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澳籍华人在限期满了不走应该怎么处理?

午阳十二时


如果这位澳籍华人在限期内不走,就会被相关部门强制带到机场,将其驱逐出境。限期离境是客气的说法,如果澳籍女华人不识时务,面临的就是强制驱逐出境。目前,这位澳籍女华人梁某妍已经联系了房屋租赁公司,处理每个月8000块租金的住房。梁某妍可谓是给海外华人树立了福负面典型,也是“不作不会死”的典型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在限期离境通知下达15天之内,相关人员必须离境,否则就会强制驱逐。3月19日,梁某妍接到了限期离境的通知。也就是说,等到了4月3日之前,梁某妍必须离开境内。那么,如果梁某妍赖着不走怎么办?那就会强制驱逐出境,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押送到机场,自己掏钱买票选择去哪个国家。

目前,澳大利亚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经多达1098例,正在处于封国的状态。根据她的工作签证,梁某妍原本可以在国内停留到9月15日。结果,梁某妍为自己的“嚣张与无知”付出了代价。据称,梁某妍曾经就职于拜耳保健医疗公司,年薪超过100万,是一位高级白领,是1990年代的985大学毕业生。但在3月15日发生的事件中,梁某妍完全没有展现出相应的素质,反而是“撒泼打滚”。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国内规定要戴口罩外出,境外入境人员更要遵守14天隔离的规定。梁某妍在3月14日入境,凭借的是工作签证,能够停留到9月15日。结果到了第2天,梁某妍就开始不消停,竟然不戴口罩在小区跑步。在社区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劝导之下,梁某妍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威胁着要找领导投诉,还称防疫人员骚扰!甚至在民警赶到的情况下,梁某妍都没有认识到错误,冷冷的回应“知道了”。

拜耳公司深明大义,在事件发酵后的第一时间将梁某妍解职!而梁某妍的工作签证在工作丢了以后,也就失效了,应该离开国内。澳籍女华人梁某妍其实给很多回国的华人一个警示,现如今祖国强大了,喝点“洋墨水”,或者入了外国籍,千万不要觉得高人一等。在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谁给防疫工作添堵,全民就会让谁尝到千夫所指的滋味。

欢迎留言,你认为澳籍女华人梁某妍会乖乖走吗?


美国观察室


近日,常州市天宁公安分局郑陆派出所处理了一个外国人,这个外国人名叫莎朗,2018年入境,在明知无签证的情况下,在没有居留证的情况下,逾期滞留,直到疫情期间,莎朗被隔离时才发现,莎朗已经逾期滞留400余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莎朗属于非法居留!

既然是非法居留,首先不是驱逐出境,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对于在中国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要行政拘留15天,拘留结束之后,再按照《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将其遣送回国,是哪一个国家的国籍,就送回哪一个国家!

澳大利亚籍华人梁某某由于违反国内的防疫规定,梁某某的在国内的居留证已经被注销,公安机关已经明确限期离境,如果梁某某不按照规定限期离境,继续滞留在中国,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按照规定,也要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先拘留15天!

拘留15天之后,我们不会再让其继续留在国内,就会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将其遣送回国,让他回到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才是她的国家!

梁某某被限期出境之后,被注销居留证之后,已经联系了租赁公司,处理自己的所住的出租屋,处理完出租屋,就会按照规定离境。梁某某也很清楚,现在自己已经是声名狼藉的“网红”,是全世界的焦点,如果再不按时出境,再被拘留15天,吃15天的闲饭,然后被强制驱逐出境,自己的名声会更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待梁某某这样的澳大利亚籍不守规矩的外国人,在中国犯了错,为了了防疫规定,给中国的防疫工作添堵,注销其居留证,将其驱逐出境,是最正确的选择,我支持把梁某某遣送回澳大利亚,你支持把梁某某驱逐出境吗?


老鳄鱼观天下


澳籍华人梁某妍最近肯定悔青了肠子,自己的胡搅蛮缠不听劝阻,导致了百万年薪工作的丢失,更是被注销工作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北京警方对其发布限期离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梁某必须遵从通知的离境要求,如果赖着不走,将会被相关部门强制执行,驱逐出境。相信梁某某经过前面的种种事情,应该在隔离期满后,乖乖的在限期离境,不会再蛮横到等着执法人员上门了吧。

梁某作为澳大利亚籍人员,已经在华人圈出名了,她的事迹更是扩散回到澳大利亚,多家媒体对其行为以及中方的处理结果进行报道,这下引发了澳洲的网友们的大量关注,主流都是对其纷纷批评和谴责,认为“个人不能自私的将自己的需求凌驾于公共安全至上”,这明显不符合平等自由的社会规则。

以下就是一些留言,纷纷表明澳大利亚也不需要她。

世界各国民众的三观整体都还是比较正的,那个隐瞒病情跑回国内看病的黎某,瞒天过海的招数震惊了美国网民,她行为同样也引起了美国网友的疯狂吐槽。


量子实验室


澳籍华人梁女士单论学历是个非常厉害的人,她毕业于国内某老牌的985大学,大学毕业之后又到了澳大利亚有名的昆士兰大学学习信息系统专业。而且梁女士毕业后还曾经在多家国际知名企业任职,她最近就职的拜耳公司据说给她开的年薪超过百万!

