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澳籍华人在限期满了不走应该怎么处理?

午阳十二时


在国外疫情发生后,我国出现了几例“巨婴”,比如从疫区回来不隔离反而乘坐地铁上班的郭某某,隔离期间坚持外出跑步的澳籍华人梁某某,因没有矿泉水而大闹隔离所的女留学生等等。他们也因为自己的行为,得到了相应的惩罚,比如在隔离期间坚持外出跑步的澳籍华人,公安机关对这位澳籍华人做出了限期离境的决定。那么这位澳籍华人在限期满了依然不离开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澳籍华人事件,澳籍华人粱某妍,澳大利亚籍,3月14日从首都机场进京,工作居留许可证有效期到2020年9月5日,因为澳大利亚目前疫情爆发,所以从澳大利亚回到国内应自我隔离14天确诊无异常后再恢复正常工作,但是在3月15日,应在家中居家隔离的梁某某却不戴口罩坚持外出跑步,在防疫工作人员发现并劝阻时,梁某某不仅不配合工作,还污蔑防疫工作人员对其骚扰。梁某某的行为曝光后,引发了社会关注,所在公司也对其做出辞退处理。

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某工作类居留许可,并限期离境。限期离境的最长天数为15天,也就是说,梁某某必须在15天内离开我国境内。

很多人担心,如果在15天的限定期间到后,梁某某尚未离开我国境内该怎么办?其实对于国家为了防止有些人在规定时间内不离境早已经有了对策,梁某某的工作类居留许可证被收缴的同时,只是为之补办了一张短暂的停留手续,停留手续上会有出境的最后期限,在期限到了之后梁某某依然继续留在我国境内,那么他已经属于非法停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为了避免受处罚,在规定时间内,梁某某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离境。

对于公安机关对澳籍华人梁某某的处罚,网友纷纷拍手称快,因为他自私的行为,很有可能使14亿国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化为乌有,所以不管是谁,不管是在平时还是在特殊时期,都应该严于利己,不搞特殊化,按照规定办事,否则将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

综上所述,对于澳籍华人梁某某在隔离期间依然坚持外出跑步的自私行为,他不仅要承担已经被公司辞退的后果,还要承担注销工作类居留许可证的后果。所以不管是国人,还是外籍华人,都应该遵守当地防疫部门的规定。


悠悠乡村路


近日,常州市天宁公安分局郑陆派出所处理了一个外国人,这个外国人名叫莎朗,2018年入境,在明知无签证的情况下,在没有居留证的情况下,逾期滞留,直到疫情期间,莎朗被隔离时才发现,莎朗已经逾期滞留400余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莎朗属于非法居留!

既然是非法居留,首先不是驱逐出境,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对于在中国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要行政拘留15天,拘留结束之后,再按照《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将其遣送回国,是哪一个国家的国籍,就送回哪一个国家!

澳大利亚籍华人梁某某由于违反国内的防疫规定,梁某某的在国内的居留证已经被注销,公安机关已经明确限期离境,如果梁某某不按照规定限期离境,继续滞留在中国,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按照规定,也要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先拘留15天!

拘留15天之后,我们不会再让其继续留在国内,就会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将其遣送回国,让他回到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才是她的国家!

梁某某被限期出境之后,被注销居留证之后,已经联系了租赁公司,处理自己的所住的出租屋,处理完出租屋,就会按照规定离境。梁某某也很清楚,现在自己已经是声名狼藉的“网红”,是全世界的焦点,如果再不按时出境,再被拘留15天,吃15天的闲饭,然后被强制驱逐出境,自己的名声会更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待梁某某这样的澳大利亚籍不守规矩的外国人,在中国犯了错,为了了防疫规定,给中国的防疫工作添堵,注销其居留证,将其驱逐出境,是最正确的选择,我支持把梁某某遣送回澳大利亚,你支持把梁某某驱逐出境吗?


