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 沭陽成立地方自治研究所始末

光緒三十四年(1908)八月,在君主立憲思潮的影響下,清廷頒佈《欽定憲法大綱》,明確規定“君上大權”與“臣民權利義務”。數月後,光緒皇帝與慈禧太后相繼離世,溥儀繼承大統,改元宣統。為展示朝廷“除舊佈新”的新氣象,攝政王載灃宣佈“預備立憲,維新圖治”,並於宣統元年三月十六日(1909年4月5日)頒佈《自治研究所章程》,諭令各省於省城及府、廳、州、縣分別設立自治研究所,以培養自治人才。而江蘇是當時全國風氣開放較早的地區之一,因此蘇屬地區在清廷頒佈《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之初,即已開始籌備地方自治。


沭陽往事 | 1909年 沭陽成立地方自治研究所始末


據1908年2月《申報》刊載《地方自治先從學理入手》一文中稱,“江督飭查前沭陽縣訓導徐聯芳等設立自治會情形,茲已查明……謂該邑士紳組織同人自治會,如果切實行之,於將來公民資格亦有裨益,應準立案。”很顯然,沭陽在推行地方自治工作中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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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年,沭陽“旅學寧滬等處法政畢業諸君……以地方缺乏政治思想,恐於立憲前途,進步未能神速”,於是發動縣教育會諸君,在縣學宮成立地方自治研究所,聘請本縣開明士紳紀韻庵、宋韶修等人授課,開設《法學通論》、《憲法綱要》、《諮議局章程及選舉章程》、《城鎮鄉自治章程及選舉章程》、《現行法制大意》、《調查戶口章程》、《關於自治及選舉各項法律章程》以及《自治籌辦所定各項籌辦方法》等課程,學時為每週30小時,課程須在8個月內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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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據1908年7月清廷頒佈《諮議局章程及選舉章程》中之規定,諮議局是清政府與地方自治機構之間負責聯絡的省級機構。1909年10月14日,江蘇諮議局奉旨成立,全局共125人,分由江蘇八府及三個直隸州廳選舉產生,議長由光緒甲午恩科狀元,南通人張謇擔任。按宣統元年二月二十三日《中外日報》刊載《論蘇省初選舉》一文記載,江寧總督轄區共有選民102829人,其中沭陽縣有3213人參與投票,最終施雲鷺、袁永良二人獲多數票當選海屬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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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記載,施雲鷺,字夏齋,附貢,中書科中書。1910年,沭、漣兩縣因六塘水利發生糾紛,施雲鷺協同海州、漣水、沭陽三縣議訂通修北六塘裡堰、清溝建閘、修復橫堰三條辦法,後因清亡而未能施行。袁永良,字少初,陰平袁灘人,廩生,為縣教育會代表,“淳良忠厚,致力於學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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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諮議局自成立,至辛亥革命爆發,在短短三年時間裡,共召開兩次常會及兩次臨時會議。各議員恪盡職守,開我國資產階級探索近代民主政治途徑之先河,並對民國時期的省議會起到了垂範作用。


參考文獻:

1、地方自治先從學理入手[N].申報,1908-02-17(11).

2、地方官不解自治名義[N].申報,1908-02-23(10).

3、各屬選舉紀事[N].時報,1909-04-06(3).

4、論蘇省初選舉[N].中外日報,1909-04-13(2).

5、江蘇諮議局成立紀盛[N].民籲日報,1909-10-16(6).

6、沭陽擬辦自治研究所[J].北洋官報,1909,(1999):9.

7、故宮博物院明清檔案部編. 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M]. 北京:中華書局, 1979.

8、江蘇蘇屬地方自治籌辦處編. 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 第53輯 江蘇自治公報類編(宣統三年) 卷7-8[M]. 文海出版社, 1989.10.

作者:劉陽(連雲港市重點文物保護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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