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法官上门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

雁江:法官上门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

  ↑ 图为:承办法官入户调解


  3月18日,记者从资阳市雁江区法院获悉,因考虑到被告身体瘫痪,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该院法官主动上门到被告家中对案件进行了调解。


  原被告已于2009年离婚,该案系离婚后财产纠纷,双方本在2019年11月达成《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为得到司法确认,故诉至人民法院确认原告享有被告名下房屋50%的份额。考虑双方签署有《离婚财产分配协议》,双方具备调解的基础,但被告瘫痪无法来院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及时来到被告家中,对该起案件进行细致调解。


  因被告身体特殊状况,法官刻意放慢节奏,以便让其清晰表述其意愿。双方均表示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且要求对部分无产权的房屋也进行分割。经法院明理释法,原告主动在本案中放弃对无产权房屋的诉请,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此次入户调解,充分体现了法院诉讼便民、司法为民的理念,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王琼娇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