然而有句话说得好,高学历并不等于高素质!梁女士的素质和她的高学历并不相称!她从澳大利亚返京后,不但没有遵守规定居家隔离14日,私自外出跑步锻炼身体,而且面对劝阻的工作人员还大肆撒泼,满口芬芳,那副样子完全看不出是个拥有高收入高学历的“成功人士”。

梁女士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不但在互联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众怒,而且她就职的拜耳公司很快就公开发表声明,直接开除了梁女士。梁女士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名声臭了工作也丢了。但是我们只能说她是咎由自取,谁让你不守规矩的!

不过梁女士被公司开除后,她的工作居留许可也在3月18日被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依法注销,梁女士将会被限期离境。梁女士工作居留许可被注销后,如果她还强行赖在中国不走,这样的话她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是一种违反行为!如果是这样,按照法规将会被处以拘留处罚,之后再将其驱逐出境。但是我想梁女士应该是不会这么做的,本来这波操作就把自己的名声搞得臭名昭著,如果之后再赖着不走被驱逐出境,那么梁女士的声明会变得更臭,到时候可能回到澳大利亚也混不下去了。

梁女士的思维中充满了傲慢、偏见和优越感,她有着高学历和高收入的工作,以及澳大利亚国籍更是让她在中国人面前优越感爆棚。殊不知,她骨子里充满了自卑,觉得比不上外国人,在自己取得外国国籍并且事业有所成功后,通过不守规矩、撒泼打滚来彰显自己是高人一等的存在!但其实她在我们眼里不过是一个有才无德的“巨婴”罢了!


铲史官老李


梁某妍,3月19日被下达离境通知,最晚在4月3号之前离境!期满不走将被强制驱逐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外国人有以下情形可以遣送出境:

1、被处限期离境,未在规定期限离境

2、有不准入境的情形

3、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4违法本法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不准入境!

第63条规定: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应当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所以澳籍华人不存在不走的可能,即使不走也会羁押在拘留所!在法律面前不存在特殊,不管你是谁,我泱泱大国的法律也不开后门,更不允许有任何藐视!

针对澳籍华人的处理结果可谓是大快人心,出国两年不代表高人一等,不配合隔离不仅仅将所有一线的工作人员付出白费,更是一个潜在“移动毒王”,给国内疫情胜利埋下的毒雷。这种行为不仅仅是丢了他自己的脸,更是将中国的脸丢到国际上了,虽然她不是一个中国人!



宋驰


突如其来的一场疫情,好似照妖镜,让许多华丽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暴露出了本来的面貌,跑步女梁某妍运动改变了人生,一夜之间成为千夫所指的网红,从天堂坠落到地狱,身败名裂,人设坍塌。

①跑步女的低情商与高学历、高薪酬形成巨大反差。无视防疫规则跑步不戴口罩,你的所谓自由可能给别人带来潜在危险,防疫人员、公安部门到场后,自认为高人一等,目无一切恶语相向,与985名校毕业、就职国际大公司、拿着百万年薪不匹的是,梁某妍与生俱来的自私自利的天性。


②一次跑步习以为常的跑步,成为自己人生的拐点,悔青肠子为时已晚。跑步女为自己傲骄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遭公司开除、被限期离境、被所有人唾弃,事后再多的哭诉也于事无补,成年人总要为自己的愚蠢行为负责,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

③跑步女已无任何颜面呆在中国,限期满了不走,也会被强行遣返。梁某妍从趾高气昂、态度嚣张,到丢工作、失征信、遭唾弃,她的人生好似坐了趟过山车,3.19她已搬离了原来隔离的小区,成为过街老鼠的她,估计再没有留在中国的勇气,澳大利亚网友已拒绝收留她,回去晚了估计连自己的国门也进不去了。

总之防疫是中国目前压倒一切的大事,不容任何人破坏中国抗疫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按照规定配合做好防疫工作,是非常时期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奉劝梁某妍们做事、说话之前要三思而行,且行且珍惜。


老褚说球


梁某妍!你后悔了吗?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敢这样作吗?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大叫救命吗?显然,经历了这次事件之后,梁某妍一定是老实了很多。

自从澳大利亚跑步女事件发酵之后,也得到了官方的高度重视。为了保障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北京方面对拒绝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工作的梁某妍,下达了限期离开的要求。

而这里所谓的限期离开到底是多久?一般情况下,自限期声明发布之后,要求是15天内离开。但是,这不免让很多人担心,如果她不离开怎么办?

