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0元购"挑战赛 完成任务却不返款 法院判商家返还全部货款


参加

  网络平台上经常有打出“0元购”广告的活动,声称完成任务就会返还全额货款。可等到要返款时,消费者却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事情。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法官提醒消费者应警惕“0元购”消费陷阱。

  案情


  完成打卡任务 网店却关了

  2018年12月,宁波的王先生在浏览某网购平台时,看见一个“0元购”挑战赛活动。该活动是由该平台上一家跑步机专卖网店举办的。

  活动规则显示,消费者报名40天内,用购买的跑步机在App上打卡,累计跑步35小时以上,联系客服,就可以返还跑步机的全额货款。该活动仅限一人参加,活动中有作弊现象,商家可取消其活动资格。

  作为健身达人,王先生觉得这个规则对于自己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于是下单购买了该网店内一台标价为1499元的跑步机,以及配合App使用的一只手环和一个体脂秤,合计99元,并报名参加了比赛。

  “其实在发货时,就发生了一些小摩擦。”王先生回忆,在购买跑步机时,商家承诺会在消费者付款后的10日内发货,如逾期一天补偿10元。而实际上,店家是在王先生付款后的第28天才发出货物的。

  收货后,王先生按活动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了打卡35小时的要求,并在App上提交了“完成登记”。然而,店家却迟迟未进行审核,也未给予返款。

  2019年4月初,王先生发现这家网店被关闭了。4月中旬时,打卡的App也下线了,王先生再也无法登录App查看跑步数据。

  判决


  网店全额返还货款

  2019年5月,王先生将这家网店起诉至鄞州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网店返还跑步机价款1499元;返还套餐内的手环、体脂秤价款99元;因消费欺诈赔偿3倍价款4794元;支付迟延发货补偿金180元。

  

  庭审中,被告网店对延期发货的事实无异议,也认可未对原告的活动完成申请进行审核。但网店提出,其未审核的原因系App下线所致,且经过后台数据审核,其认为原告跑步的情况有作弊行为,因而取消了原告的活动资格。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网店返还原告王先生跑步机全额价款1499元,并支付迟延发货补偿金180元;被告退还原告手环、体脂秤货款99元,原告将手环、体脂秤退还给被告;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被告网店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宁波中院审理,该案二审维持了原判。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释法


  买卖合同关系成立 双方均应履行义务

  审理案件的法官指出,该案中,原告王先生向被告某网店购买了跑步机,并参加该店举办的“0元购”挑战赛活动,双方依法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均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应根据活动规则,在原告提交“完成登记”后,在3日内完成审核,如符合活动条件,则应返款,但其未审核也未返款。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被告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返款的条件成就,应视为原告要求返款的条件已成就。被告提交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均无法认定,故不能认定原告存在作弊行为,被告仍应返款。

  因被告方提供的App下线,且无法登录,原告购买的配套手环、体脂秤无法使用,原告要求退货退款,符合法律规定。

  被告向原告提供了跑步机,只是未按规定审核及返款,原告未有证据证明该跑步机存在质量瑕疵,或购买的价格与其实际价值明显不符,法院判被告返款,已进行惩罚,其余部分不构成欺诈。

  被告承诺付款后10日内发货,因其实际发货时间比约定的时间延迟了18天,故应支付延迟发货补偿金180元。(唐佳璐 邵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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