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换装门禁,物业说超过2/3业主同意,你家不装也得跟着掏钱,这种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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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去看

一是业务委员会有权利与物业就门禁机安装费用问题达成协定,并对全体业主具备约束力。

二是个别业主也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尝试撤销和推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的协定。

根据我国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说超过2/3业主同意,你家不装也得跟着掏钱”这句话本身没毛病,需要关注的“同意”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也就是说,门禁应当属于第十一条第六款的内容,只要有2/3业主同意即可成立。

如果你对此决议的合法性有质疑,可以向业委会申请查证相关会议记录,或业主签字确认清单,以证实是否有2/3业主进行了同意。

如果业委会无法向你提供相关的证据,说明该决定的合法性存在问题,自然就无需理睬了。

“你家不装也得跟着掏钱”,如果你坚决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相关法律支持

本问题的很多网友在回答中在说服你安装门禁,我觉得大可不必。因为每家每户的具体情况不同,不安装门禁不一定是因为不愿意交钱,可能有其他因素。所以我仅就你不想花费用安装门禁进行解答。

如果仔细看过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其中最后一条明确的为你这样的业主设置了兜底条款: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业务委员会的决议虽然手续合法,但侵害了你的个人权利,及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申请业委会对决定进行撤销。

说一说实际操作

一、你可以先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进行质证决议的合法性,如果无效可以向政府的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二、如果你经过核实决议是具备完备的合法手续的,可以收集该项决议对你造成的损失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胜诉,相关诉讼费用由业委会承担。反之由你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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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小区安全,如需安装小区装门禁卡时,物业必须得到业委会或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同意才能实施。物业不得擅自安装门禁卡来限制业主进出小区自由。安装门禁卡电梯卡必须按照文件规定每户4张卡免费发放,业主如需超出的部分可购买,可超出卡成本费的10%或20%,但不得以此弁取暴利。为方便业主进入,不造成拥阻,使用门禁卡时间应在业主进出低潮期。如:晚10点至早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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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取消落后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模式,大力提倡:建立现代化小区自治物管模式。

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权大钱多,能够搞定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而小区业主委员会权小没钱,得不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物业公司是企业性质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存在强收费弱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经常发生收取物业费难的问题,当矛盾激化时,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就断水、电、气、暖,不准业主装修材料车辆进入小区大门。甚至发生物业指使保安暴力对待业主,更严重的是有些物业公司涉黑恶势力来对付业主走向了犯罪道路。因此,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和业主之间存在着先天性的对抗矛盾,难以解决。

建议小区物业管理进行改革:提倡由小区业主自治管理。

现在小区所有的物业管理并不是物业公司全是自已做的,也做不了。而是要找社会各行各业专业单位和个人来做。所以,小区业委会可聘用专业物业管理人才为物管顾问,成立自已的物管团队更换掉物业公司。

建议:在开发公司售房后的前期(3年内)小区物业管理由开发公司负责(或聘请物业公司管理),在售房3年内(前期物管)不得收取物业费,并且要解决好开发公司建房遗留下的各种问题。3年期满,开发公司必须申请"移交该小区物业管理"报告交给住建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停止售房。由住建主管部门通知街道、社区负责成立该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并负责组织业委会委员们进行专业物管培训教育后接收小区物业管理。街道、社区负责对该小区业主委会进行督查监管,实行小区业委会自治管理的模式。 在街道、社区指导下制定出业主委会收取物业费的标准,制定业委会委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业委会全面负责小区日常管理:由业委会聘用专业物业管理顾问及工作人员,不得招聘物业管理公司单位进行全面管理。业委会在专业分类管理方面可实行招标制: 例如在安保方面聘保安公司,在清洁卫生方面聘保洁公司,在维修方面请各专业维修单位,在绿化方面请专业绿化单位。这样的管理既专业做的好又省钱,也不存在业委会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小区在街道丶社区部门的指导下,对业委会进行定期换届选举。业委会要建立网络"业主自治群“,及时收集业主们的合理化建议和议建,更加有利于小区管理。业委会收取大量的物业费丶广告费丶停车费等资金,除了用于小区业委会委员以及物业管理顾问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用于各种物业维修费、办公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剩余的大量资金永远留存在小区业委会,可用于规划美化小区、增添设施、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也可以降低物业费收费标准,做到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体现小区业委会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让肉烂在小区业委会大锅里。使广大业主们共同受益,促使业主能主动按时交纳物业费。真正实现文明和谐、清洁卫生、安定困结,利国利民的"现代化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

另外,关于 "去消物业公司将会造成全国700多万物业管理人员的失业?"问题。

答案是:

700多万各行各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将被小区自治管理的业委会转换全部聘用了,不会造成大量物管人员失业的问题。让黑心的物业公司老板失业,失去了巨额利益,让这些巨额利益永远造福于本小区业主自已。


手机用户2718664634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内有重大事项决定,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所以,总的说来,这种说法不严谨,但是也不没有太大问题。


清泉潺潺如雪


是的,用专项房屋维修基金必需双过2/3业主同意,扣钱按比例扣除。个人不能决定,只能是集体决定的。


小区亦美


业主大会达到2/3同意通过可以

前提是,不能侵害其他业主的权益


张海涛


这个是肯定的,有三分之二的住户同意了就应该少数服从多数,这是大势所趋。


用户5691610615546


物业向来强买 强卖你说是不是黑社会?


手机用户92981311080


你不掏钱可以选择搬走住


用户944631540348


因为门禁属于公共设施,换装门禁没有侵犯私人产权,如果真的是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你们拥有产权的所有业主都应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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