老鳄鱼观天下


澳籍华人梁某妍最近肯定悔青了肠子,自己的胡搅蛮缠不听劝阻,导致了百万年薪工作的丢失,更是被注销工作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北京警方对其发布限期离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梁某必须遵从通知的离境要求,如果赖着不走,将会被相关部门强制执行,驱逐出境。相信梁某某经过前面的种种事情,应该在隔离期满后,乖乖的在限期离境,不会再蛮横到等着执法人员上门了吧。

梁某作为澳大利亚籍人员,已经在华人圈出名了,她的事迹更是扩散回到澳大利亚,多家媒体对其行为以及中方的处理结果进行报道,这下引发了澳洲的网友们的大量关注,主流都是对其纷纷批评和谴责,认为“个人不能自私的将自己的需求凌驾于公共安全至上”,这明显不符合平等自由的社会规则。

以下就是一些留言,纷纷表明澳大利亚也不需要她。

世界各国民众的三观整体都还是比较正的,那个隐瞒病情跑回国内看病的黎某,瞒天过海的招数震惊了美国网民,她行为同样也引起了美国网友的疯狂吐槽。


量子实验室


这名澳大利亚籍的华人已经被公司开除,原来她是一个年薪超过百万的高管,据悉她曾经在多家知名药企担任相关职位该女子在十四号入境之后十五号开始在笑跑步而且没有戴口罩,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这名女子上在隔离期应该老老实实在家呆着,不给他人添麻烦,不传播危险,虽然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被感染,但居家隔离是非常必要的防护手段。



现在国外一成这么重要,很难说,这名女子身上没有携带病毒,万一因为她在小区内跑步感染其他人,这和谋杀也差不多,在保安劝说无效之后,这名女子又和赶来的民警互抢,还高喊救命,骂别人是流氓,如果就这个年纪这种长相,反正我是没啥兴趣,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说,换句别的不行吗?



现在这名女子已经被限期出境,她所持有的工作签证也被注销,像这种特殊时期仍然蛮横不讲理的人,估计会被拉入黑名单,三五年内想要入境中国是不可能的,更悲剧的是这名女子还被所在的公司给开除了,而且拜耳还顺便利用这一名女子给自家的蟑螂药做了一波广告,这广告文文案真是绝了。

听小区内的保安说,这名女子这几天挺老实的,没有再去跑步,估计也是害怕了,看这样子应该不会赖着不走,如果她真的赖着不走的话。那会被公安机关强制送出境的,已经丢人丢到这个程度了,不如赶紧当过街老鼠逃走。


风云一点通


最近几天,关于那个澳籍华人,也就是所谓的“跑步女”,因为自己的丑行,已经成为全世界臭名昭著的“网红”。



这个澳洲人名叫梁某妍,是3月14日由首都机场入境进北京。现在非常时期,她应该居家隔离14天,没想到她在15日下午,在未戴口罩的情况下在小区内跑步。

社区卫生防疫人员接群众报警,对其进行劝阻。没想到丑女梁某妍不配合,还情绪激动的侮辱防疫人员。大言不惭的“不听”防疫人员的话,还要求见领导,更是恶心的叫出了“救命”、“骚扰”的话。直到民警到场后,她才服从管理,未再外出。



“跑步女”丑行曝光后,所在公司拜耳当即开除了她。然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注销了梁某工作类居留许可证,同时限期离境。

那么,要是她在规定时间内不离境会怎样?那会很麻烦,后果会很严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国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出境的,公安机关会责令其限期出现,如果不出境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其出境。

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可以遣送出境。同时,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这就是很严厉的处罚。

这个“跑步女”已经在办理退租手续,应该会如期回澳大利亚。但是澳大利亚人已经知道了她的丑行,澳大利亚网友纷纷表态,不欢迎她回到澳大利亚。

估计“跑步女”就算是回到澳大利亚,也是一个非常不受欢迎的人,那她在那边的日子就难过了。

送她两个字,活该!


湘楚风云


梁某妍!你后悔了吗?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敢这样作吗?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大叫救命吗?显然,经历了这次事件之后,梁某妍一定是老实了很多。

自从澳大利亚跑步女事件发酵之后,也得到了官方的高度重视。为了保障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北京方面对拒绝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工作的梁某妍,下达了限期离开的要求。

而这里所谓的限期离开到底是多久?一般情况下,自限期声明发布之后,要求是15天内离开。但是,这不免让很多人担心,如果她不离开怎么办?