第1步,可以由公安机关强制遣送出境,这中间产生的费用,都是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其所缴纳的费用,最后上缴到国库。到了这一步,被执行人5年内不得返回中国。

第2步,可以由公安机关强制驱逐出境。但是一般情况下,很难会走到这一步。因为这一步的标准比较高,而且还要考虑到外交关系。到底什么样的人才会被强制驱逐出境呢?

一般情况下,是在中国犯有严重罪行的外国人。不仅要在中国服满刑期,服刑期结束之后还要被强制遣送出去。一般是由我们的公安机关,或者是犯罪人员所在国家的大使馆押送。

到了这一步的外国人,一般是在中国犯了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因此,对于梁某妍来说,没有特殊意外的话,很难走到这一步。

综上所述,如果梁某妍拒绝离开,很有可能被关押一段时间之后,再被遣送出境。至于遣送出去的目的地,自然是梁某妍所在国籍的澳大利亚。

如今,澳大利亚疫情形势不容乐观,已经下达了封国的禁令。但是,考虑到梁某妍本人是澳大利亚国籍,该禁令可能对梁某妍本人无效,仍然可以正常进入澳大利亚。

想必梁某妍本人也没有料到事情会发生到这一步,作为一个40多岁的女性,先是移民到外国,然后又成为了拜耳中国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这背后所付出的辛苦,想必只有她本人知道。

希望经历这件事情之后,梁某妍可以好好的收收自己的性子。这也应了那句话,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落到这个下场,也是活该。


史之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之规定,限期离境的最长天数为15天,也就是说,在15天内这名澳籍华人必须离开我国境内。

那么,问题来啦。倘若这名澳籍华人在15天的限定期限内仍然不离开我国境内该怎么办?

其实,在公安机关对这名澳籍华人作出限期离境的决定时,就已经注销或者收缴了其原出入境证件,这出入境证件被注销或收缴的同时,仅仅为之补办了一份短暂的停留手续,而且,在停留手续上已经限定了出境的最后期限。倘若这名澳籍华人仍然滞留我国不走,那么,她将住在哪里?她将如何自由行动?倘若这些问题她都解决不了的话,她还如何能够呆下去?因此,在限期离境规定的日期内,这名澳籍华人必须离境。

关于对这名澳籍华人限期离境这件事,网上有两种舆论。一种舆论认为:在疫情防控期间,这名澳籍华人竟然胆敢违反有关规定,出门拒绝佩戴口罩,而且,还敢使用尖刻的语言威胁疫情防控人员。因此,公安机关对她做出的限期离境的决定是非常及时和正确的;另一种舆论认为:她不就是不愿意佩戴口罩吗?她不就是说了不恰当的话吗?能有多大的事儿?有关部门怎么可以做出让人家离境的决定呢?这岂不是小题大做吗?不过,在老胡看来,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任何人都必须依照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倘若有人搞特殊,拒绝依照规定行事,都必须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否则,就会有其他人效仿这种行为,从而会导致防控工作的彻底失败。因此,老胡是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对这位澳籍华人做出的限期离境的决定的。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谁,都必须守规矩,知方圆。否则,这个世界就会乱套,这个社会就会无有秩序可言。

好啦!就说这么多吧!总而言之,公安机关一旦做出让这位澳籍华人限期离境的决定,就会依法注销或者收缴其原有的出入境证件。一旦这位澳籍华人没有了这些证件,她在我国境内的生活起居都会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她就无法生活了。因此,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离境。


老胡说三农


这名澳大利亚籍的华人已经被公司开除,原来她是一个年薪超过百万的高管,据悉她曾经在多家知名药企担任相关职位该女子在十四号入境之后十五号开始在笑跑步而且没有戴口罩,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这名女子上在隔离期应该老老实实在家呆着,不给他人添麻烦,不传播危险,虽然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被感染,但居家隔离是非常必要的防护手段。



现在国外一成这么重要,很难说,这名女子身上没有携带病毒,万一因为她在小区内跑步感染其他人,这和谋杀也差不多,在保安劝说无效之后,这名女子又和赶来的民警互抢,还高喊救命,骂别人是流氓,如果就这个年纪这种长相,反正我是没啥兴趣,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说,换句别的不行吗?



现在这名女子已经被限期出境,她所持有的工作签证也被注销,像这种特殊时期仍然蛮横不讲理的人,估计会被拉入黑名单,三五年内想要入境中国是不可能的,更悲剧的是这名女子还被所在的公司给开除了,而且拜耳还顺便利用这一名女子给自家的蟑螂药做了一波广告,这广告文文案真是绝了。

听小区内的保安说,这名女子这几天挺老实的,没有再去跑步,估计也是害怕了,看这样子应该不会赖着不走,如果她真的赖着不走的话。那会被公安机关强制送出境的,已经丢人丢到这个程度了,不如赶紧当过街老鼠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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