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中的鉅額(大額)贖回、強制贖回、連續贖回是啥?

前兩天有朋友問我在贖回基金的時候提示大額贖回該怎麼辦?下面簡單講講基金的鉅額(大額)贖回、強制贖回、連續贖回,贖回時到底應該選擇順延還是不順延?

基金中的鉅額(大額)贖回、強制贖回、連續贖回是啥?

鉅額(大額)贖回

鉅額(大額)贖回是指在單個開放日,基金淨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10%時,稱為鉅額贖回。如果出現了鉅額贖回,基金管理人可選擇兩種方式進行處理:(1) 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2) 部分延期贖回:基金管理人將以不低於上一日基金總份額10%的前提下,對其餘贖回申請延期辦理。


普通投資者應該如何選擇?

通俗地講,就是當你在贖回基金的時候,正好有其他的人也在贖回,而且他贖回的份額還不少。總之就是達到這個基金公司規定的"鉅額贖回"的比例了。

在這種情況下,你就只能成功贖回一部分,剩下一部分基金當天沒法給你贖回了(因為基金的錢不夠了),剩下沒贖回的份額:如果順延,就明天接著給你贖;如果不順延,就留著份額不贖回。

對普通投資者來說,選擇順延即可。國內基金髮生大額贖回的次數屈指可數。一般沒影響,建議順延。


鉅額(大額)贖回的隱形功能

為了鼓勵長期投資,也為了避免頻繁大額贖回導致基金經理被迫減倉,影響投資收益,現在很多基金都設立了短期贖回的懲罰性費率。持有不到7天就贖回的,收1.5%贖回費,持有不到30天贖回的,收0.75%。千萬別因為不懂贖回規則,被傻乎乎割韭菜了。



強制贖回

強制贖回是指未經投資者提出贖回申請,而由管理人或基金註冊登記人根據既定業務規則對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強制進行贖回處理。強制贖回主要指以下兩種情況:(1) 投資者贖回時,當某筆贖回導致其在代銷機構交易帳戶的基金單位餘額少於最低持有份額(基金公司銷售協議會說明)時,餘額部分必須一同贖回;(2) 如果投資人因其它原因(轉託管、非交易過戶等),使其在代銷機構的帳戶餘額低於最低持有份額時,允許其贖回份額低於最低持有份額,但也必須一次全部贖回。


普通投資者應該如何避免強制贖回?

通俗的說基金公司有最低市值限制,例如大多數是1000人民幣的市值,當你的基金份額市值低於1000 基金公司就強行讓你贖回。購買基金的時候籤的協議寫的很清楚,一定要仔細閱讀基金條款,找到避免觸發強制贖回。



連續贖回

連續贖回是指在發生鉅額贖回時,投資者對於延期辦理的贖回申請部分,選擇依次在下一個基金開放日進行贖回。連續贖回是相對於大資金而言,因為只有發生鉅額贖回時,當日贖回只能贖回其中的一部分,選擇連續贖回時,其餘部分自動在下一個基金開放日,選擇非連續贖回時,其餘部分不再自動贖回。

連續贖回是相對於大資金而言,對我們小投資者來說無所謂,因為只要沒有觸發鉅額贖回,我們的贖回請求會被立即確認。我之前贖回1680元基金的時候很痛快,很流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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