第1步,可以由公安机关强制遣送出境,这中间产生的费用,都是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其所缴纳的费用,最后上缴到国库。到了这一步,被执行人5年内不得返回中国。

第2步,可以由公安机关强制驱逐出境。但是一般情况下,很难会走到这一步。因为这一步的标准比较高,而且还要考虑到外交关系。到底什么样的人才会被强制驱逐出境呢?

一般情况下,是在中国犯有严重罪行的外国人。不仅要在中国服满刑期,服刑期结束之后还要被强制遣送出去。一般是由我们的公安机关,或者是犯罪人员所在国家的大使馆押送。

到了这一步的外国人,一般是在中国犯了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因此,对于梁某妍来说,没有特殊意外的话,很难走到这一步。

综上所述,如果梁某妍拒绝离开,很有可能被关押一段时间之后,再被遣送出境。至于遣送出去的目的地,自然是梁某妍所在国籍的澳大利亚。

如今,澳大利亚疫情形势不容乐观,已经下达了封国的禁令。但是,考虑到梁某妍本人是澳大利亚国籍,该禁令可能对梁某妍本人无效,仍然可以正常进入澳大利亚。

想必梁某妍本人也没有料到事情会发生到这一步,作为一个40多岁的女性,先是移民到外国,然后又成为了拜耳中国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这背后所付出的辛苦,想必只有她本人知道。

希望经历这件事情之后,梁某妍可以好好的收收自己的性子。这也应了那句话,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落到这个下场,也是活该。


史之策


那个澳籍华人就是梁某妍,她是在3月14日入境;3月15日下午,本应居家隔离14天的梁某妍未戴口罩在小区跑步,社区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发现后对其劝阻,但其情绪激动,不仅拒不配合,还大喊“走开”“救命”“骚扰”。

此事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 ,3月17日被其所在的公司辞退。3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注销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按照规定,被处以限期离境的外国人,一般应在15天内离境。3月19日,据报梁某妍正与房主解除租房合同,已准备搬走。今天是3月22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报道梁某妍离境的消息,或许她戴着口罩和墨镜已灰溜溜的离境,大家没有发现而已。

如果她主动离境,也算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已在中国犯了众怒,罪有应得;如果她退了房之后,没有主动离境,还死皮赖的在那旮旯里躲着,大家也别担心,留给她的时间也不多了,只要限期离境的时间一到,会把她给强制驱逐出境。

怎么个强制驱逐出境法呢?她会被两名执法人员一左一右的押着,然后送上飞机,当然飞机票也由她自已买。听有些经验的人介绍,像梁某妍这样被强制出境的人,执法人员把他们送上飞机后,还要盯着飞机飞离国境线后才离开。

来中国,大家欢迎!但是,来中国不遵守中国的规矩,我们不能容忍,管它啥籍,一视同仁。


农村一山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之规定,限期离境的最长天数为15天,也就是说,在15天内这名澳籍华人必须离开我国境内。

那么,问题来啦。倘若这名澳籍华人在15天的限定期限内仍然不离开我国境内该怎么办?

其实,在公安机关对这名澳籍华人作出限期离境的决定时,就已经注销或者收缴了其原出入境证件,这出入境证件被注销或收缴的同时,仅仅为之补办了一份短暂的停留手续,而且,在停留手续上已经限定了出境的最后期限。倘若这名澳籍华人仍然滞留我国不走,那么,她将住在哪里?她将如何自由行动?倘若这些问题她都解决不了的话,她还如何能够呆下去?因此,在限期离境规定的日期内,这名澳籍华人必须离境。

关于对这名澳籍华人限期离境这件事,网上有两种舆论。一种舆论认为:在疫情防控期间,这名澳籍华人竟然胆敢违反有关规定,出门拒绝佩戴口罩,而且,还敢使用尖刻的语言威胁疫情防控人员。因此,公安机关对她做出的限期离境的决定是非常及时和正确的;另一种舆论认为:她不就是不愿意佩戴口罩吗?她不就是说了不恰当的话吗?能有多大的事儿?有关部门怎么可以做出让人家离境的决定呢?这岂不是小题大做吗?不过,在老胡看来,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任何人都必须依照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倘若有人搞特殊,拒绝依照规定行事,都必须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否则,就会有其他人效仿这种行为,从而会导致防控工作的彻底失败。因此,老胡是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对这位澳籍华人做出的限期离境的决定的。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谁,都必须守规矩,知方圆。否则,这个世界就会乱套,这个社会就会无有秩序可言。

