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肆侵凌,日加毆擊,可念劉伶之肋,難勝石勒之拳。”

“試聽才分,實難共處,忍以桑榆之晚節,配茲駔儈之下才?”

“身既懷臭之可嫌,惟求脫去;彼素抱壁之將往,絕欲殺之。”

這是李清照寫給友人的信裡提到了自己被家暴的細節,我們無法想象一個內心敏感豐富的“女詞人”何以與一個骯髒低劣的“市儈”共處一室,作為一個年近半百的女人來說,是該委屈求全還是該奮起還擊呢?

在古代,“家醜不可外揚”,即使女性遇到家庭暴力,也只能忍辱負重,所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更何況張汝舟還在朝為官。但是,面對欺凌,李清照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離婚!

然而在當時。離婚的主動權牢牢掌握在男性手中。宋代律法規定:妻子不能主動提出離婚,即便提出離婚,也必須要由男方出示休書,離婚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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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要張汝舟同意離婚,不僅有失夫家顏面,而且李清照的文物也從此跟自己沒有半毛錢的關係,於是張汝舟堅決不同意。張汝舟不同意,難道這婚就不離了嗎?

不,要離!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既然沒有共同的志向和生活理念,即使再婚,也堅決不與柴狼虎豹為伍,這在封建社會是多麼鏗鏘有力的呼聲,令人欣慰的是:李清照真的做到了!

李清照:面對家暴,絕不手軟!網友:手撕“渣男”典範

李清照知道通過正常途徑換取“休書”不可能,於是她決定鋌而走險,狀告張汝舟,告發他“妄增舉數入官”(官職是虛報考試次數獲得),這欺君之罪甚至驚動了宋高宗,最終張汝舟被開除公職,流放柳州。

宋朝法律規定:如果丈夫被流放到偏遠的外地,那麼妻子就可以合法地與他離婚,並且可以保留自己的財產;

妻子狀告丈夫,如果丈夫有罪,即使丈夫自首,被判處刑罰的同時,妻子也要坐牢兩年。

丈夫流放,李清照也脫不了干係,按照律法,要度過兩年牢獄生涯,但是在弟弟李迒和趙明誠遠房親戚——翰林學生綦崇禮的幫助下,李清照只在獄中呆了9天便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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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李清照對宋代的律法相當熟悉,而且她堅信自己的這一舉動不僅能夠徹底擊垮張汝舟,而且自己也能夠全身而退。所以,她

冒著坐牢的危險,堅決與“渣男”劃清界限!

作為一代詞宗,李清照不僅僅是一個賢淑端莊、才學高超的女詩人,更是個性鮮明、不畏強權的女中英傑。雖然這場婚變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很多人都認為她標新立異,不符合傳統女性的形象,但是又有什麼關係呢?

父母家世清正剛直的李清照,愛憎分明遇事果敢的李清照,打破規則追求幸福的李清照,愛時轟轟烈烈相愛,恨時義正言辭絕不委曲求全,渾身上下充滿了新時代女性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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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活對於女性來說,應是愛情的“錦上添花”,絕不是現實前面的“趁火打劫”,面對婚姻中的不幸,能夠拯救女性的唯有女性自己。不猶豫、不後悔、不求全,這才是現代獨立女性追求幸福生活的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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