好啦!就说这么多吧!总而言之,公安机关一旦做出让这位澳籍华人限期离境的决定,就会依法注销或者收缴其原有的出入境证件。一旦这位澳籍华人没有了这些证件,她在我国境内的生活起居都会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她就无法生活了。因此,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离境。


老胡说三农


如果这位澳籍华人在限期内不走,就会被相关部门强制带到机场,将其驱逐出境。限期离境是客气的说法,如果澳籍女华人不识时务,面临的就是强制驱逐出境。目前,这位澳籍女华人梁某妍已经联系了房屋租赁公司,处理每个月8000块租金的住房。梁某妍可谓是给海外华人树立了福负面典型,也是“不作不会死”的典型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在限期离境通知下达15天之内,相关人员必须离境,否则就会强制驱逐。3月19日,梁某妍接到了限期离境的通知。也就是说,等到了4月3日之前,梁某妍必须离开境内。那么,如果梁某妍赖着不走怎么办?那就会强制驱逐出境,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押送到机场,自己掏钱买票选择去哪个国家。

目前,澳大利亚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经多达1098例,正在处于封国的状态。根据她的工作签证,梁某妍原本可以在国内停留到9月15日。结果,梁某妍为自己的“嚣张与无知”付出了代价。据称,梁某妍曾经就职于拜耳保健医疗公司,年薪超过100万,是一位高级白领,是1990年代的985大学毕业生。但在3月15日发生的事件中,梁某妍完全没有展现出相应的素质,反而是“撒泼打滚”。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国内规定要戴口罩外出,境外入境人员更要遵守14天隔离的规定。梁某妍在3月14日入境,凭借的是工作签证,能够停留到9月15日。结果到了第2天,梁某妍就开始不消停,竟然不戴口罩在小区跑步。在社区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劝导之下,梁某妍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威胁着要找领导投诉,还称防疫人员骚扰!甚至在民警赶到的情况下,梁某妍都没有认识到错误,冷冷的回应“知道了”。

拜耳公司深明大义,在事件发酵后的第一时间将梁某妍解职!而梁某妍的工作签证在工作丢了以后,也就失效了,应该离开国内。澳籍女华人梁某妍其实给很多回国的华人一个警示,现如今祖国强大了,喝点“洋墨水”,或者入了外国籍,千万不要觉得高人一等。在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谁给防疫工作添堵,全民就会让谁尝到千夫所指的滋味。

欢迎留言,你认为澳籍女华人梁某妍会乖乖走吗?


美国观察室


澳籍跑步女梁某因为任性跋扈付出了沉重代价,一开始的处理措施只是继续要求其14天居家隔离,不过老百姓并不满意,于是官方的后续处理办法下达了。

3月18日,对于澳籍跑步女无理取闹并且妨碍公务的行为,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决定注销“澳籍跑步女”梁某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并责令其限期离境。

这个处理措施真可谓大快人心!对于那些入境却不服从不遵守管理和规定的外籍人士,不管你是不是华人都必须一视同仁,没有你撒泼耍赖的余地!
拜耳辞退“跑步女”声名

澳籍跑步女梁某原本是跨国公司拜耳制药的高管,过着年薪百万的富裕生活,此事一出拜耳公司火速开除了梁某,因为任性而丢掉令人羡慕的高薪工作,值得吗?不值得,这都是自作自受!

不仅如此,强大的网络还起底了这位“素质教育的漏网之鱼”,她在90年代就考入了国内一所知名985高校,毕业之后赴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攻读信息管理专业,论学业她是真学霸,而论素质她是罢了吧!学历高,收入高,但是素质却底下,这样的人我们不欢迎!




“澳籍跑步女”现在已经被责令限期离境,如果她还是不改泼皮无赖的本性,那么我们也绝对不会惯着他,依据法律规定,我们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遣返梁某返回澳大利亚,并且视情况对其实行禁止入境决定。

国家不是你家,宽容不等于纵容!任何人都不能任意妄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从法律上讲澳籍跑步女已经加入外国国籍就是外国人,外国人不可以在中国撒野,必须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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